鴻特精密[300176]

鴻特精密[300176]是廣東鴻特精密技術股份有限公司發行的一支股票,現改為派生科技[300176],由廣東派生智慧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行

所屬板塊,經營範圍,主營汽車精密鋁合金壓鑄件,首發募資項目,超募資金,配股實施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建設項目,稅收優惠,第二期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擴產建設項目,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稅收優惠,股東回報規劃,自願鎖定承諾,

所屬板塊

QFII重倉板塊,機械行業板塊,創業板板塊,廣東板塊。

經營範圍

設計、製造、加工、銷售:鋁合金精密壓鑄件、汽車零配件、汽車雙離合器變速器(DCT)關鍵零件及部件、通訊類零配件。

主營汽車精密鋁合金壓鑄件

公司是定位中高檔的汽車精密鋁合金壓鑄企業,主要生產和銷售用於汽車發動機、變速箱及底盤製造的鋁合金精密壓鑄件及其總成,用於中高檔汽車的發動機和變速箱的製造,目前已成為福特、東本發動機、東本汽車、長安福特馬自達、康明斯、菲亞特、廣汽菲亞特、廣汽集團等國內外大型整車(整機)廠商的一級供應商和多個系列產品的獨家供應商,產品線覆蓋美、日、德、意四大系列。

首發募資項目

本次募集資金中,20600萬元用於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擴產建設項目,2000萬元用於輕合金精密成型工程中心建設項目,其他補充營運資金。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擴產建設項目建設期為3年,預計達產後新增產量6000噸/年,新增銷售收入33900萬元/年,新增淨利潤4517萬元/年。截止2011年3月末,以上兩項目的進度分別是:79.15%、1.62%。

超募資金

公司首發募集資金淨額為33356.68萬元,超募資金為10756.68萬元。截止2011年3月24日已確定計畫金額2100萬元(償還銀行貸款),尚未確定計畫8656.68萬元。

配股實施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建設項目

2015年11月5日晚間公告,公司擬按每10股配售不超過3股向全體股東配售,募資不超過6.5億元。公司控股股東廣東萬和集團有限公司承諾全額認配可認配股份。募集資金擬向全資子公司廣東鴻特精密技術(台山)有限公司增資,用於實施“第二期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建設項目”建設,項目投資總額為3億元;償還部分借款2.5億元;剩餘部分用於補充流動資金。

稅收優惠

公司享受“兩免三減半”優惠,2007年-2009年企業所得稅率減半徵收分別為12%、12.5%及12.5%;為高新企業,2010年-2011年享受15%所得稅優惠稅率。07年-2010年1-6月,公司享受的稅收優惠占當期淨利潤的比重分別為26.0%、21.7%、23.6%、21.6%。

第二期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擴產建設項目

2011年9月公司擬使用部分超募資金用於第二期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擴產建設項目,本項目擬建生產規模為年新增5500噸鋁合金壓鑄加工件。項目主要產品為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主要包括:發動機下缸體、差速器、變速箱、發動機前蓋、發動機支架等鋁合金汽車精密壓鑄系列加工件。通過本項目建設,將公司建設成為中國鋁合金汽車零配件壓鑄規模最大、技術水平最先進的壓鑄企業之一;進入國內排名第三,產品質量和綜合效益達到國內同行業領先水平,並將公司建設成為世界知名的鋁合金壓鑄生產基地,壓鑄技術水平進入世界先進行列。爭取用2年6個月時間,新增年銷售額達2.86億元,實現利潤總額4,269.3萬元。本項目自2011年9月開始建設,建設周期2.5年,到2014年底完全達產。即項目總建設周期為2011年9月到2014年2月,包括30個月的廠房、設備建設期。項目實行邊建設邊生產、邊運營的方式。項目第2年投產並達到設計能力的30%,第3年底達到設計能力的60%,第4年底達到設計能力的100%。本項目總投資18,535萬元,由企業利用超募資金及自有資金解決。本項目達產後,將為公司的汽車鋁合金精密壓鑄、加工產品的技術水平和檔次進一步提升,進一步擴大生產規模,以生產出更多為質量高、性價比高的汽車發動機配件產品,部分產品擴大出口量;部分產品取代進口產品,滿足國內外客戶的需要,為公司的可持續發展和振興我國汽車配件產業貢獻力量。

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書

2012年10月,公司使用自有資金競得台山市國土資源局掛牌的位於台山市水步鎮文華C區8號地塊、土地面積為158,155.09平方米(合237.23畝)、編號為台國用(2012)第04644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此次競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利於“廣東鴻特精密技術(台山)有限公司汽車精密壓鑄加工件建設項目”的順利進行,確保項目建設所需用地資源。該項目的建設符合公司長期發展戰略,有利於台山子公司利用台山優越的區位環境、勞動力和資源等優勢,增強實力,進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競爭力。

稅收優惠

2013年3月,公司收到廣東省科學技術廳、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國家稅務局、廣東省地方稅務局聯合下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GF201244000291,發證時間:2012年9月12日,有效期:三年。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等有關規定,公司自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資格後,將連續三年(即2012年、2013年、2014年)繼續享受國家關於高新技術企業的相關稅收優惠政策,按1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股東回報規劃

2012年7月,公司制定未來三年(2012-2014)分紅回報規劃。未來三年內,在保證公司正常經營業務發展的前提下,堅持現金分紅為主的基本原則,每年現金分紅不低於當期實現可供分配利潤的20%。公司董事會可以根據公司《章程》及《利潤分配管理制度》,結合公司的盈利情況及資金需求狀況提議公司進行中期利潤分配。在董事會認為公司股票價格與公司股本規模不匹配或者董事會認為必要時,可以在滿足上述現金股利分配條件的基礎上,提出並實施股票股利分配預案。

自願鎖定承諾

控股股東萬和集團及其一致行動人金岸公司、南方電纜承諾:自上市交易之日起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等股份。實際控制人盧礎其、盧楚隆、盧楚鵬及其一致行動人林景恩、林結敏承諾:36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間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等股份;股東曜豐經貿承諾:12個月內不轉讓或者委託他人管理其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購該等股份,36個月內,每12個月內轉讓的股份不超過發行前所持公司股份總數的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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