鳩山秀夫

鳩山秀夫

鳩山秀夫(1884~1946) ,日本近現代民法學元老。出身於武士望族。1908年畢業於東京帝國大學法律專業,不久被任命為助理教授。1911-1914年先後於法國和德國留學。歸國後與他人一起翻譯了大量德國法學著作,對後來日本的法學乃至法制產生了重要影響。1916年任東京帝國大學民法教授,次年獲博士學位。42歲時辭去教授職位、以律師為業。曾是日本法學界著名學者中川善之助我妻榮等人的老師,主要著作有《債法中的誠實信用原則》、《日本債法各論》和《日本民法總論》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鳩山秀夫
  • 國籍:日本
  • 出生日期:1884 
  • 逝世日期:1946 
成長背景,民法學的特徵,全盛時代,轉變的苦惱,家庭成員,

成長背景

鳩山秀夫1884年2月生於東京。父親鳩山和夫是東京法科大學(東京大學法學部前身)教授,後投身政界,曾擔任眾議院議長、外務省次官。兄長鳩山一郎曾任日本首相,可以說一郎繼承了其父的後半生,秀夫成為著名的民法學者,繼承了其父的前半生,不過後來秀夫也當選為眾議院的議員,顯露出對政治的極大興趣,也應視為其父親遺傳的另一個側面。母親春子是共立女子職業學校的(現共立女子大學)創始人,享有日本社會一流賢夫人的美名。秀夫的夫人千代子是文部大臣菊池大麓的千金。千代子是秀夫的母親春子百里挑一選中的,其義兄美濃部也從中牽線,促成了其頗具戀愛色彩的美滿姻緣。
處在如此高深的門第和顯赫的門第的蔭庇之下,鳩山法學的起步是一帆風順的,也預示著將有輝煌的未來。鳩山從幼稚園的頑童直到成為東大教授,始終與穗積重遠(穗積陳重的兒子)同班、同僚。他們踏上學者之路時,正好趕上日本的德國法學全盛時期。在明治民法典(1898)成立之前,日本民法學受到法國乃至英國法的強烈影響,民法典起草者本身(穗積陳重屬英國法學派,富井政章梅謙次郎屬法國法學派)都不屬德國法學派。然而,經過“法典爭論”,尤其是財產法部分,是以德國民法第一草案為主體,並吸收法國民法典的內容而完成的。這部民法典施行的結果,其解釋適用的問題旋即被提到首先要解決的日程上來。從1898年明治法典施行以來,德國法學日漸興盛,出現了“無德國法則無法”的氛圍。適逢其時,川名兼四郎(東大教授),及石坂音四郎(京都大學教授、後為東大教授)等人創造了德國法的全盛時代。
當時,高中按英國法、德國法、法國法分班。穗積揚言:非德國法不學!進了德國法班。而鳩山則進了英國法班。可是,當升入大學時,或許鳩山也被德國法的大潮所裹挾,突然改學德國法,令穗積等人吃驚不小。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從開始就對德國法情有獨鐘的穗積,後來竟受到英國法的影響,開拓了日本親族繼承法學的新領域:而先前學習英國法的鳩山,卻最終成為人們仰慕的德國法解釋學的泰斗。 川名、石坂的德國民法學以概念的正確性為圭臬,具有呆板的形式理論傾向。初期的鳩山也忠實地沿襲了兩位前輩的學風,撰寫了可謂注釋學風的作品。1910年寫作的《法律行為乃至時效》,本來應該是由許多民法學者共同承擔完成的、涉及民法典整體的注釋書《注釋民法全書》的一部分,但這部全書的其他部分並沒有出版,留下了“鳩山的作品何等完善,續寫者無法下筆”的佳話, 說明鳩山這部處女作在當時就得到了極高的評價。一般來說,德國法學的興盛與自由民權運動的衰敗及官僚體制的確立相關,前者的衰敗導致由其支撐的法國派法學的沒落,而為後者服務的德國派法學緣此得勢。但是,與公法領域穗積八束等人的德國普魯士的學風有意識地為官僚統治服務不同,私法學領域的德國派學風是“旨在闡明諸法典的理論內容,完成以具體的理論形態整理建構抽象的法秩序的歷史任務,通過導入作為近代法學基礎的嚴格理論訓練方法,將法律學的發展不可或缺的遺產傳於後世。”正是這種學風確立了市民社會的基本規則,而掌握這個規則不僅是法學的基礎訓練不可欠缺的,更成為人們對當今社會進行法律思考的出發點。

民法學的特徵

如前所述,初期的鳩山與川名、石坂一樣,也具有從德國直接繼受而來略顯生硬的概念法學的傾向。但是,後來的鳩山民法學,逐漸擺脫了這種傾向,使日本的解釋法學獲得了長足的發展。
鳩山秀夫1908年畢業,留母校東大任教,1911年赴德、法留學4年。歸國後,懷著以旅歐時的思索為基礎,構築自己終生研究課題出發點的抱負,寫就了《論法律生活中動的安全與靜的安全之調節》(1915年)的論文。該論文區分了既得利益保全的“靜的安全”與為實現交易利益必不可少的“動的安全”,而更加重視後者,並試圖對二者進行調節,以此作為解釋法學義不言辭的任務,來檢討民法財產關係的各種制度。第二年又發表了《論有關不動產物權得喪變更的公信主義及公示主義》。該論文承接上一篇論文的基本立場,從保護不動產的“動的安全”的觀點出發,提倡相對的公信主義原則。這種重視“調節靜動安全”的觀點,構成了其後繼者我妻榮民法的主幹,即使在今天也無人能動搖其作為民法解釋學中心課題的地位。 西歐法學是與資本主義發展各階段相伴而演化發展,依次經歷了第一階段:18世紀啟蒙主義私法思想及19世紀初的法國民法典:第二階段:19世紀後半葉的潘德克頓法學及19世紀末編纂的德國民法典:第三階段:20世紀特別是第一次世界大戰後出現的社會化法。日本由於資本主義發展的後進性,急欲追趕西歐已開發國家,僅用數十年時間趕超西歐法學經過幾個世紀達到的發展階段。民法典編纂者的法國式的解釋論及川名、石坂“生硬的概念法學”,是以個人意思為本位的理論,相當於西歐法學的第一階段。不過,這一階段對外國法不加消化地移植到日本後,不到20年,以“交易安全”為中心的處於第二階段的鳩山體系就承擔起克服其不成熟性的任務。
鳩山民法學與前代民法學的這種差異,也許是由於第二階段向第三階段轉換過程中出現的悲壯性場面過於奪目,而往往易被人疏漏。動的安全與靜的安全的調節論,在今天來說是不言自明的事情。可是,鳩山所闡述的為了實現動的安全要以本人靜的安全為代價的事理,在當時的日本,通常是從本人的過失乃至意圖上尋找其根據的。鳩山民法學突破當時的局限,使之與本人過失乃至本人意圖相脫離,揭示了獨立保護動的安全的理想,從與靜的安全調和的觀點出發,客觀專一地予以解決,可以說在民法解發展上建立了不小的功勳。鳩山也同川名、石坂一樣,受到德國解釋法學的強烈影響,但是,川名、石坂將著眼點放到掌握德國潘德克頓法學的概念構成上,而鳩山則用心去領悟構成德國民法典基石的“重視交易安全”的精神內涵。而且,鳩山雖然處在德國法學的直接影響下, 但卻擺脫了生搬硬套外國法的局面,提倡採用相對公信主義原則即是一例。在這個意義上說,鳩山民法學既是前輩傳遞的德國式法解釋學的完成者,又是日本民法學走向自立的先驅者。

全盛時代

鳩山於1916年晉升為東大教授,1917年獲博士稱號。從這一時期到1920年,他精力旺盛地撰寫了許多單行論文。《事務管理的起源及其本質》、《事務管理的要件及其效果》討論了“本人靜的安全與管理人動的安全,二者應以誰為主”的問題;《表示上的錯誤》則就有關意思表示的解釋問題,闡述了應以客觀主義要素為根據的觀點。這些論文都詳細論述了“靜的安全和動的安全”的旨趣。除此之外,還發表了《代理占有》、《現實買賣與擔保責任》、《所有權衍生的物上請求權》、《債權者的遲滯》等,涉及諸多領域的論文,真是不勝枚舉。以上的學術論文在學術界產生了廣泛的影響,但鳩山名聲之響亮,更多地是源於他撰寫的教科書。其中的《日本債權法總論》(1918年),可以說是鳩山民法學最著名的傑作,到1925年不滿10年間重印79版,堪稱教科書的佼佼者。陸續出版的《日本債權法各論》上下卷(1920年)、《日本民法總論》(1923年)也都獲得嘖嘖稱讚,無論是學校教學還是實務操作,使用相當廣泛,受到學生及實務家普遍歡迎。其權威性恐怕遠遠在後來我妻榮的《民法講義》之上。 於是,出現了“談及民法必言鳩山,言及鳩山必談民法”的鳩山民法學的全盛時代。

轉變的苦惱

鳩山民法教科書的權威地位維持了20年,鳩山民法學的黃金時代在學術上也不會永遠存續下去。 第一次世界大戰帶來的景氣促使日本經濟高速增長,但伴隨大戰結束,恐慌以及經濟蕭條充斥日本社會,資本主義的固有矛盾也暴露無遺。在與民法直接相關的領域裡,勞動關係、佃農關係、借地借房關係產生的糾紛開始激化。再加上為應付這種事態的法學家的努力及大戰中德國法學影響中斷的偶然情況,針對德國式法解釋學的批判勢頭日漸強大。 牧野英一(東大刑法學教授)拋出自由法論,來者不善。“但動搖鳩山民法學的是,以前追隨鳩山的德國式解釋學少壯派代表人物末弘嚴太郎。末弘出國留學過程中,觀察到動盪不止的歐美社會,深有所悟,歸國後即大聲呼籲:“德國法學休矣!”末弘一方面痛擊以外國的注釋為圭臬、以理論上的解惑為能事的民法解釋學,強調應建立有本國特色的民法解釋學。作為其開端的工作,提倡進行判例的綜合性研究;另一方面,對於過去民法理論不能妥善解決的典型的社會現象——勞動關係,極力主張創立具有新理論因素的勞動法學。 末弘的警鐘使藉助德國流派的法律解釋初步完成了日本民法解釋大業的鳩山,滋生了莫大的厭倦和痛苦,而如何解除這種厭倦感又令他煩惱不堪。從此以後,鳩山極其謹慎,輕易不觸筆墨,1910年發表了《財產法改正問題概論》,極力主張,個人所有權及契約自由原則,只有在符合社會利益的情況下才可予以承認的觀點。已經察覺到轉變是大勢所趨的鳩山,捨棄了一向鐘愛的德國解釋法學的文獻,。參照闡述財產權基礎理論的數種學說,以意欲開拓新天地的氣概撰寫了這篇論文。但是,最終鳩山還是感到“這篇東西不倫不類”,認為這樣做並不符合自己的稟性。之後,鳩山作為國際聯盟日本委員團的一員,赴歐洲旅居1年零八個月,回國後也只出版了一本教科書《日本民法總論》(1923年)。終於,1924年又發了《債權法』:的信義誠實原則》。該論文極力主張:契約關係應以信義原則為最高理念,並以此原則對契約關係進行調整和規範。可是,自此之後,就再也沒有寫過學術論文。1926年,42歲的山辭掉東大教授,退出學術界,一去不返。
關於鳩山的提前辭職,後繼者我妻榮說是先生為了讓出教授的職位,但從根本上說,以“交易安全”登上第二階段日本民法解釋學王者寶座的鳩山,在試圖向第三階段轉變受挫後,決定折筆收山。這樣,以梅謙次郎富井政章為開拓者草創了民法解釋學,後繼者川名、石坂、鳩山終於登上了民法典解釋的險峻山峰。勇往直前登頂成功的選手鳩山望著山重水複的前途,雖曾一度試圖翻越第二座險峰,但最終還是放棄了,把接力棒傳遞給第三梯隊選手我妻榮。鳩山喜好室內娛樂,夫妻二人都鐘愛打橋牌。腦子反應極快的鳩山往往在沒出完牌時,就投牌論說勝負,結果往往正如其所言。即使如今,在東大實定法學者里,善橋牌者仍高手如雲,這或許同那個時代的傳統有關,或許精微的解釋法學與橋牌有某種共通之處。尤其是鳩山,據說他似乎將法學當遊戲來搞,石坂健在時,與之對抗樂此不疲,石坂去世後,鳩山發牢騷說:“論敵既亡,即使努力也無中矢之的了”。好敵手石坂之死大概也是鳩山提前結束學者生涯的原因之一吧。若進一步考慮的話,對於鐘愛由精微理論構築的德國流派解釋法學遊戲的鳩山來說,應付大正末年(1925年)社會矛盾的新民法學,已經游離正確的遊戲規則,使鳩山無奈地感到這與自己的稟性不合。假使能讓鳩山始終處在資本主義長期安定的階段,那么,具有精明敏捷頭腦的鳩山一生都會把規範的解釋法學的遊戲玩下去吧。
退職後的鳩山以律師為業聊度餘生,1931年在千葉縣當選眾議院議員。日本平凡社出版的《大人名辭典》(第5卷184頁)《鳩山秀夫》條記載:“以典型的秀才享有盛名,晚年抱病不振”。二戰結束後半年左右1946年1月鳩山去世,終年61歲。

家庭成員

妻子:鳩山千代子
兒子:鳩山道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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