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內鬥爭

黨內鬥爭,是指黨內同志之間在思想、政治和組織上的原則性的分歧與對立的鬥爭。在黨的領導工作和黨內生活中,在一些重大原則問題上,時常會出現一些分歧和矛盾。這些分歧和矛盾,是不可避免的,引發黨內鬥爭是正常的。對於黨內鬥爭的客觀必然性及其產生根源,毛澤東在《矛盾論》中做出了正確分析。他指出:“黨內不同思想的對立和鬥爭是經常發生的,這是社會的階級矛盾和新舊事物的矛盾在黨內的反映。黨內如果沒有矛盾和解決矛盾的思想鬥爭,黨的生命也就停止了。”

過去在對待黨內鬥爭的根源問題上,往往片面地強調了社會階級根源,而忽視了思想認識根源,以至於把黨內鬥爭簡單地歸結為階級鬥爭在黨內的反映,因而往往造成黨內的過火鬥爭,破壞黨內的正常生活,影響和損害黨的團結和統一。其實,黨內鬥爭一般都是黨內同志間在實現共同的政治目標過程中產生的思想認識上的分歧和矛盾,黨內鬥爭基本上是一種思想鬥爭,而不是根本利害的衝突。當然,思想認識上的分歧,有時也會發展為政治路線上的矛盾和鬥爭。即使如此,歸根到底也是兩種思想、兩種世界觀的鬥爭,即無產階級的思想、世界觀同非無產階級的思想、世界觀的鬥爭。這種非無產階級的思想和世界觀,其表現往往是“左”的和右的兩種錯誤傾向。因此,黨內鬥爭又往往表現為反對“左”、右兩種錯誤傾向的兩條戰線的鬥爭。黨內鬥爭只有在特殊的歷史條件下,才轉化成為敵我鬥爭。如“文化大革命”中同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的鬥爭。既然黨內鬥爭一般都是思想鬥爭,因此,黨內開展鬥爭採取“懲前毖後,治病救人”和“團結——批評——團結”的正確方針,從團結的願望出發,正確運用批評自我批評的武器。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總結以往特別是“文化大革命”的“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慘痛教訓,鄧小平提出今後在黨內政治生活中,原則上不再用錯誤路線、路線鬥爭的提法。“黨內鬥爭是什麼性質就說是什麼性質,犯了什麼錯誤就說是什麼錯誤,講它的內容,原則上不再用路線鬥爭的提法。”當然這不是取消黨內鬥爭,而是使黨內鬥爭在正確的原則指導下,用批評和自我批評的方法,使矛盾得到正確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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