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經營師

高級經營師

2008年政府機構改革,人事部、勞動部合併為一部委;經營師考評認證工作歸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並編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大典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高級經營師
  • 別名:經營師
認項目簡介,政策檔案,項目背景,項目現狀,報條件,培訓組織,

認項目簡介

高級經營師職業資格在我國具有國家標準,由國務院委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立項的專業資格證書,經過國家十四個部委專家論證會的論證並獲通過。經營師資質認證工作現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通過科學系統的培訓和規範的評審認證,提高經營管理者的業務素養和經營實踐能力,培養現代經營管理人才。 高級經營師是根據企業經營管理的需要,在以經營為主的崗位上設定的業務技術職務;他們在經營管理崗位上具備組織、策劃、運作的經營能力,能運用經濟學、管理學、市場行銷學等相關理論學科知識與實踐相結合,解決經營中的難題,促進企業經濟效益提高。

政策檔案

由來2010年5月25日至26日,黨中央、國務院召開第二次全國人才工作會議,並隨後印發了《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再一次強調了加快推進企業經營管理人才職業化、市場化、專業化和國際化的必要性,明確提出“要培養造就一大批具有全球戰略眼光、市場開拓精神、管理創新能力和社會責任感的優秀企業家和一支高水平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隊伍”;同時要求“加強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培訓,提高戰略管理和跨文化經營管理能力”。由此可見,企業經營者人才隊伍的發展壯大越來越得到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企業經營者素質和能力的提高已經成為“建設人才強國”戰略國策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政策 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關於提高企業職工收入的意見》(冀政[2008]60號)以及 《河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建立生產崗位高技能人才技術津貼的通知》(冀勞社[2008] 47號)的規定獲得了薪資提升(國家職業資格二級證書獲得者每月增加津貼不少於500元;國家職業資格一級證書獲得者每月增加津貼不少於800元)。同時,根據《河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河北省財政廳關於2011年調整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冀人社發[2011]3號)之規定,凡在2010年當年退休並在此之前獲得高級經營師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學員,均已於2011年1月份起每月增加80元的基本養老金。,肯定了在以經營為主的崗位上設定經營師業務技術職務,通過科學系統的培訓和規範的評審認定,提高經營管理者的業務素養和經營實踐能力,是培養經營管理人才的有效途徑,並要求進一步加強經營師資質認定工作。

項目背景

2001年,國家人事部、國際發改委、國家勞動部等部門為適應計畫經濟體制市場經濟體制轉變,根據企業的需要,首次在以經營管理為主的崗位上設定了經營師這一業務技術職務,並在全國商業系統開展了經營師職務聘任制試點工作,針對商業系統內的高級管理者進行了經營師任職資格評聘。在九十年代,獲得經營師任職資格者,即可享受同等任職資格的待遇,包括加薪、晉職、福利分配等各個方面。 自2004年起,該項目的任職資格工作在上海北京河北等部分省市面向社會全面啟動,各行各業的經營管理人員均可參加經營師任職資格的評審。經營師任職資格不僅得到了企業及廣大經營管理者的普遍歡迎,同時還得到了國家及當地有關政府部門的認可和大力支持,原主管部門國家國內貿易局要求在全國開展經營師考評認證工作,並且要求“在5年內,對全國經營管理人員普遍培訓、考核一次。今後凡做領導工作的經營人員,應持經營師證書上崗”。2008年政府機構改革,人事部、勞動部合併為一部委;經營師考評認證工作歸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管理,並編入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大典里,進一步擴大了開展認證的地區,在全國各地引發了巨大的反響。

項目現狀

自2003年起,在全國第一次人才工作會議精神指引下,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根據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制度,適時推出了“經營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並先行在河北省等部分省市開展試點工作。
多年來,學員們普遍反映,經營師國家職業資格認證工作,教學正規,授課精彩,證書權威,既讓大家通過學習“滿載而歸”,又讓大家通過考試“獲得身份和待遇(根據多省市政策可提升薪資或基本養老金)”,的確是“一舉雙得、一石兩鳥”的好事情。
培訓對象:企業董事長、總經理、部門經理(經營部經理、計畫部經理、生產部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企劃部經理、供應部經理、市場部經理、銷售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等,其它管理科室負責人),從事經營管理工作的相關人員。

報條件

助理經營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工作4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助理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2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1年以上, 經本職業助理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經營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工作5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碩士(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3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2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助理經營師職業資格證書,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高級經營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大專學歷(或同等學歷),工作12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8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2)大學本科(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8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5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3)碩士(或同等學歷)以上學歷,工作6年以上,其中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經營師正規培訓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職業經營師職業資格證書,從事企業經營管理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經營師正規培訓達標準學時數,並取得結業證書。
考核方式
自學與面授結合。自學是指學員按照預先發放的教材自主安排學習;面授是指學員集中上課學習。自學與面授總時間不少於《經營師國家職業標準》規定的相應學時數。考核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專業能力考核、綜合評審、論文,均採用百分制筆試,每項60分以上為鑑定合格成績。
證書頒發
鑑定合格者可獲得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發的相應等級(助理經營師、經營師、高級經營師)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資格證書》
只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職業資格鑑定中心頒發的經營師證書,才屬於職業資格證書,才能享受到國家相關政府補貼和相關政策!行業協會頒發的證書均不屬於職業資格證書!

培訓組織

培訓教材
教材名稱:職業經理人、國際化經營、企業文化、企業管理與實務(上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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