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章

黨章

黨章即黨的章程,它是一個政黨為實現黨的綱領、開展正規活動、規定黨內事務所規定的根本法規,是黨賴以建立和活動的法規體系的基礎,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全體黨員必須遵守的基本準則和規定,具有最高黨法、根本大法的效力。

黨章一般由黨的代表大會制定和通過,它的內容上要是規定黨綱、組織機構、組織制度、黨員條件、黨員的權利義務、黨的紀律等。黨章的內容,隨著形勢的發展、任務的變化、鬥爭的需要和黨員的情況,定期進行修改。

世界無產階級政黨的第一部章程是由馬克思、恩格斯制定並於1847年11月召開的共產主義者同盟第二次表大會上通過的《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黨章
  • 外文名:party constitution
  • 類型:章程
  • 內容:黨的性質、指導思想、綱領任務
黨章作用,黨章總綱,修改歷程,

黨章作用

黨章是一個政黨為保證全黨在政治上,思想上的一致和組織上,行動上的統一所制定的章程。一個黨的黨章的主要內容應該包括該黨的性質、指導思想、綱領任務、組織結構、組織制度,黨員的條件、權利、義務和紀律等項。通常衡量一個政黨是否成熟黨章也是關鍵因素之一。黨章是政黨的宗旨和行為規範。
中國共產黨現行黨章於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過。除總綱外共十一章五十五條。規定了黨的綱領、組織機構、組織制度、黨員的條件、黨員的義務和權利、黨的紀律等項。

黨章總綱

黨章總綱是黨章的組成部分,黨章的前提和總則,即綱領、要領。泛指起領導作用的原則。黨章的總綱,是黨的最基本的政治綱領和組織綱領。

修改歷程

中國共產黨自1921年誕生至十九大先後制定、修正過十九次黨章。
中國共產黨在新民主主義時期制定過七部黨章。其中一大到六大制定的六部黨章,都是在共產國際直接指導幫助下制定的,反映出中國共產黨幼年時期黨的建設的一些特點。1945年七大制定的黨章,則是在1943年共產國際解散後由中國共產黨獨立自主制訂的,標誌著中國共產黨在政治上和黨的建設上的完全成熟。
十二大制定黨章
第一次明確規定了黨必須在憲法和法律範圍內活動;第一次作出了黨禁止任何形式的個人崇拜的規定。
十三大黨章修改
最重要的一條是實行差額選舉的制度,此後差額比例不斷擴大。
十四大黨章修改
把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和黨在這一階段所執行的“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寫入黨章。
第一次載明“黨堅持不懈地反對腐敗,加強黨風建設和廉政建設”,增寫了有關遵守黨的紀律的條文。
十五大黨章修改
把鄧小平理論確立為黨的指導思想。
十六大黨章修改
把“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寫入黨章。
首次載明各級紀委協助黨委“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還明確提出了凡屬重大問題都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由黨的委員會集體討論,作出決定的要求。
十七大黨章修改
把“科學發展觀”寫入黨章。
十八大黨章修改
一、是對科學發展觀作出新的定位和闡述。 把科學發展觀列入黨的指導思想。
二、是充實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成就的內容。“確立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是這次修改新增寫的內容。
三、是充實了堅持改革開放的內容。增寫了只有改革開放,才能發展中國、發展社會主義、發展馬克思主義的內容。
四、是充實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總體布局的內容。這方面的一個重大修改,是把生態文明建設同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一道,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適應這一修改,黨章修正案專門對生態文明建設作出闡述,包括總體要求、指導原則和工作著力點。這樣修改,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更加完善,使生態文明建設的戰略地位更加明確,有利於全面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同時,黨章修正案對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內容也進行了充實。
五、是充實完善關於黨的建設總體要求的內容。增寫的加強黨的純潔性建設,整體推進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反腐倡廉建設、制度建設,全面提高黨的建設科學化水平,建設學習型、服務型、創新型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等新內容。
六、是對部分條文作了適當修改。總結吸收多年來黨的建設成功經驗,並與總綱部分的修改相銜接,黨章修正案對條文部分關於黨員、黨的基層組織、黨的幹部這三條作一些修改。
十九大黨章修改
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黨的十九大根據新形勢新任務對黨章進行適當修改。要把黨的十九大報告確立的重大理論觀點和重大戰略思想寫入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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