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英(越共早期革命者,中央書記處原書記,越南政府原副總理)

黃英(越共早期革命者,中央書記處原書記,越南政府原副總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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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英越南語:Hoàng Anh,1912年2月10日-2016年5月10日),越共早期革命領導人,承天順化省豐田縣豐安鄉人。1932年開始參加革命,期間多次被法國殖民者當局逮捕入獄。黃英在1945年5月出獄後,繼續在地方黨委政權開展革命活動。1954年至1958年期間,他參加中央軍委工作,後擔任越南國防部副部長一職。在1958年任中央書記處書記並擔任財政部部長,1971年他擔任政府副總理兼中央農業委員會主任,在1976年6月任越南國家銀行行長職務,隨後再次擔任財政部部長一職。1986年,退休。

在1951年2月的越南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上,黃英當選為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1956年時當選中央委員會正式委員,在1958年任中央書記處書記。1960年9月的越共三大會議上,他當選為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央書記處書記。1976年12月在越共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再次當選為中央委員會委員。

2016年5月10日,在河內108中央軍隊醫院去世終年104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英
  • 外文名:Hoàng Anh
  • 性別:男
  • 國籍越南
  • 籍貫:越南承天順化省豐田縣豐安鄉
  • 出生日期:1912年2月10日
  • 逝世日期:2016年5月10日
  • 政黨越南共產黨
人物生平,擔任職務,所獲榮譽,

人物生平

1932年,參加當地的革命活動;
1936年,參與民主運動;
1937年,任命為承天省臨時省委委員;
1938年10月,被法國殖民主義者逮捕;1939年5月出獄,隨後再次被捕,被送往順化、牢堡、邦美蜀等監獄,隨後又被關押在得蘇監獄;
1945年5月,出獄後在承天省開展工作,被任命為承天省越盟常務委員,後任承天省臨時革命人民委員會副主席;
1945年8月,在總起義後,任承天省委常委,抗戰行政委員會主席;
1948年,當選第四聯區委委員,擔任承天省委書記兼任抗戰行政委員會主席;
1950年,任第四聯區常務委員,負責平治天省工作,兼任平治天陣線政委;
1951年2月,在越共第二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任第四聯區委書記,兼任第四聯區抗戰行政委員會主席;
1954年—1958年,參加中央軍委工作,負責協調停戰工作,後擔任越南國防部副部長;
1956年,兼任中央體育委員會主任;
1956年,當選越共中央委員會正式委員;
1958年,任中央書記處書記,擔任財政部部長;
1960年9月,在越共第三次代表大會上,當選為中央委員會委員和中央書記處書記,擔任總理財貿辦公室主任,兼任財政部部長;
1965年—1974年,任中央農業委員會主任,後任農業部臨時部長兼總理農業辦公室主任,參加國務委員會常務工作;
1971年,任政府副總理,兼中央農業委員會主任;
1974年—1976年,任中央書記處書記,政府副總理負責農業領域;
1976年6月,任越南國家銀行行長;
1976年12月,在越共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上,再次當選為中央委員會委員,擔任財政部黨組幹事會書記、部長;
1986年,退休;
2016年5月10日,在河內108軍隊中央醫院去世。

擔任職務

越共第二屆中央委員會候補委員,第二屆(自1956年起正式)、第三屆、第四屆中央委員會委員;越共第二屆(自1958年11月)、第三屆中央書記處書記;越南政府副總理;越南財政部部長;越南農業部部長;越南國家銀行行長;越南第一屆、第二屆、第三屆、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第七屆國會代表。

所獲榮譽

越南金星勳章;越共75周年黨齡紀念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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