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

2014年7月4日,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以鹽政辦發〔2014〕71號印發《鹽城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該《規劃》分現狀與問題、總體要求、工作任務、保障措施4部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鹽城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
  • 性質:規劃
  • 時間:2014年
  • 類別:地方法規
通知,建設規劃,一、現狀與問題,二、總體要求,三、工作任務,四、保障措施,附屬檔案1,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建設規模與項目構成,第三章 規劃布局與建設用地,第四章 建築標準,第五章 建築設備標準及救護車配備,第六章 農村急救點建設標準,附屬檔案2,

通知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鹽城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的通知
鹽政辦發〔2014〕71號
亭湖區、鹽都區人民政府,市開發區、城南新區管委會,市各有關委、辦、局,市各有關直屬單位:
現將《鹽城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鹽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7月4日

建設規劃

鹽城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規劃(2013—2020)
院前醫療急救體系是城市公共安全應急保障體系、公共衛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城市功能與文明的體現,是今後應重點發展的社會公益事業。為進一步完善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滿足廣大人民民眾急救服務需求,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江蘇省急救醫療中心(站)建設管理規範》和《鹽城市城市總體規劃(2013-2030)》等法律法規和檔案精神,結合我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現狀,特制定本規劃。

一、現狀與問題

(一)市區院前急救事業取得長足進步
1.急救點逐步增加,院前急救服務網路逐年擴大。1987年,鹽城市救護站成立,當時只有一個急救點,每天只有1輛值班急救車。2006年更名為鹽城市急救醫療中心,現建有1個指揮調度中心、6個急救點,分別位於城北、城南、城中、城西、伍佑地區,每日安排14輛值班急救車提供日常院前急救和應急保障任務,院前急救醫療服務網路初具規模,基本滿足了建成區範圍內的民眾急救需求。
2.急救醫療設施改善,院前急救能力不斷提高。市救護站成立之初,調度室只配備有“120”急救專線電話,無現代化的調度指揮系統。2006年市急救醫療中心建成了院前急救調度指揮系統,該系統具備了救護車定位追蹤(GPS)、呼叫號碼位置顯示、計算機輔助指揮、移動數據傳輸、無線電語音通訊、三方通話、通話錄音、突發事件預警、市縣調度信息聯網等功能。急救車的數量和質量有了明顯提高,現共有急救車14輛,其中監護型負壓救護車1輛,監護型救護車8輛。各類急救設備較前明顯改善,完成了我市院前急救從“轉運型”向“急救型”的轉變。中、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員的比例逐年提高,急救能力有了明顯提高。市急救醫療中心成立以來共搶救各種危重病人15萬多人次,參與了200餘次突發事件的院前急救工作,急救里程達近1000萬公里。2013年全年院前急救近1.2萬車次,長途轉運380人次,完成各類醫療保障和現場服務120多車次。
3.院前急救服務進一步規範,民眾滿意度大幅度提升。制定了《鹽城市院前急救質量控制手冊》,規範院前醫療服務行為,制定了急救各流程的質量控制標準,嚴格按照《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的規定分流轉運病人。急救受理、調度、出車和現場急救處置率等指標均達到了《江蘇省急救中心站建設管理規範》規定的標準,民眾滿意度大幅度提升,獲得了“人民滿意基層服務單位”稱號。
(二)市區院前急救事業發展面臨的主要矛盾和問題
1.院前急救需求日益增長。城市化進程的推進,人口總量的快速增長,老齡化的加劇,急救疾病譜的變化,急救服務需求不斷增長,近三年市急救醫療中心的日常前院急救量年平均增長5%以上。同時,市民不合理的非急救服務叫車大量占用有限的院前急救資源,市民“要車難、等車時間長”的矛盾依然存在,亟需緩解。
2。突發事件醫療救援和重大活動醫療保障任務加大。由於交通事故、火災等自然災害、社會安全事件等突發事件時有發生,我市市區應對突發事件醫療救援能力亟待提高。同時,隨著改革開放力度的加大,我市國際國內重要會議、重大活動越來越多,社會管理的一系列重大舉措、重要活動,都對醫療保障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3.院前急救網路不夠健全。目前市區共有人口約160萬,對照《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以及《江蘇省急救醫療中心(站)建設管理規範》“按照城市人口不低於每5萬人一輛急救車的標準;1輛急救車編配5名人員;原則上每個急救醫療分站服務人口10萬左右”的要求,約需建設急救點10至16個,現市區急救點較少,特別是大部分農村地區,無急救點,急救服務的半徑較長,急救網路布點不能滿足現有急救需求。
4.院前急救資源不足。按市區160萬人口計算,對照《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以及《江蘇省急救醫療中心(站)建設管理規範》的規定,需要配備急救車32輛,而現只有14輛;工作人員需要160名,目前在職人員84名,其中編內41名,編外43人。同時,急救醫療服務需求逐年增加,而急救車輛、人員與急救點沒有得到同比增長,導致急救資源總體配置明顯不足,不能滿足社會需求。
5.院前急救能力不強。長期以來由於院前急救專業人員待遇相對較低,專業發展比較局限等因素,急救隊伍不夠穩定,出現“招不到、留不住”現象。目前市急救醫療中心人員配備不全,專業技術水平不高,不能適應現代化急救需要。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落實“以人為本”的理念,堅持政府主導,堅持規範標準,堅持統一協調,堅持嚴格監管,以服務市民和保障城市安全為核心,以完善提高急救服務能力、加強急救內涵建設為重點,建設覆蓋城鄉的基本院前醫療急救體系,為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快捷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
(二)基本原則
1.滿足需求、確保基本。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在確保市民基本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需求的前提下,進行整體規劃,滿足民眾不斷增長的院前急救服務需求,滿足城市整體規劃建設布局需求,滿足重大活動保障的需求,滿足應對突發災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需求。在確有餘力的基礎上,提供轉院、出院服務。
2.突出重點、完善體系。重點加強輻射農村的急救點建設,合理劃分急救區域,依託公立醫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急救點。市急救醫療中心進一步規範現有各急救點,配足急救車輛、人員、設備和設施,同時加強能力建設,提高院前急救從業人員的業務水平。建成以市急救醫療中心為調度指揮平台,以各急救點為服務網路的,反應敏捷、救治有效、轉運迅速,並能與院內救治協調配合的院前急救服務體系。
3.統一調度、協同負責。院前醫療急救是政府舉辦的公益事業,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規定設區的市設立一個急救中心。市衛生局負責規劃和組織實施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監督管理市區院前醫療急救工作。轄區政府負責落實急救點業務用房。市急救醫療中心負責急救車輛和工作人員的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市財政局負責市區院前急救體系建設和運行的經費保障。
4.統一規劃、分步實施。根據國家衛生部和省衛生廳有關建設標準要求,按照《鹽城市城市總體規劃(2013-2030)》的要求,對我市院前急救網路建設、車輛、人員配置等實行總體規劃、分步實施、逐年完成,逐步建成標準規範的院前醫療急救體系。
5.關注民生、最佳化服務。堅持以病人為中心,建立健全院前急救各項制度和流程,強化質量控制,加強質量管理,不斷提高院前急救服務水平。
(三)工作目標
1.總目標。到2020年底,建成機構健全、設施配套、裝備精良、信息通暢、反應快捷、服務良好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網路,構建與各級醫療機構緊密結合、覆蓋大市區城鄉的基本現代化院前醫療急救體系。
2.近期目標。在2年內市急救醫療中心調整和完善現有的急救點功能和規模,在市區再建成7個院前急救點。其中,2014年建成3個急救點,新增加10輛急救車,並淘汰5輛現有急救車;2015年建成4個急救點,新增加13輛急救車。到2015年未,市區形成13個急救點,共有32輛急救車,同時,急救人員、信息系統達到國家規定要求,基本滿足市區院前急救需求。
3.遠期目標。到2020年市區再建成3個急救點,新增8輛急救車,共建成16個急救點,40輛急救車,進一步完善市區院前醫療急救網路,切實做到縮小搶救半徑、縮短搶救時間,達到城區十五分鐘、農村地區半小時內急救車到達救援現場的目標。

三、工作任務

根據《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國家衛計委《院前醫療急救管理辦法》、原國家衛生部《醫療機構基本標準(試行)》、《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衛生廳等部門關於加快發展急救醫療事業意見的通知》(蘇政辦發\[2002\]144號)、《江蘇省急救醫療體系建設發展“十二五”規劃》(省衛生廳、蘇衛醫〔2012〕43號)和《江蘇省急救醫療中心(站)建設管理規範》等法律法規和檔案規定,其總體要求是“按照城市人口不低於每5萬人一輛急救車的標準;1輛急救車編配5名人員;原則上每個急救醫療分站服務人口10萬左右”。同時考慮到目前市區已建急救點的現狀和區域內服務人口、服務半徑、交通狀況、醫療機構設定等因素,近期按照160萬人口,遠期按照200萬,以此規劃以下幾方面工作任務。
(一)院前醫療急救網路建設
1.調整完善現有急救點。市急救醫療中心調整和完善現有的6個急救點的功能和規模,2014年將開放大道急救點調整到市中醫院,對照《鹽城市市區院前急救點建設標準》對現有6個急救點改造完善,每個急救點至少擁有2輛以上監護型急救車,配備相應的急救人員,建成規範的急救點。
2.鹽都區急救點建設。2014年,鹽都區在西南片依託當地二級醫院(秦南中西醫結合醫院),建立一個急救點。2015年在鹽都區龍岡鎮衛生院、郭猛鎮衛生院分別建成兩個急救點。2017年,在鹽都區第二人民醫院(樓王鎮)再建設1個急救點。每個急救點至少配置2輛監護型急救車輛,有專職的院前急救人員。至2020年末形成擁有至少8輛急救車,4個急救點,輻射鹽都區農村地區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網路。
3.亭湖區急救點建設。2014年,依託亭湖區人民醫院建成1個急救點。2015年在鹽東鎮衛生院建設1個急救點。2017年在便倉鎮衛生院建設1個急救點。2019年在黃尖鎮衛生院建設1個急救點。每個急救點至少配置2輛監護型急救車輛,有專職的院前急救人員。至2020年末形成擁有至少8輛急救車,4個急救點,輻射亭湖區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網路。
4.市開發區急救點建設。2014年,市開發區依託惠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成1個急救點,配置2輛監護型急救車輛,有專職的院前急救人員,滿足市開發區院前醫療急救服務需求。
5.城南新區急救點建設。城南新區對照《鹽城市市區院前急救點建設標準》對現有的伍佑急救點進行改造完善,建成規範的急救點。2015年依託城南醫院建成1個急救點。每個急救點至少配置2輛監護型急救車輛,有專職的院前急救人員。至2020年末形成擁有至少4輛急救車,2個急救點,輻射城南新區的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網路。
根據國家和省檔案規定,結合鹽城實際,制定了《鹽城市市區院前急救點建設標準》(具體見附屬檔案1),各急救點按此標準建設。
(二)急救信息體系建設
1.新建市級衛生應急決策指揮平台。按照省衛生廳制定的《江蘇省地市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與決策系統建設方案》的要求,依託市衛生信息區域平台,2014年建成市級衛生應急決策系統,達到與省衛生廳、市政府以及各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各市直醫療衛生機構應急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實現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快速上報、及時回響、信息共享、指揮高效的目標。
2.構建大市區急救醫療指揮決策系統。升級現有的市級急救指揮通訊網路系統(包括通訊信息子系統、GPS車輛定位系統、錄音子系統、視頻監控子系統等),建立信息共享、功能完備、互聯互通的全市急救醫療指揮調度信息系統,並實現與省急救醫療指揮中心、市衛生局應急指揮中心、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互聯互通。市直急救點和亭湖區、鹽都區、開發區、城南新區所有網路急救點均由市急救醫療中心統一調度指揮,做到“一網受理,統一調度,統一管理”。
3.構建市區突發事件監測預警和救援網路體系。充分發揮大市區急救指揮通訊系統聯網功能,實現突發事件緊急醫療監測預警。整合市區院前和院內急救資源,急救指揮通訊系統與醫院的信息系統互聯互通,建設遠程會診系統,實現急救車輛與醫院急診之間的有線、無線通信、視頻聯繫,提高處置突發事件醫療救援能力。
(三)急救車輛及急救設備的配置
1.急救車輛配備。按照城市人口不低於每5萬人一輛急救車的標準,對市區急救機構配備急救車輛。2014年市財政投入10輛急救車,並淘汰5輛現有急救車,滿足現有急救工作需要。2015年再投入13輛急救車,到2015年底,市區急救車輛總數量達到32輛。2015年後逐年增加急救車輛,並淘汰更新一部分過使用期限的急救車輛,到2020年,市區急救車輛總數量達到40輛。加強對特種救護車輛的投入,至2014年末,負壓監護型救護車數量達到4輛,逐步配備現場應急救援指揮車和醫療救援物資儲備車等特種車輛,努力實現急救車輛的專業化、系列化。
2.車載醫療設備。急救車輛應根據國家和省確定的標準配置車載醫療設備,提高急救質量和搶救成功率,加強管理保證車輛、設備、藥品、器械和通訊設備處於應急完好狀態,確保突發事件急救醫療、醫療安全和滿足市民需求。所有車輛必須配備成監護型急救車,監護型急救車車載設備包括監護除顫儀、急救呼吸機、心電圖機、快速血糖測定儀。
3.急救物資儲備庫。對照國家急救物資儲備配備要求,市急救醫療中心購置一批急救藥品、急救設備,建立一個規範的急救物資儲備庫。
(四)急救人員配備與隊伍建設
1.急救人員配備。按照《江蘇省急救醫療中心(站)建設管理規範》“1輛救護車編配5人”的規定,市急救醫療中心和各急救點應配齊配全急救人員。急救人員主要包括:急救醫師、急救護士、急救駕駛員、擔架員、調度人員以及通訊工程、信息網路、急救車輛和裝備維修等專業技術人員和行政管理人員。隨著市區急救點的增加,充分考慮市財政的承受能力,相應增加市急救醫療中心急救人員。
2.急救隊伍建設。放寬進人渠道,各級政府應對願意致力於院前急救事業的專業技術人員給予進人政策上的傾斜,通過增加編制、招聘編外人員來解決人員不足問題,通過政府購買公共社會服務方式來解決編外人員待遇問題。可以探索院前急救人員定向培養機制,以解決招聘難的狀況。晉升評定優先,適當放寬院前急救醫療專業技術人員在職稱評定、晉升方面的條件,穩定專業急救隊伍。同時,加強在職專業人才培訓、演練等工作,不斷提高急救技能。
3.加強內部管理。市急救中心和各急救點應在貫徹相關規範政策的同時,進一步完善崗位職責、工作制度、急救規範和文明服務規範,加強急救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建設和管理,確立以傷病員為中心的服務觀念,提高急救醫療質量、服務質量和管理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投入
各級政府發揮公共財政職能,支持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保證急救機構正常運營,加大服務能力建設投入,改善開展急救醫療所需的基礎設施、車輛設備和專業人才等條件。
(二)加強協調配合
各有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協調配合,共同做好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工作。採取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進行急救常識的宣傳教育,增進社會公眾對急救醫療知識以及呼救方式的了解,增強自救意識,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在全社會大力倡導人道主義精神,動員廣大人民民眾對急、危、重病人進行義務救助,支持、參與急救醫療工作。
(三)嚴格依法監管
依法加強對急救機構、人員、技術等服務要素的準入管理;加大執法監督力度,健全行業考核考評標準並加強監管,加強執業行為和服務質量管理;成立醫療急救質量控制專家委員會,督導和評估市區的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工作。
(四)深入內部改革
加強對各急救點及其人員的績效管理與考核,建立規範高效的運行機制,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市急救醫療中心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工資待遇與服務質量及崗位工作量等綜合績效掛鈎。完善以專業技術能力、工作業績和醫德醫風為主要評價標準的績效考核制度,考核結果與分配激勵機制相掛鈎,充分調動急救醫療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附屬檔案:1.鹽城市院前急救點建設標準
2.鹽城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點建設規劃表
3.鹽城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體系建設規劃示意圖(2013-2020)

附屬檔案1

鹽城市院前急救點建設標準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範各級急救點建設,提高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院前急救能力,完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特制定本建設標準。
第二條 本建設標準是急救點建設項目科學決策和合理審批急救點建設的可行性研究報告、項目建議書的依據。
第三條 參照國家和省院前急救點建設標準的規定,結合鹽城實際,制定本標準。

第二章 建設規模與項目構成

第四條 每個急救點應至少配備2輛監護型救護車。
第五條 急救點用房包括辦公室1間、值班室2間、藥械庫房1間,每間業務用房面積不能少於12平方米。每間用房都應該設定清晰標牌,各類管理制度必須張貼上牆。
第六條 急救點應設定有相對獨立的工作區域,辦公室、值班室與停車位相鄰。
第七條 急救點應設定相應數量的停車位和車庫。

第三章 規劃布局與建設用地

第八條 急救點的設定和布局,應根據所在地區的急救服務半徑、人口、交通、經濟水平、重點區域以及需求量等綜合條件確定。
第九條 急救點應按城市的具體情況來確定,可獨立設定,也可依託醫院設定,一般急救點服務半徑約為3-5公里,人口密集的地區,服務半徑可適當減小。
第十條 急救點宜緊靠主要交通幹道,便於車輛迅速出發。城市急救站宜靠近城市主要居民住宅區,或重點區域、或交通要道。
第十一條 急救點宜遠離易燃、易爆設施。
第十二條 急救點的建築面積應滿足基本院前急救工作需要。

第四章 建築標準

第十三條 急救點建築應貫徹經濟、適用、在可能條件下注意美觀的原則,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條件和地方要求確定。
第十四條 急救點的建築裝修和環境設計,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消防設施的配置應遵守國家有關建築防火設計規範的規定。
第十五條 救護車車庫包括車道的室內淨高宜大於3米。

第五章 建築設備標準及救護車配備

第十六條 急救點應配置與其功能和建設規模相適應的有線通訊系統、無線集群系統、計算機系統、閉路電視監控系統。
第十七條 急救點信息系統配置標準。急救點配備有“120”急救專線電話、外線電話。救護車都應配備有無線電車載電台,GPS及無線數據傳輸系統,調度信息接收系統。
第十八條 急救救護車內的設備配置。救護車按照《江蘇省急救中心(站)建設管理規範》監護型救護車器械、藥品配備標準配備醫療器械和藥品。

第六章 農村急救點建設標準

第十九條 農村急救點救護車輛的設定標準與急救點的要求相同,在建築面積、業務用房方面可根據農村點的規模酌情設定。

附屬檔案2

鹽城市市區院前醫療急救點建設規劃表
規劃期限
序號

輻射的區域
服務人口數
人員
車輛
建成時間
責任主體
目前已建成
1
鹽馬路急救點(市急救中心)
文峰街道、先峰街道
16.29萬
12
3
市衛生局
2
開放大道急救點(2014年搬遷至市中醫院)
毓龍街道、大洋街道
13.38萬
12
3
2014年搬遷
市衛生局
3
市二院急救點
新洋街道、新興鎮
12.43萬
12
3
市衛生局
4
市三院南院急救點
潘黃街道、鹽龍街道、鹽都新區管委會
11.92萬
12
3
市衛生局
鹽都區政府
5
新東仁醫院急救點
五星街道、黃海街道
8.13萬
8
2
市衛生局
6
伍佑鎮衛生院急救點
伍佑鎮、新都街道(部分)
5.33萬
8
2
市衛生局
城南新區管委會
近 期
(2014—2015年)
7
亭湖區人民醫院急救點
亭湖區新城街道、環保產業園、南洋鎮(青墩社區)
10.29萬
8
2
2014年
市衛生局
亭湖區政府
8
秦南中西醫結合醫院急救點
秦南鎮、大縱湖鎮
14.10萬
12
3
2014年
市衛生局
鹽都區政府
9
惠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急救點
市開發區新城街道、步鳳鎮
10.26萬
8
2
2014年
市衛生局
市開發區管委會
10
龍岡鎮衛生院急救點
龍岡鎮、張莊街道
10.72萬
12
3
2015年
市衛生局
鹽都區政府
11
郭猛鎮衛生院急救點
郭猛鎮、農村經濟開發區、尚莊鎮
11.93萬
12
3
2015年
市衛生局
鹽都區政府
12
鹽東鎮衛生院急救點
鹽東鎮、南洋鎮
7.58萬
8
2
2015年
市衛生局
亭湖區政府
13
城南醫院急救點
新都街道(部分)、新河街道、職教園區
7.09萬
8
2
2015年
市衛生局
城南新區管委會
遠 期
(2016---2020年)
14
鹽都區第二人民醫院急救點
樓王鎮、學富鎮
14.10萬
12
3
2017年
市衛生局
鹽都區政府
15
便倉鎮衛生院急救點
便倉鎮、大岡鎮
12.46萬
8
2
2017年
市衛生局
亭湖區政府
16
黃尖鎮衛生院急救點
黃尖鎮
4.03萬
8
2
2019年
市衛生局
亭湖區政府
備註:1、表中服務人口數為市統計局提供的2013年戶籍人口數,市區2013年戶籍人口數共168.09萬,2020年將達200萬。
2、表中各急救點輻射的區域只是大約覆蓋的區域,實際服務區域有交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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