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貴(延安市洛川縣縣交通局副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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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洛川縣菩提鄉違規公務接待問題。2013年4月至2016年4月,該鄉政府多次違規安排在營業性餐館公務接待用餐,掛賬消費,總計5.0628萬元。經縣農工部部長、時任鄉黨委書記陳韓輝,縣交通局副局長、時任鄉長高永貴同意後,土基鎮武裝部部長、時任鄉政府會計王前鋒用公款分四次支付3.4545萬元。媒體曝光後,陳韓輝和高永貴各出資8042元將差額補齊。2018年6月,陳韓輝、高永貴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王前鋒受到誡勉談話處理,責令退賠違紀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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