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燕虹

黃燕虹

黃燕虹,女,廣東省汕頭市潮陽區人,黃燕虹是黃光裕的二妹,家族二號人物,歷任鵬潤旗下"萬盛源物業"總經理、北京鵬潤房地產開發公司、明天房地產副總經理、國美集團監察中心總監等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燕虹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東潮汕地區
  • 職業:商業 公司總經理
  • 主要成就:2007上海零售業十大傑出人物
  • 其他信息:黃燕虹是黃光裕的妹妹 
人物經歷,罷免事件,事件原由,人物成就,

人物經歷

黃燕虹,黃光裕的最小妹妹,曾在國外讀書。丈夫張志銘是一個地道的北京人,於1993年加入國美,曾是黃光裕的司機,黃光裕看他踏實肯乾,日漸委以重任,一直做到國美電器總經理,是僅次於黃光裕的第二號人物。黃燕虹和張志銘於1998年結婚。
黃燕虹1994年參加工作,加入了國美。黃燕虹最初在國美當一個出納,在財務方面她完全是自學成材。後來一步一步往上發展,1996年在總部當上財務部經理,1997年做過國美的高層行政管理人員,1997年以後做財務副總經理。
1999年國美新來了一位財務總經理,接管財務工作,黃燕虹歇了一陣。此後,她接手鵬潤家園的管理。黃燕虹她在代表公司談判時比較強硬,不輕易讓步。
2003年後,黃燕虹在國美任職期間,通過自己摸索,最終成為財務的高層管理者,國美前期的整個財務體系和人事管理體系都是她建立起來的。
2010年11月10日,國美對外發布公告稱:將在即將舉行的特別股東大會上,希望可以獲得股東批准,委任鄒曉春先生擔任執行董事,黃燕虹為非執行董事,任期3年,從股東特別大會結束起計。
2010年12月17日,黃光裕一方代表鄒曉春及胞妹黃燕虹正式進入國美電器董事會。至此,黃光裕控股的ShinningCrown將不會終止非上市門店管理協定,國美“分家”風險徹底解除。 受此利好訊息帶動,國美電器股價全日大漲8%,收盤報3.08港元,全日成交1.86億港元。
黃燕虹1994年加入了國美,最初當一個出納,在財務方面她完全是通過自學,由於天生聰明,很快就掌握了財務方面的基本理論和實操經驗,後來通過個人努力發展及黃光裕的執意提拔,1996年在總部擔任財務部經理,1997年擔任國美的高層行政管理人員,同年擔任財務副總經理。
1999年國美新來了一位財務總經理,接管財務工作,黃燕虹接手鵬潤家園的管理。黃燕虹她在代表公司談判時比較強硬,不輕易讓步。2003年後,黃燕虹在國美任職期間,通過自己摸索,最終成為財務的高層管理者,國美前期的整個財務體系和人事管理體系都是她建立起來的。
國美電器股東特別大會投票結果任命黃燕虹為股東
在股東特別大會上進行投票的本公司股份總數約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67.73%。由於超過50%投票贊成第1、2及3項決議案,故所有該等決議案獲正式通過為本公司普通決議。
董事會宣布委任鄒曉春先生(“鄒先生”)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委任黃燕虹女士(“黃女士”)為公司的非執行董事,即時生效。
至此,公司董事會包括:執行董事陳曉先生、伍健華先生、王俊洲先生、魏秋立女士、孫一丁先生及鄒曉春先生;非執行董事竺稼先生、Ian Andrew Reynolds先生、王勵弘女士及黃燕虹女士;以及獨立非執行董事史習平先生、陳玉生先生及Thomas Joseph Manning先生。

罷免事件

黃燕虹指責陳曉為個人“私慾”改變國美電器發展方向,對於國美團隊“非常有信心”,堅信國美團隊能夠做出正確的判斷。
針對國美電器大股東黃光裕提出動議召開臨時股東大會罷免董事局主席陳曉,黃光裕二妹黃燕虹表示有信心這一動議獲得股東支持。黃燕虹通過書面形式接受財新採訪。她透露,已與多家機構投資者溝通,綜合各方意見後認為,在臨時股東大會上將有足夠多的投資者支持大股東的動議。
黃燕虹
“本次國美大股東提出重組董事局,確實是看到陳曉為了自己的私慾,改變了國美電器的發展方向,企業發展明顯滯後,如果不改變,將很快被競爭對手超越;作為公司創始人,心急如焚。所以,我們必須及時重組董事局,把國美電器帶回到始終領導行業發展方向的正確的道路上來。”黃燕虹稱。

事件原由

2010年8月4日19時30分許,身陷囹圄的國美電器大股東黃光裕,向國美電器董事會發出信函,要求舉行臨時股東大會,審議以下事宜:
第一,撤銷前股東大會給予董事會20%的增發授權;第二,撤銷陳曉公司執行董事及董事局主席職務;第三,撤銷孫一丁公司執行董事職務,保留其行政副總裁職務;第四,提名鄒曉春和黃光裕二妹黃燕虹為公司執行董事。
鄒曉春對財新記者表示,黃光裕家族無意針對孫一丁,擬撤銷孫的執行董事職務,是想讓其脫離紛爭,專心管理工作,同時也是為了給大股東提名的執行董事人選讓位。
在黃光裕家族看來,陳曉是“去黃化”路線最大的推手,也是國美電器董事會和管理層中唯一的“外人”,其他人都追隨黃光裕多年,深受黃光裕信任,在爭奪控制權的關鍵時候,獲得這些高層的支持對黃光裕至關重要。
黃燕虹稱,撤消陳曉職務後,會提名新的執行董事,“如提名人選順利當選,國美董事局將按公司章程規定,重新選舉產生董事局主席。”
黃燕虹指稱,陳曉作為職業經理人,在國美電器的發展戰略上與大股東出現嚴重的意見分歧。
黃燕虹此言所指應為國美電器引入投資者一事。
2009年5月初,黃光裕個人案情較為明朗之後,從羈押地發回兩封親筆信。短短兩頁紙的信措辭明確,不留餘地——公司缺錢,可以降低股權,但不能放棄控制權。
一位看過這封信的資深PE高管對財新記者表示,“信寫得思路很清晰”,並感嘆“自己思路最清晰時也不過如此”,可見黃光裕的承受力“確實很強”。
但是,陳曉並未遵從黃光裕信中指示。一個月後,美資PE貝恩資本注資國美電器,購買15.9億元可轉債,有權轉為10.8%國美電器股權。在黃光裕家族看來,其實當時陳曉可以選擇的方案有很多,但是他一意孤行,接受了貝恩苛刻的注資契約。
“當時有眾多的國外投資者對國美此次融資非常有興趣,融資條件也比貝恩寬鬆很多,但陳曉以沒有時間談判為由,不接觸、不談判,才導致公司與貝恩簽訂了極其苛刻的融資協定。”黃燕虹在書面接受財新採訪時指責說。
貝恩方面要求改組董事會,並與以陳曉為首的國美電器管理層達成攻守同盟,逐步強化了對國美電器的實際影響力。特別是2009年7月7日,國美電器通過高管獎勵計畫,用“金手銬”鎖定黃光裕舊部。
通過此舉,公司部分董事及上百名高級雇員可認購國美電器發行的3.83億股新股,行權價格為1.90港元。其中,陳曉2200萬股,王俊洲2000萬股,李俊濤1800萬股,魏秋立1800萬股,孫一丁1300萬股,牟貴先1300萬股,伍建華1000萬股。
此前,高管無人享有國美電器股權。陳曉之所以擁有少部分國美股權,是因為此前他所掌商業連鎖永樂被國美收購所致。時任集團副總裁的王俊洲和魏秋立原本深受黃光裕信任,被委任可聯合代表黃簽訂有關檔案,也在此後加入“去黃化”統一戰線。
對於股權激勵,貝恩和黃光裕兩方透露出來的信息截然相反,貝恩方稱黃光裕反對股權激勵,但黃燕虹稱,股權激勵是促進公司發展的手段之一,大股東一直在積極推動包括股權激勵在內的各種激勵措施。她還稱,“國美團隊20多年來一直很穩定,說明一直以來的激勵措施是有效的”。
陳曉、貝恩和國美電器高管統一戰線結成後,開始執行堅定的“去黃化”路線,特別是在今年4月黃光裕案一審期間,國美電器律師盡然將行賄罪名推給黃光裕個人,讓黃光裕家族嗅到了其中的危險。
2010年5月11日,作為大股東,黃光裕聯手杜鵑否決了國美電器董事會貝恩三人非執行董事人選的提案。當晚,陳曉就臨時委任了被股東大會否決的三位董事人選。
由此,在黃光裕及家人看來,陳曉的反叛行為徹底暴露。但根據國美電器公司章程,陳曉帶領的國美電器董事會有權臨時任命董事人選,黃光裕暫時無可奈何。
黃燕虹稱,今年 7月19日,曾派出代表與陳曉商談重組董事局事宜,企圖說服陳曉
陳曉對於黃光裕的爭取態度決絕,斷然否定了黃家所有提議。陳曉6月初對媒體表示相信各方會回歸理智,而“即便出現最壞的結果,那魚可能會死,網是不會破的,因為過去的20個月國美電器已經度過了最危險的時刻”。
到8月4日晚,雙方仍無法達成一致意見後,所以黃家只能決定提請召開臨時股東大會放手一搏。
為應對黃光裕這一動議,8月5日上午,陳曉召集國美電器董事會成員開會商量對策,當天下午,在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對黃光裕提起起訴,指稱黃光裕在2008年1月、2月前後回購公司股份中存在違反公司董事的信託責任及信任行為,以此尋求賠償。
根據上市公司規定,國美電器董事會當在21天內答覆大股東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即使不支持,動議股東也可再過21天自行召集。而據一位不願具名的律師分析,國美電器董事會發動的起訴在臨時股東大會召開前不會有結果,因為傳票難以送達到黃光裕手中,短期內無法開庭。

人物成就

鳳凰網科技訊 2010年12月17日訊息,國美電器特別股東大會於今日10時在香港舉行,投票結果於中午12點半發布,鄒曉春、黃燕虹順利進入董事會。 本次股東大會投票結果由國美總裁王俊洲宣布,議案一將許可的董事最高人數從11人增加至13人,獲得通過,贊成率97.74%;議案二委任鄒曉春為公司執行董事並即時生效,獲得通過,贊成率93.28%;議案三委任黃燕虹為公司非執行董事並即時生效,獲得通過,贊成率92.74%。
國美創始股東對這一結果表示歡迎。鄒曉春在當選國美執行董事後表示,“我們相信良好的公司治理絕對不是排擠大股東在董事會的合理席位和權力。我和黃燕虹女士進入董事會是各方通過積極努力達成的《諒解備忘錄》的一個安排,是董事會的部分成員在逐步回歸理智選擇的結果,也是推動國美今後更快、更好地向前發展的重要一步。”
在國美非上市門店的安排方面,鄒曉春表示,“創始股東將通過一切可行的途徑,和董事會成員積極洽商,盡最大可能地使國美更快、更好的向前發展,儘可能地本著不分拆母集團的方向來解決業已存在的阻礙企業發展的問題。”
鄒曉春表示,國美最佳的公司治理方案,應該是有創始股東參與及指導下,在保證公司保持行業領先地位和業務的快速發展,以及加強公司治理,保障全體股東利益的一種平衡。創始股東的出發點,將會是一如既往的遵循使企業發展得更快、更好的目標之下並使全體股東的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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