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武(浙江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

黃武(浙江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原副院長)

黃武,男,漢族,1970年9月出生,浙江蘭溪人,1992年7月參加工作,2016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學本科學歷,高級工程師

曾任浙江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2019年8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武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日期:1970年9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1992.06—1994.05 杭州制氧機廠工藝處工作
1994.06—1996.05 西安元星機械製造有限公司工作
1996.06—2003.10 浙江方圓企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工作
2003.11—2015.05 浙江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工作,歷任檢測一室副主任、主任
2015.06—2019.06 浙江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副院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9年6月13日,浙江省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副院長黃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省經信廳紀檢監察組正在對其紀律審查,經浙江省監委指定嘉興市監委管轄,海寧市監委正在對其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8月,經查,黃武違反工作紀律,泄露巡視事項;違反廉潔從業紀律,收受業務相對人貴重物品。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他人財物並為他人謀取利益。
黃武身為黨員和國家公職人員,喪失理想信念,失守紀法底線,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其部分違紀違法事實發生在黨的十八大後,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批准,中共浙江省應急管理廳黨委、浙江省紀委省監委駐省經信廳紀檢監察組分別決定給予黃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黃武違紀違法所得。由海寧市監委將黃武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