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山市屯溪區機構改革方案

黃山市屯溪區機構改革方案,2019年2月28日,中共黃山市屯溪區委召開六屆八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黃山市屯溪區區級機構改革實施意見》,對推進機構改革工作進行動員部署,標誌著屯溪區機構改革進入全面實施階段。

屯溪區區級黨政機構共設定37個。區委機構10個,其中紀檢監察機關1個,工作機關9個;區政府工作部門27個。

機構改革,區委機構,政府機構,其他改革,人大改革,政協改革,群團組織,事業單位,體制管理,行政執法,審批服務,時間部署,

機構改革

區委機構

1、組建區監察委員會,同區紀律檢查委員會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不再保留區監察局。
2、組建區委財經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
3、組建區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
4、組建區委審計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
5、將區委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區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
6、將區委全面推進依法治區領導小組改為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
7、將區國家安全領導小組改為區委國家安全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
8、將區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改為區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
9、將區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改為區委外事工作委員會,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
機構改革機構改革
10、組建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區委議事協調機構。
11、區委組織部統一管理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區委組織部對外加掛區公務員局牌子。區委非公有制經濟和社會組織工作委員會由掛靠區委組織部改為在區委組織部加掛牌子。
12、區委統戰部統一管理民族宗教、僑務工作,對外加掛區政府僑務辦公室牌子,對外保留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牌子。區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區民族宗教事務局牌子。
13、組建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作為區委工作機關。區委組織部不再保留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牌子。
14、組建區委督查室,作為區委工作機關,對外加掛區政府督查室牌子。
15、最佳化區委辦公室職責。將區檔案局(區檔案館)的行政職能劃入區委辦公室,對外加掛區檔案局牌子。區檔案館作為區委直屬事業單位。
16、區委宣傳部加掛區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17、區委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紀律檢查委員會,作為區委工作機關。
18、不再設立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及其辦公室、區維護穩定工作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有關職責交由區委政法委員會承擔。將區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職責劃歸區委政法委員會、市公安局屯溪分局承擔。

政府機構

1、組建區文化旅遊體育局,加掛區廣播電視新聞出版局牌子。不再保留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以及事業單位性質的區旅遊局、區體育局。
2、組建區科技經濟信息化局,不再保留區科學技術局、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3、組建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4、組建區農業農村局,區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農業農村局。不再保留區農業委員會。
5、組建區衛生健康委員會,不再保留區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保留區老齡工作委員會,日常工作由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承擔。
6、組建區退役軍人事務局。
7、組建區應急管理局。不再保留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8、組建區醫療保障局。
9、組建區政府信訪局。區委信訪局與區政府信訪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區委辦公室不再保留區委區政府信訪局牌子。
10、組建區數據資源管理局,加掛區政務服務管理局牌子。不再保留區政府政務服務中心。
11、組建區投資促進局。
12、將區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改為區政府外事辦公室,仍在區政府辦公室掛牌。
13、最佳化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責,加掛區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牌子,不再保留區物價局牌子。區商務局不再掛區糧食局牌子。
14、最佳化區司法局職責。區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區政府法制辦公室牌子。
15、最佳化區財政局職責,加掛區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區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牌子。區政府辦公室不再保留區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牌子。
16、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更名為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加掛區人民防空辦公室牌子。
17、最佳化區審計局職責。
18、最佳化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責。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改為區食品安全委員會,具體工作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不再保留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區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19、最佳化區林業局職責,區林業局由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統一領導和管理。
20、區扶貧開發局在區民政局掛牌。

其他改革

人大改革

組建區人大社會建設委員會。

政協改革

1、組建區政協農業和農村委員會。
2、區政協文史資料委員會更名為區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
3、區政協教文衛體委員會更名為區政協教科衛體委員會。

群團組織

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群團工作的制度,把群團組織建設的更加充滿活力、更加堅強有力。

事業單位

1、組建區委黨史和地方志研究室。不再保留區黨史辦公室、區地方志編纂委員會辦公室。
2、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改革。全面清理所屬事業單位承擔的行政職能,根除“事業局”。

體制管理

鄉鎮(街道)相關改革與機構改革統籌謀劃、分步實施。理順區級部門與鄉鎮(街道)關係,把條的管理和塊的治理協同起來。

行政執法

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一個部門設有多支執法隊伍的,原則上整合為一支隊伍。認真落實中央及省委關於加強市場監管、生態環境保護、文化市場、交通運輸、農業5個領域綜合執法工作部署要求。繼續深入推動城市管理等其他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

審批服務

創新審批監管方式。持續簡政放權,減少具體審批事項,深入開展“證照分離”“多證合一”等商事制度改革。加強政府權力事中事後監管。提升政務服務水平。

時間部署

實施步驟明確,2019年3月底前,區級機構改革工作要基本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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