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道十二宮殺手

黃道十二宮殺手

美國連環殺人犯

十二宮殺手(Zodiac killer,又譯黃道星座殺手、黃道殺人魔,以下簡稱黃道帶殺手)是一名於60年代晚期在美國加州北部犯下多起兇案的連續殺人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道十二宮殺手
  • 外文名:Zodiac killer
  • 又譯:黃道星座殺手、黃道殺人魔
  • 地點:美國加州北部
  • 時間:60年代晚期
  • 兇手:Jack Tarrance
基本信息,受害人,確定名單,懷疑名單,時間軸,真相大明,

基本信息

黃道十二宮殺手(Zodiac killer,又譯黃道星座殺手、黃道殺人魔,以下簡稱黃道帶殺手)是一名於60年代晚期在美國加州北部犯下多起兇案的連續殺人犯。
直至1974年為止,他寄送了許多封以挑釁為主的信件給媒體,並在其中署名。信件中包含了四道密碼或經過加密的內容,仍有三道密碼未被解開。
已知黃道帶殺手於1968年12月至1969年10月期間在本尼西亞、瓦里荷、伯耶薩湖和舊金山殺害五人。目標是介於16歲至29歲的四名男性和三名女性。此外也有一些其他的兇殺案被認為可能是黃道帶殺手所為,但並沒有決定性的證據。
舊金山警察部門在2004年4月一度將此調查案標示為“閒置”(inactive),之後在2007年3月前的某個時間點將此案重新開啟,這個案件仍然開放調查。

受害人

確定名單

雖然黃道帶殺手在寄給媒體的信件中宣稱自己殺害了37人,但根據調查結果顯示他僅殺害了7人,其中2人生還。被害人分別是:
大衛·亞瑟·法爾戴(David Arthur Faraday,17歲)和貝蒂·洛·詹森(Betty Lou Jensen,16歲),於1968年12月20日被槍殺身亡,案發地點在本尼西亞市內的賀曼湖路(Lake Herman Road)。
麥可·芮諾特·馬高(Michael Renault Mageau,19歲)和黛勒妮·伊莉莎白·費瑞恩(Darlene Elizabeth Ferrin,22歲),於1969年7月4日在瓦里荷藍岩泉高爾夫球場的停車場遭到槍擊;黛勒妮在送到凱薩基金會醫院前就已死亡(DOA),麥可則幸運存活下來。
布萊恩·卡爾文·哈特納爾(Bryan Calvin Hartnell,20歲)和西西利亞·安·謝巴德(Cecelia Ann Shepard,22歲),於1969年9月27日在納帕縣的伯耶薩湖(Lake Berryessa)遭到刺殺,該地點在今天又被稱作“黃道帶島”(Zodiac Island);哈特納爾在背部被刺七刀後生還,但謝巴德在送醫兩天后傷重不治,於納帕縣的溪谷醫院(Valley Hospital)死亡。
保羅·李·史汀(Paul Lee Stine,29歲)於1969年10月11日在舊金山的普里斯狄奧高地(Presidio Heights)被槍殺身亡。

懷疑名單

此外也有一些案件被認為是黃道帶殺手所犯下,但證據仍然不夠完整,無法肯定這些人是否為黃道帶殺手的受害者。其中最廣為人知的幾位受害者包括:
羅伯特·多明哥(Robert Domingos,18歲)和琳達·愛德華(Linda Edwards,17歲),於1963年6月4日在隆波克(Lompoc,音譯,正式譯名不詳)被槍殺。愛德華和多明哥之所以被認為是黃道帶殺手的受害者,是因為這起案件與黃道帶殺手在伯耶薩湖所犯下的案件有許多雷同之處。
契里·喬·貝提斯(Cheri Jo Bates,18歲),於1966年10月30日在加州河濱市的河濱社區學院(Riverside Community College)被刺殺身亡,並幾乎遭到斷頭斬首。貝提斯的命案會與黃道帶殺手產生關連,是因為在案件發生的四年後,《舊金山記事報》(San Francisco Chronicle)的記者保羅·艾利(Paul Avery)收到一份資料指出貝提斯的命案現場環境與黃道帶殺手的犯案行為有多處相似。
凱薩琳·瓊斯(Kathleen Johns,22歲),於1970年3月22日在加州莫迪斯托市(Modesto)西邊的132號高速公路上被誘拐綁架。一名男子載著她以及她的女嬰在斯達克頓(Stockton,音譯,正式譯名不詳)和派特森(Patterson,音譯,正式譯名不詳)之間移動約三小時,之後瓊斯趁機跳出車外。在逃往派特森的警局後,她看見了黃道帶殺手的通緝海報,並指認他就是綁架嫌犯。
唐娜·萊斯(Donna Lass,25歲),於1970年9月26日在加州太浩湖(South Lake Tahoe)失蹤。之後在1971年3月22日《舊金山記事報》收到一張背面貼有松林大廈(Forest Pines condominiums)廣告的明信片,在經過解讀後,被認為內容是關於黃道帶殺手宣稱萊斯的失蹤是他所為,但其中的數據卻是錯誤的(在1970年7月26日所寄的信件中,黃道帶殺手宣稱已經殺害了13個人,因此萊斯應該是第14人,但明信片上卻暗示為第12個人)。之後由於南太浩湖警方以及行政法務部門皆不同意,因此沒有對此事件展開正式的調查,而是否這起失蹤案是否真有牽涉到犯罪行為也不得而知。

時間軸

賀曼湖路
黃道帶殺手於1968年12月20日在剛好加州本尼西亞市市區分界內疑似隨機殺害了大衛·亞瑟·法爾戴貝蒂·洛·詹森後開始受到警方的注意。
法爾戴和詹森是一對情侶,兩人正在進行第一次約會,並準備前往參加在荷根高中的聖誕節演唱會,演出地點離詹森家僅有幾個街口的距離,但他們決定先前往拜訪一位朋友,在一間當地的餐廳稍作停留,然後開上賀曼湖路。約在晚間10點15分左右,法爾戴將他母親的Rambler牌小轎車停在賀曼湖路上一個碎石鋪成的避車灣。該處是當地知名的情人巷。
晚間11點過後不久,另一輛車開進避車灣並停在兩人的旁邊。該車駕駛顯然攜槍下車並且要法爾戴和詹森下車。詹森先出下了車。當法爾戴下到一半時,兇手開槍打了他的頭。詹森試圖逃走,距停車處跑了28呎背部被射中五次。兇手隨後開走。兩人的屍體在數分鐘後被住在附近的史黛拉·柏格斯發現。她立即向當地警方報案,但調查結果並無顯著的線索。
藍岩泉
在1969年7月4日至5日的午夜的某一時間,黛勒妮·費瑞恩和麥可·馬高驅車前去位於瓦列霍的藍岩泉的一個高爾夫球場,這個球場距離上一次發生在赫爾曼湖路的謀殺地點僅僅只有四公里之遙,他們驅車到達,並停下了車子。當兩人都還坐在費瑞恩車內時,有一輛車也行駛到了該地段,並停在他們車的旁邊。路過的車幾乎是立即又開走了,但是,大約十分鐘之後,這輛車又開了回來,並停在兩人車子的後面。
殺手下了車,並向副駕駛一邊的車門走去,手裡拿著一隻電筒和一把9毫米口徑的手槍。他先用電筒的強光照射受害人,以令其短暫的失明,然後對兩名受害者連開好幾槍,結束之後,他就返回了車子。但是這一切還沒有結束,當聽到馬高因為劇烈的疼痛而忍不住呻吟的時候,這名殺手又緩步返回了車門前,對兩人補射了數槍,之後開車離去。
第二天上午12點45分左右,一個男子通過電話向瓦列霍警察局報案,並聲稱對這次襲擊負責,同時他還聲稱於六個半月前殺害了大衛·亞瑟·法爾戴和貝蒂·洛·詹森,即早先的赫曼湖路謀殺案。警察對電話進行了追蹤,發現殺手是在街邊的一個電話亭撥打的電話,該電話亭位於泉路和圖奧勒米河的一個加油站邊,距離被害人費瑞恩的家大約只有十分之三英里,而距離瓦列霍治安署也僅僅只是幾個街區之隔。
費瑞恩在醫院中被宣告死亡,而馬高則被救了回來,儘管他被殺手射中了臉頰、脖子、胸部等多處。瓦列霍治安署探員約翰·林奇和愛德·魯斯特開始調查這一案件。而於1970年,由探員傑克·姆利納克斯接手並繼續調查。
黃道十二宮殺手信件開始出現
於1969年8月1日,瓦列霍時報-先驅報,舊金山紀事報,舊金山審查者報分別收到了由十二宮殺手所寫的這三封信。這些內容基本相同的信件聲稱為赫爾曼路湖和藍岩泉的槍擊事件負責。每封信中還各包含有三分之一的408字元密碼,殺手聲稱這些加密的文字中寫有他的具體身份。十二宮要求將它們印在每張報紙的頭版,否則他會“於每一個周末的夜晚徘徊在[原地]殺害獨行的人,殺完一個然後繼續,直到殺夠十二個為止”。紀事報在其隔天報紙的第四頁發表了十二宮信中那占三分之一的密碼部分。同時在文章的下邊引述了瓦列霍警察局長傑克.施蒂爾茨的話:“我們還不能確信,這封信就是兇手寫的。”,並請發信人寫第二封信來提供更多的事實以證明自己的身份。威脅殺人的諾言並沒有實施,而所有的三個部分的密碼文都最終得以出版。
於1969年8月7日,舊金山審查者報接到了另一封以敬語開頭的信:“親愛的編輯,這是十二宮在同你們說話”,這是殺人者第一次在提到了自己時使用了這個名字。這封信是為了回應瓦列霍警察局長施蒂爾茨要求他提供更多的細節,以證明是他殺死了法拉第,詹森和費瑞恩的話。在這裡,十二宮提供了關於謀殺事件的所有細節,包括那些並沒有向公眾公開的部分,並捎給警方一個口信,對他們說,當警察破獲了他的代碼,"他們將抓到我"。
於1969年8月8日,加州薩利納斯的唐納德和貝蒂.哈德破解了408符號密碼,但是並沒有名字出現在譯文中。
伯耶薩湖
1969年9月27日,布萊恩.哈特納爾和西西利亞.謝巴德(Cecelia Shepard)正在伯耶薩湖的一個有沙灘連著雙子橡樹嶺的小島上野餐。一名男子頭戴著黑色劊子手式蒙面頭罩,眼孔處有墨鏡遮住,身穿背帶褲,胸口掛著一個白色的3吋x3吋交叉循環樣式的掛墜。他拿著槍走近他們,哈特奈爾相信是.45口徑。該蒙面男子自稱是一名從蒙大拿州Deer Lodge監獄逃脫的罪犯,在那裡他殺死一名看守,並偷走了輛車,並解釋說,他需要他們的車和錢去墨西哥。他帶來了預先切好的塑膠繩,並讓謝巴德用繩子綁住哈特納爾,然後由他綁住了謝巴德。十二宮檢查了一下哈特納爾的捆綁,發現謝巴德綁的有些松,於是緊了緊繩子。哈特納爾剛開始以為這只是一個比較怪異的搶劫而已,但該名男子接著就開始用刀捅兩個人。然後,他徒步500碼回到諾克斯維爾道,用一隻黑色軟筆在哈特納爾的車門上畫了一個交叉循環的標誌,並在下方寫道:瓦列霍(vallejo)/12-20-68/7-4-69/九月27-69-6:30 /刀
晚上7時40分,該名男子打電話到納巴縣治安辦公室,通過付費電話通知了他所實施的犯罪。當電話在納巴市主幹道的納巴洗車行被KVON電台記者派特.斯坦利找到時,發現電話只不過剛被掛斷了幾分鐘而已。而且距離治安辦公室只有區區幾個街區,離犯罪現場也只有27英里的距離。警官們從電話聽筒上獲取了一個甚至還濕潤的手印,但卻沒有辦法匹配到任何一個嫌疑人上去。
一名男子和他兒子在小島附近的湖灣打漁的時候,聽到了被害人尖叫和呼救的聲音,他們立即聯繫了公園管理處以尋求幫助。納巴縣治安署副警長大衛 柯林斯和瑞.蘭德作為先頭首先到達了事發地點。西西利亞.謝巴德在柯林斯到達時神志清楚,並向他詳細說明了攻擊他們的男子的攻擊的前後和細節。然後哈特納爾和謝巴德被救護車送往了納巴的溪谷王后醫院。謝巴德在送往醫院的途中陷入了昏迷並再也沒有恢復意識。她在兩天后死亡,但哈特納爾幸運的活了下來,得以將發生在他身上的事情講給媒體。納巴縣治安署偵察員肯.納勞被分派開始偵破此案,偵察一直持續到1987年他從總署退休。
普里斯狄奧高地
在1969年10月11日,在舊金山大匠大街同蓋瑞路的交叉路口,一名男子坐進了保羅.斯丁的計程車,說是要去往普瑞斯蒂奧高地的華盛頓楓樹街。由於某些未知的的原因,斯丁在駛出櫻桃街一個街區之後,該男子就用9毫米口徑手槍對準他頭部,一槍打死了他,然後拿走了他的錢包和車鑰匙,並撕下了他的衣角。殺手在下午9時55分時被三名過路的少年目擊到,犯罪進行的同時他們就報了警。他們看到該名男子將車上的痕跡擦乾淨後,轉身走向普瑞斯蒂奧區北邊的一個街區。警方在幾分鐘後抵達,幾個少年目擊者聲稱,殺手應該仍然在附近。
與事發地有兩個街區之隔,並同樣接到警報的警官丹.福克,觀察到一個白人男子沿著人行道走過,從後走上通往街道北邊一所房子的前院的台階,這次遭遇只有短短的五到十秒鐘,他的搭檔,埃瑞克.澤姆並沒有看到該男子。因為無線電的緊急調遣只說讓他們尋找一名黑人嫌犯而不是白人嫌犯,所以他們並沒有與該男子談話的理由,於是他們與他錯身而過並沒有停留。各種錯綜複雜的原因造成了這樣莫名其妙的一天。當他們到達櫻桃街,福克獲悉,他們其實是在尋找一個白人疑犯,福克意識到與他們錯身而過的肯定是那個殺手。福克得出結論認為,十二宮是依照他原來的路線並逃脫到了普里斯迪奧高地的,所以他們進入基地以尋找他,但殺手已經消失。隨後進行的搜尋,也沒有任何發現。三個少年證人協助警方的人像專家匯總了殺死斯丁的兇手的特徵,幾天后又搞出第二個版本。殺手估計為35-45歲。探員比爾.阿姆斯特朗和大衛.托斯奇被分配調查這個案件。舊金山警察署在幾年時間裡總共調查了2500多個嫌疑人。
莫迪斯托市
1970年3月22日深夜,凱薩琳·瓊斯開車從聖貝納迪諾到派特拉馬探望她的母親。她當時懷了七個月的身孕,身旁還帶著十個月大的女兒。當西行經過132號高速公路附近的莫迪斯托市,後方的一輛車對她按喇叭並閃爍車燈,於是她把車停在路邊,後方的車停在她的後面。之後,下車的男人告訴她,她的右後方的車尾在搖晃,並要求她把車尾綁緊。當男人交待完後,男人作勢開車離開。然而,瓊斯拆掉輪子後,男人卻突然停下、倒車,然後說要載她到附近的加油站以詢求協助,於是她帶著女兒上了這個男人的車。然而,路上經過許多的加油站,但是這個男人都沒有把車子開進去。大約過了三家加油站,男人把車子開到崔西鎮附近的偏僻小路,瓊斯開始詢問他為何不進加油站,然而男人只是轉移了話題。
當男人行經一個路口時,瓊斯帶著女兒跳車,並躲了起來。男人也追了出來,所幸一輛卡車開了過來,可疑的男人就開車離開了。瓊斯搭了便車到派特森警局。她在錄口供的時候,她注意到警方認定這個綁架了她與她的女兒的人與保羅·李·史汀事件有關。為了避免黃道帶殺手回來將她殺害,警官將瓊斯安排在附近的麥爾斯餐廳里過夜。之後發現她的車被人縱火燒掉。
但是,在瓊斯案里有許多矛盾點。大多數的爭議在於嫌犯在載著瓊斯時,曾直接威脅要殺了她與她的女兒,然而警方最後還是提出了質疑。瓊斯透過記者保羅·艾利的訪問,在記事報曾說那名綁架者曾下車拿手電筒搜尋她;然而,她給警方的兩次口供說那個男人沒有離開車子。有一些說法認為瓊斯的車子是被移動後縱火燒掉,因此找到車子的位置並非瓊斯離開車子時的位置。而事後有更多的矛盾點讓調查人員更懷疑這件事與黃道帶殺手是否真的有關。
進一步溝通
黃道帶殺手在1970年間持續以信件、賀卡的方式與相關單位聯絡,並登上新聞。在郵戳為1970年4月20日的信件中,殺手寫了我的名字是(My name is _____),後面是十三個密碼字。殺手並宣稱他與當時(1970年2月18日)發生的舊金山警局爆破案沒有關係。殺手提到‘殺警員比殺警官來得光榮多了,因為警員還可能回擊(there is more glory to killing a cop than a cidsicbecause a cop can shoot back)’。在信中,殺手畫了一個炸彈,並宣稱要用來炸毀學生巴士。而在信的最後面,他畫了一個符號,並寫了‘= 10, SFPD = 0’。
黃道帶殺手送了一張郵戳為1970年4月28日的賀卡給舊金山記事報。內容為:‘我希望你們會很欣賞我的爆破(BLAST)’,後面則簽上了的圖樣。在卡片的背後,殺手威脅,如果新聞不快點刊出他所寫的事情,他會馬上炸掉巴士。同時,殺手還要看到人們戴起黃道帶殺手的記號。
而在1970年7月26的信中,殺手說他沒看到人們戴起黃道帶殺手的記號而非常失望。殺手寫了:‘我用點38口徑的槍射殺了一個坐在停止車輛中的男人’。這封信所提的殺人事件,應該是一周前(7月19日)的謀殺案。當天李查·瑞迪提屈(Sgt. Richard Radetich)正在車子裡寫停車卷時,突然遭到攻擊者持點38口徑的手槍射擊頭部。瑞迪提屈也在十五個小時後死去。舊金山警方事後否認這是黃道帶殺手所行兇。然而,這個事件還沒解決。
信中包含了舊金山灣區《Phillips 66》加油站的地圖中,魔鬼山(Mount Diablo)的圖樣上被殺手畫了一個被十字貫穿的圓圈,如同他先前曾畫過的。十字的上方畫著0,右方是3,下方是6,左側是9,因此被解讀成時鐘。殺手還提到這個零是:‘給Mag. N.(to be set to Mag. N)’此信也包含了32個字的密碼,殺手並寫說尋著這個密碼能找到他藏起來的定時炸彈。而這個炸彈從來沒被找到。信件的最後,兇手畫了:‘"= 12, SFPD = 0"’的字樣。
郵戳為1970年6月24日,寄給記事報的信中,殺手指出他犯下四個月前的凱薩琳·瓊斯案。
在他1970年6月26日的信中,殺手演奏了《米卡多(The Mikado)》里的一首曲子,並在其中加入一些歌詞。歌詞描述他計畫如何在天堂拷打他的奴隸。這封信簽上了一個特大的黃道帶符號,與一個新的數字:‘= 13, SFPD = 0’。殺手在最後寫了‘附註:魔鬼山碼注意弧度+#英吋沿著弧(P.S. The Mt. Diablo code concerns Radians + # inches along the radians)’。在1981年,一個由Gareth Penn所率領的密秘調查小組發現了殺手所提到的‘弧度’,照著殺手的指示做出適當的弧度後,將會指向殺手兩次行兇的位置。
在1970年10月7日,記事報收到一張用血畫著殺手符號的五分之三吋卡片。卡片的內容是從記事報上的文字剪貼組成,卡片還被打了十三個洞。調查人員阿姆斯壯與托斯奇相信這張卡片有很高的可能性是來自黃道帶殺手。
河濱市
1970年10月27日,記事報的記者保羅·艾利(Paul Avery)接到一封以Z字與黃道帶殺手符號簽署的萬聖節卡片。在卡片裡,以手寫的方式寫著:‘捉迷藏(Peek-a-boo),你死了。’,卡片的內容威脅的意味濃厚,信封里還附加舊金山記事報的頭版新聞。不久,艾利接到一封昵名信,告訴他有一個未解的案子與黃道帶殺手的行兇模式很類似貝蒂·洛·詹森案,這個懸案發生在加洲的大洛杉磯區(Greater Los Angeles Area)的河濱市(Riverside)的市立大學,就在舊金山南方四百英里處。艾利在1970年11月16日的記事報上面刊登了他的調查經過。
這個事件發生在1966年10月30日,十八歲的貝提斯待在學校圖書館一直到晚上九點。她的鄰居在晚上十點半鐘曾聽到尖叫聲,隔天早上貝提斯的屍體就被發現在學校圖書館與貝提斯宿舍的路程之間,就躺在學校正在維修的石板路。在屍體的身上的福斯汽車配電盤蓋還纏著電線。她被殘忍的凌虐致死。一隻男性的天美時手錶和撕裂的袖子掉在現場附近。雖然手錶的指針停在十二點二十四分,但是警方認為攻擊事件發生的時候應該更早一些。在現場還發現軍靴的鞋印。
一個月後,在1966年11月29日,一封打字機寫成的信寄到了河濱市警局,上面還寫有河濱市印刷公司的字樣。信的標題是自白,信件的作者表示要負起貝提斯命案的責任,並公開命案的細節,並警告:‘她不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同年12月,在河濱市立大學圖書館的桌子下方發現一個雕刻出來的詩。標題寫著《活的厭倦/不想死》(Sick of living/unwilling to die),詩的語調與書寫方式與黃道帶殺手的信件非常類似。上面的署名看起來像是rh的縮寫。加洲最高《問卷》(Questioned Documents)審查人員舍伍德·莫雷爾認為這首詩的作者就是黃道帶殺手。
1967年4月30日,大約是貝提斯案的六個月後,貝提斯的父親約瑟芬(Joseph)、河濱市印刷公司與警方接到(推測為)相同來源的信件,這次是親筆寫的信。警方與印刷公司的版本裡面寫著:‘貝提斯非死不可,之後還會(死)更多(人)’。被害人的父親的信則寫著:‘她非死不可,之後還會(死)更多(人)’。信的後面簽上了Z的字樣。
在1971年3月13日,大約是艾利初次寫下貝提斯案之後的四個月,殺手寄了一封信給洛杉磯時報(Los Angeles Times),表明是他讓艾利比警方更早發現這起命案,信中還寫:‘這只是最容易發現的命案,在地獄裡還躺了更多(被害人)’。
關於這個命案是否與黃道帶殺手有關,至今還沒能確定。河濱市警局並未認定這起命案是由黃道帶殺手犯下,但是他們承認殺手的信是真的,而殺手的目的是為了沌淆警方辦案。
太浩湖
1971年3月22日有一封寄到記事報,給保羅·艾李的明信片,推測是給保羅·艾利。該信可能是來自黃道帶殺手,殺手宣稱發生在1970年9月26日的萊斯失蹤案與殺手有關。這封信是由廣告與雜誌剪集而成,上頭有著冰松大廈(Forest Pines)的廣告,卡片上還寫著‘塞拉利俱樂部(Sierra Club)’,‘找到第十二個犧牲者’,‘看一下那棵松樹’,‘走過太浩湖’,‘就在雪地周圍’;黃道帶殺手的記號畫在回信處。
唐娜·萊斯是一名在薩哈拉·太浩賭場(Sahara Tahoe)工作的護士。她工作到凌晨兩點。按照最後一個被照顧的病患所言,她是在凌晨一點四十分進行看護,也沒看到她離開她自己的辦公室。隔天早上,她的制服與鞋子被發現在她辦公室的一隻紙包里,而且還髒得難以解釋。她的車卻被發現在她的公寓,而她的公寓裡非常乾淨。不久,她的顧主與房東都接到了不明男人的電話,男人在電話中提到萊斯的家人發生了意外,要她快點離城。警方起初以為萊斯只是一個單純的失蹤個案,認為她只是單純的離開,但是萊斯卻從此消失。之後,本案最大的進展是在接近加州諾丹市(Norden)的塞拉利俱樂部(Sierra Club)的庭園裡挖出一幅太陽眼鏡。
還沒有證據顯示這個案子與黃道帶殺手有關。
聖塔巴巴拉
在1972年11月13日的《Vallejo Times-Herald》報紙里寫了,聖塔巴巴拉的警官比爾·貝克表示,這起案子可能是黃道帶殺手所犯下。
1963年6月4日,這是黃道帶殺手犯下賀曼湖路案的五年半前。高中生羅伯特·多明哥與他的未婚妻琳達·愛德華蹺課後在隆波克(Lompoc)附近的海灘被射殺。警方相信攻擊者打算捆綁被害人,但是被害人卻企圖逃跑,於是兇手用點22口徑的手槍將兩人擊斃。於是兇手把兩人的屍體放到附近的小屋,想燒掉屍體,卻失敗了。

真相大明

令人做夢也沒想到的是,在沉寂近40年後,日前美國加州男子丹尼斯·考夫曼突然向FBI爆料稱,他在整理已故繼父傑克留在一個公共儲物箱內的遺物時,意外發現了多件驚人鐵證,足以證明繼父傑克就是 “十二宮殺手”!2日,FBI宣布將對丹尼斯提供的證據進行全面調查,這一美國歷史上最大的兇殺懸案很可能將從此水落石出!
“已於2006年去世的Jack Tarrance(傑克·塔蘭斯於2009年6月26日當天被美國FBI經DNA測試與當年案發現場遺留血液所吻合,時隔40餘年後,真兇就是Jack Tarrance。”
但是2010年4月份DNA檢測結果被推翻,有人指責洛杉磯警方保存DNA結果和檢測DNA結果的方法都不正確。但洛杉磯經反覆仍認定他為最大嫌疑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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