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廷珍

魏廷珍(?—1756)字君璧,直隸景州(今河北景縣)人,清朝官吏。李光地督學,招入幕閱卷,旋以舉人薦直內廷,與王蘭生、梅瑴成校樂律淵源。康熙年間,經何焯引見,曾為皇八子胤禩西席。五十二年,成一甲三名進士,授編修。五十四年,遷侍講,直南書房。五十六年,轉侍讀。五十九年,轉擢詹事,復遷內閣學士。六十一年,命領兩淮鹽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魏廷珍
  • :君璧
  • 籍貫:直隸景州
  • 朝代:清
  • 出生地:河北景縣
人物事跡,通俗文字介紹,

人物事跡

康熙年間,經何焯引見,曾為皇八子胤禩西席。
雍正元年,授偏沅巡撫。世宗諭曰:“爾清正和平,但不肯任勞怨。今為巡撫,宜剛果嚴厲,不宜因循退縮。”二年,以辰溪諸生黃先文故殺人,讞斗殺擬絞,遇赦請免;會同民譚子壽等因奸斃三命,擬斬候,皆失出;又以撥綠旗兵餉未具題:部議降調。上諭:“廷珍學問操守勝人,乃料理刑名錢穀,非過則不及。”召回京,授盛京工部侍郎。三年,授安徽巡撫,又以按治涇縣吏王時瑞等假印徵賦,寬徇,為部駁,上戒其毋姑息。廷珍疏言:“清釐錢糧,官吏侵蝕,往往匿民欠中,不易清察。請視民欠多少,多限一年,少限半年,分別詳察。官吏侵蝕,循例責償,如實欠在民,督徵催解,州縣有逋賦,繼任受代,許以時察報。”詔如所請行。嗣以清察限促,敕部更定。廣東總督孔毓珣入對,言道經宿州靈壁,積潦妨稼,上責廷珍怠玩,令出俸疏濬。廷珍乞內補,上不許。八年,調湖北。九年,召回京,授禮部尚書。十年,授漕運總督,署兩江總督。十二年,授兵部尚書。十三年,仍調禮部。
高宗即位,命以尚書銜守護泰陵。乾隆三年,授左都御史。四年,遷工部尚書。五年,以老病乞休。上以:“廷珍在世宗朝服官中外,不克舉其職,屢奉申誡,今以老病乞休,似此因循懈怠、持祿保身之習,斷不可長。”命奪官。時方苦旱,太常寺卿陶正靖謝上入對,上問:“今苦旱,用人行政或有闕失,宜直言。”正靖因奏:“廷珍負清望,無大過。近日放還,天語峻厲,非所以優老臣。”上霽顏聽之。後數日,上以語禮部尚書任蘭枝,蘭枝言正靖其門生也。上知蘭枝與廷珍為同年進士,因不懌,諭:“朝臣師友門生援引標榜,其端不可開。”命蘭枝書上諭戒正靖,蘭枝書上諭,言:“上問正靖,知為蘭枝門生。”上詰蘭枝,蘭枝對“年老耳聾,一時誤聽。”上愈怒,責蘭枝詐偽,對稱“老”,以舊臣自居,下吏議,蘭枝、正靖皆奪官。上命留蘭枝,正靖降調。十三年,上東巡,過景州,廷珍迎謁,命還原銜,賜以詩,有句曰:“皇祖栽培士,於今賸幾人?”並書“林泉耆碩”榜賚之。十六年,又賜詩,予其子錫麟蔭生。二十一年,復東巡,廷珍迎謁,年已將九十,又賜詩,予錫麟員外郎銜。尋卒,賜祭葬,諡文簡。

通俗文字介紹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會試高中,以一甲三名進士授予編修,參加校對《周易》、《性理》諸書。康熙五十四年升為侍講,奉命人南書房。康熙五十五年擔任日講起居注官。康熙五十六年轉為侍讀。兩年後,奉命祭告中獄及濟淮兩河。康熙五十九年充任江南鄉試正考官,主試江南,又擢升占詹事,不久升為內閣學士。康熙六十一年管理兩淮鹽政。在此期間,魏廷珍查知運庫虧額150萬,據實奏報,並提出30年補足,以使帑項充實,商力無虧。
雍正元年(1723年),魏廷珍任湖南巡撫。雍正二年九月,被調回北京授以盛京工部侍郎。雍正三年調往安徽任巡撫。他針對官役侵占、屬民拖欠官府錢糧而又因官吏數易難以查清之現狀,在給皇帝奏摺中提出“分作二等。如徽州府屬民欠至十七萬餘兩者,勒限一年;寧、池、太、廬、滁、和等州屬民欠五萬餘兩上下者,勒限六個月。……如系官彼侵蝕,即著落官役並前失查上司分賠;如實欠在民,即督催征解。限內不查出,知府直京州降級留任……”等治理措施。此間,魏廷珍加大力度清查錢糧,核對關稅,清除積弊,雍正八年,魏廷珍調任湖北巡撫。翌年四月進京授禮部尚書。之後,擔任總漕督。他嚴棉整飭運丁,杜絕偷賣掛欠之弊。原來漕運船隻過淮河,簽證官無不索賄。後經魏廷珍親柵簽證卡片,簡化手續,使小吏不能插手作弊。此後,歷任兵部尚書、皇清文穎館副總裁、禮部尚書之職。乾隆皇帝繼位之初,魏廷珍奉命守護泰陵。乾隆三年(1738年)被封為左都御史,次年又被封為工部尚書之職。乾隆五年因老病罷歸。
魏廷珍為官30多年,先後事奉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為官清正和平,纖毫不染,名揚朝廷內外。乾隆十三年(1748年),乾隆皇帝東巡途經景州,魏廷珍聞訊前往迎駕,乾隆皇帝親賜其“林泉耆碩”之匾額,並賜詩一首,有句云: “皇祖栽培士,於今剩幾人?”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魏廷珍亡故,時年88歲。賜祭葬,諡號“文簡”。著有《課忠堂詩鈔》。
2000年5月,鄂州大學教授童力群經考證認為,魏廷珍乃《紅樓夢》中林黛玉之父林如海原型人物。為此,《衡水日報》特辟專欄共各界考訂論證達三月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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