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延期交收交易

黃金延期交收交易,代號 Au(T+D) ,又稱黃金現貨延期交易。財經媒體偶爾稱為“現貨黃金延遲交易”,是中國上海黃金交易所推出的一個現貨交易品種,但也是帶有期貨保證金特點的交易品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金延期交收交易
  • 外文名: Au(T+D)
  • 又稱:黃金現貨延期交
  • 出品:中國上海黃金交易所
  • 屬於:是一種準期貨
  • 限制:10%保證金
簡介,由來,契約內容,交易規則,

簡介

黃金現貨延期業務。有10%保證金就可以開始交易,但是又沒有按月交割的時效限制。現貨延期業務與現貨業務的區別是現貨延期業務在開盤前引入了集合競價過程;現貨延期業務交易過程中實行首付款制度;現貨延期業務在交易環節中,引入持倉與頭寸的概念;現貨延期業務交割環節引入了中立倉、延期補償費機制滿足交割需要,平抑供需矛盾;現貨延期業務日中結算,實行每日無負債制度
Au(T+D)的兩大功能:其一是投資功能,其二是為產金企業和黃金需求企業提供了套期保值的功能。

由來

黃金現貨延期交收交易,雖然在國內尚屬探索階段,但在國際上已經歷史悠久。黃金現貨延期交收交易幾乎與黃金大規模生產同時出現並發展。
19世紀初最大的黃金生產地是南非,最大的黃金交易場所在倫敦。南非生產的黃金運到英國後,由倫敦的各大金行、黃金銀行(商業銀行)轉賣到世界各地。和其他商品一樣,黃金生產商和黃金銀行及金行簽訂購銷契約,然後組織生產、物流、交貨,完成交易。
和其他商品不一樣的是黃金價值高,價格波動劇烈。不能按時交貨對黃金銀行的利潤有顯著影響。而在19世紀初,受技術水平的限制,探礦、採礦、精煉、運輸等各個環節都存在巨大的不確定性,無法按時交貨是一種客觀存在,無法完全避免,因此用一般商品可以高額罰金的辦法不能為黃金企業所接受。
黃金企業和黃金銀行在按時交貨這一條款博弈的最終結果,產生了不同於其他一般商品契約的“黃金購銷遞延契約”。遞延契約規定,黃金生產企業可以在約定好的一段時間內任何時候交割。企業沒有在特定到期日立即交割的義務。黃金銀行允許交割延期的期限取決於礦床的有效開採期、企業的生產作業表現以及物流安保。但在遞延期內要按契約到期當日的黃金租借利率連續計息。這種契約對生產企業來說,交割承諾比較靈活。特別是礦山投產的最初幾個月對產出沒有把握時,企業比較偏向於簽訂此種契約。同時,由於黃金企業支付了黃金租借利息黃金銀行並不會因為延遲交貨而蒙受損失(具體原因另文詳述)。因此這種“黃金購銷遞延契約”在19世紀初流行開來。這種“黃金購銷遞延契約”,就是當今黃金現貨延期交收交易的前身。
“黃金購銷遞延契約”解決了“不能按時”的矛盾,但是“交貨”的承諾並未改變。20世紀中期,黃金迎來了大牛市。黃金生產企業經過“遞延”之後,發現市場價格已經遠遠超過了當初的契約價格,按照契約價格交貨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因此希望在契約中對“交貨”這一承諾有所鬆動。黃金企業和黃金銀行雙方博弈的結果,是“黃金可延期交易”的誕生。可延期交易規定:遠期交易到期日,黃金企業可以選擇履行該契約,按契約價格交出黃金;也可以選擇不履行契約,直接在現貨市場上銷售,未履行的遠期交易契約經雙方修訂後延期履行。新修訂的契約到期時再按此程式操作。這種可不斷修訂、滾動的遠期銷售方式,就叫做“黃金可延期交易”。因為每次修訂時價格都要重新厘定,且時間跨度很長,基本上可以認為和免除“交貨”這一承諾類似。通過“黃金可延期交易”,黃金企業在15年左右的時間內可以隨時交貨,也可以一直不交貨。將這種“黃金可延期交易”進行規範化,就形成了當前世界上廣泛採用的“黃金現貨延期交收交易”。名字聽起來有點古怪,實際上在國際黃金現貨市場上已經有很長的歷史。
國內對“黃金可延期交易”比較陌生,是因為2001 年前,黃金在我國實行“統銷統配”政策,與市場無關。直至2010 年8 月3 日《關於促進黃金市場發展的若干意見》出台以後,黃金在中國才真正進入了市場發展的軌道。黃金作為商品的一種,已經走下神龕。黃金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而被市場培育出來的包括“延期交收交易”在內的特別的交易手段,正在為世人所熟知。

契約內容

上海黃金交易所Au(T+D)標準契約》
交易品種:黃金
交易單位:1000克/手
報價單位:元(人民幣)/克
最小變動價位:0.01元/克
契約期限:連續交易
實物交收方式:交收申報制
交易時間:早市:9:00-11:30 (其中,周一早市時間為 08:50-11:30), 午市:13:30-15:30 ,夜市:20:50-02:30
延期費收付日:按自然日逐日收付
延期費率:契約市值的萬分之二/日
交收申報時間:下午15:00-15:30
中立倉申報時間:下午15:31-15:40
超期持倉期限:按交易所公告執行
超期費率:按交易所公告執行
交割品級:99.95% 3千克標準金錠 (99.99% 1千克標準金錠可替代交割
交割地點:交易所指定交割金庫
交易保證金:契約價值的10%
交易手續費成交金額的萬分之四
交割方式:實物交割
違約金比例:契約價值的8%
交易代碼:Au(T+D)
交割費:0
所屬市場:延期市場
上市交易所:上海黃金交易所

交易規則

延期交易是指以保證金交易方式進行交易,客戶可以選擇契約交易日當天交割,也可以延期交割。
延期契約的交割採用實物交收申報制度(簡稱交收申報)。延期費=持倉量×當日結算價×延期費率。
延期契約的開盤價為契約開盤集合競價產生的成交價格,開盤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以集合競價後的第一筆成交價作為開盤價。收盤價為契約收盤前最後五筆成交的加權平均價結算價是指某延期契約整個交易日的成交價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權平均價。
有集合競價交易規則等。
黃金延期交收契約的基準交割品種為標準重量3千克、成色不低於99.95%的金錠。標準重量1千克、成色不低於99.99%的金錠可替代交割。
黃金延期交收交易的優勢
現貨黃金延期交收的優勢 一.槓桿效應資金放大倍數高,利潤豐厚股票及銀行外匯投資要全資買賣,投資本大,利潤不多,投資回報率較低。黃金現貨延期交收交易買賣一百盎司(一盎司=31.1035克)只需1萬元人民幣投資額(白銀只需2000元人民幣),槓桿效應高,融資額大,投資金額小,投資回報率高。二.雙向投資,金價上漲和下降都可賺錢大部分股票只可買“漲”,在股票下跌時,市場行情低迷,沒有買賣可做,已買入了的股票,只可坐視其變或平倉黃金交易可以買“跌”,也可以買“漲”,隨時可以買賣,漲和跌都可以賺錢。 三.交易不受時間限制,買賣方便台北時間周一8:30至周六凌晨3:30(國際金融假日除外),24小時交易,沒有時間限制。股票、期貨市場買賣是在白天規定時間內進行,晚上休息。但黃金市場是全球性的,沒有地域和時間限制,24小時日夜交易,買賣方便,不會措施任何良機。四.風險可控制,利潤有保障黃金買賣可以預先發出獲利或止損買賣的交易指令,投資者可以預先設定買賣價格執行買賣,以防止虧損,保障利潤。 五.買賣簡單,成交快捷股票買賣以對盤形式進行,須輪流成交,上漲時,越買越貴,不可能以同一個價格買入大批股票。下跌時,越賣越低,甚至在漲停板跌停板時無法買賣。黃金買賣可以依次同時買入或拋出若干手貨幣契約,買賣容易,成交快捷,不會錯失交易良機。 六.黃金價格公平,人為操縱不易由於股票投資受地區性限制,市場相對較小,股票價格較容易受人為因素操控。黃金市場是全球性的,人為操縱極難,因此黃金市場公平,人為性低,可大膽入市,而不受人為操縱。 七.買賣方便,套現能力強。因為24小時交易,沒有停板制度,投資者可以隨時一次性平掉手上的黃金單量,套取現金或賺取利潤。 八.黃金買賣單一,無需因為種類繁多難以選擇黃金買賣單一,買入或拋出後,觀察容易,不象其他投資買賣種類太多,選擇不易,須花費較多精力注意市場走勢和價格變化。
黃金延期交收交易的特點
1、槓桿效應資金放大倍數高,利潤豐厚股票及銀行外匯投資要全資買賣,投資本大,利潤不多,投資回報率較低。黃金現貨延期交收交易買賣一百盎司(一盎司=31.1035克)只需1萬元人民幣投資額(白銀只需2000元人民幣),槓桿效應高,融資額大,投資金額小,投資回報率高。
2.雙向操作,漲跌均可操作。現貨黃金交易的最大特點就是做空機制,這個是股票、基金、權證是不能相比的。也就是說可以在市場行情下跌的情況下也可以賺錢。現貨黃金投資的優勢就是不存在套牢,不存在黃金跌價投資者就沒機會。黃金走勢下跌,投資者同樣可以賺錢。
3.交易時間,24小時交易,不怕收市,全球運作。交易不受時間限制,買賣方便,台北時間周一8:30至周六凌晨3:30(國際金融假日除外),24小時交易,沒有時間限制。交易時間自由,比較適合上班族,白天上班,晚上交易。
4.報價即時。國際最先進的webstation報價系統,可以最快最新的反映金價及相關走勢。
5.市場公開。國際現貨黃金市場向全球公開,透明度高,每日交易量在3萬億美元左右,很難出現莊家,價格走勢受人為影響小,可分析性強,隔夜風險不大。
6.T+0交易模式。當天買當天就可以賣,發現行情不利的時候可以立即掉頭,減少損失;或者行情好時獲利後可以馬上平倉
7.品種唯一。不用像選股票一樣在近百隻股中挑選,每天有專業的投資顧問提供長期的行情分析及操作建議。
8.保值強。黃金從古至今都是最佳保值商品,升值潛力大;現在世界上通貨膨脹加劇,將推進黃金的避險功能,從而促進黃金買賣。
黃金延期交收交易的機制
1、引入做空機制
現貨延期交收交易提供了一種做空機制,允許投資者在手頭沒有實物庫存的情況下可以提前出售;從而在其價格下跌時,投資者做空也可以獲利;而不像純現貨實盤交易中只有價格上漲時投資者才可能獲得收益。
在每個交易日開市前15分鐘內進行集合競價,其中前14分鐘申報買賣指令,最後1分鐘為集合競價的撮合,開市時產生開盤價;集合競價採用的是最大成交量原則。開盤集合競價中未成交的申報單將自動參與開盤後的競價交易。集合競價未產生成交價格的,以集合競價後第一筆成交價為開盤價。第一筆成交價按照交易所撮合原則產生,其中前一成交價為上一交易日收盤價。
3、首付款制度
在買賣報價過程中,不再凍結全額資金和實物,而是不分買賣方向,全部凍結報價金額12%的資金。交易過程實行T+0,當天買入可以當天賣出。
4、清算
為了有利於風險控制,每日進行結算。每日交易結束後,按照持倉計算應凍結的首付款。根據當日結算價,計算持倉的全部盈虧,並發生實際的資金劃轉,盈利者可以提取利潤,虧損者要在規定時間內補足資金。
5、價格漲跌幅限制制度
為防止非正常因素對交易價格的干擾,交易所根據交易的實際情況實行價格漲跌幅度限制制度,簡稱漲(跌)停板,延期交收交易所允許的每日交易價格最大波動幅度為7%,超過該漲跌幅度的報價視為無效,不能成交。
強行平倉制度是指會員、客戶違規或持倉達到風險限度,交易所對其持倉實行強制平倉的一種強行措施。
客戶保證金低於12%時,本公司將通知客戶,客戶在接到電話後必須在一個交易日內選擇追加保證金或者平掉部分倉位。如果客戶在一個交易日內無法完成以上兩種操作,本公司有權對客戶持倉契約進行選擇性平倉,平倉原則以客戶持倉最大虧損額為標準,平倉後保證金資金大於或等於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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