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確認審批

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確認審批是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的項目確認,主要從事鼓勵外商投資企業的工作。

根據國務院2014年08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XXXX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項目確認審批
  • 作    用:鼓勵類外商投資
  • 現    狀:取消
  • 取消時間:2014年08月12日
項目背景,組織機構,標準條件,項目取消,

項目背景

《國務院關於調整進口設備稅收政策的通知》(國發[1997]37號)、《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1997年版、2002年版、2004年版、2007年版)》、商務部《關於辦理鼓勵類外商投資企業免稅確認書有關問題的復函》、商務部《關於辦理外商投資企業<國家鼓勵發展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有關問題的通知》、《海關總署關於執行進口免稅政策的內外資項目確認書填寫規範的通知》、《外商投資項目不予免稅的進口商品目錄》、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103號、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08年第43號、海關總署公告2008年第29號、商務部辦公廳關於轉發海關總署調整項目確認書和征免稅證明編號及有關內容通知(商資函[2008]6號)、海關總署2007年第67號公告、財政部、海關總署公告2007年第42號、海關總署2007年第36號公告、海關總署、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2007年第35號公告。

組織機構

商務廳外資處

標準條件

1、市級商務局初審合格的項目確認書申請表;
2、商務部門批准企業成立及歷次變更的批覆
3、批准證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各一份),聯合年檢合格記錄;
4、契約、章程(外資企業只報送章程);
5、投資者簽署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申請書)及批覆;增資的應提供增資的可研報告及批覆;
6、驗資報告;
7、進口設備清單(一式三份,加蓋公司及當地市級商務局公章);
8、企業申請辦理“確認書”的說明(包括但不限於:所生產產品情況、設備性能、在生產環節上的主要用途、工藝流程、工作原理、產量產能等);
9、非首次辦理“項目確認書”的,還需提供已辦理“項目確認書”的歷次批件(複印件);
10、《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條款中涉及具體技術參數的,應提供依據和有效證明。

項目取消

根據國務院2014年08月12日發布的《國務院關於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4〕27號)取消了XXXX的職業資格許可和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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