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閉路電視管理暫行規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1987年6月10日發布的關於黑龍江省閉路電視管理暫行規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黑龍江省閉路電視管理暫行規定
  • 發布日期:1987-06-10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基本信息,簡介,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80802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1987-06-10
【生效日期】1987-07-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簡介

【檔案來源】
黑龍江省閉路電視管理暫行規定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1987年6月10日)
第一條為加強閉路電視的管理,保證閉路電視充分發揮為社會主義建設服務的作用,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本省境內一切開辦閉路電視的單位。
第三條凡開辦閉路電視的單位,應將閉路電視的設備、播放條件、管理制度和人員配備等情況,先報主管部門初審;再經地、市廣播電視部門審核;報省廣播電視廳批准,並發放閉路電視許可證。
第四條在閉路電視中播放廣告節目,應再經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
第五條各單位閉路電視播放的節目,應安排在轉播中央、省電視台《新聞聯播》和當地電視台新聞節目之前或之後,保證民眾按時收看新聞節目。
第六條閉路電視播放的文藝性錄像,套用中央、省電視台播放過的、經國家批准的音像出版單位出版發行的錄像帶,或由中國電影發行放映公司出版發行的電影錄像帶。
第七條文藝節目錄像帶由各級廣播電視局音像機構和省電影發行放映公司提供。任何單位或個人不準以任何藉口向其他單位或個人購買、租借錄像帶。不準私自從外省引進錄像帶。
第八條不準播放未經省廣播電視廳音像管理處核發“準放證”的錄像帶;嚴禁播放反動、淫穢和不健康的錄像帶。
第九條利用閉路電視進行電化教學的單位,只能收看收錄與本專業有關的內容,不準以任何藉口收看收錄與本專業無關的內容。收看範圍應限制在專業人員之內。
第十條凡將閉路電視與衛星地面接收站相結合的單位,不準接轉和收錄外國電視節目。
第十一條開辦閉路電視的單位,應配備專職管理人員,建立健全設備、片目、播放等管理制度和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閉路電視播放的節目應按月編目,經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報當地音像管理部門備查。
第十二條旅遊飯店和其他接待外國人和華僑、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外籍華人的賓館,中外合資和外商獨資經營的飯店開辦閉路電視的管理,按《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旅遊飯店閉路電視的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各級廣播電視部門應加強對閉路電視的管理和監督。
(一)未經審批擅自開辦閉路電視的,責令停播、查封錄像設備,限期申報審批。
(二)擅自播放規定範圍以外的文藝性錄像帶,或以營利為目的出租、複製錄像帶或出租閉路電視設備的,由廣播電視部門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沒收錄像帶、錄像設備、吊銷許可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沒收非法所得。對直接責任者由其上級機關給予行政處分。
(三)在閉路電視的使用管理中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機關按《治安管理處罰條 例》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四條本規定由省廣播電視廳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規定自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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