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永瑞(原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嘉興分院副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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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瑞,男,漢族,1921年7月出生,滕州市南沙河鎮南崗村人。中共黨員,1943年參加革命工作。

人物生平,主要事跡,

人物生平

曾任南崗村一帶村莊地下黨支部書記、滕縣一區武工組組長、縣人武部秘書,縣教導隊、爆炸隊指導員,縣公安局審訊幹事、短槍隊隊員,後在縣南部前線負責偵情工作。
1949年4月隨軍渡江作戰南下到浙江省工作,歷任於潛縣公安局股長、局長,臨安專署、嘉興專署公安處科長,嘉興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浙江省人民檢察院嘉興分院副檢察長等職。
1982年6月在浙江省湖州市離休。(享受地市級待遇

主要事跡

1943年抗日鬥爭形勢嚴峻。高永瑞始終以本村國小教員的公開身份從事地下革命工作,秘密組織小股武裝力量。1945年2月14日(農曆正月初二),滕縣一區成立不久的區中二隊與日偽軍遭遇作戰,敵軍數百人,為策應革命武裝力量,遂將隱蔽的小股武裝組織公開拉出,從同牽制敵軍火力,從此由秘密轉公開。後調到部隊兵站工作。
解放戰爭期間,曾回滕縣參加游擊戰,參加了解放第二次解放滕縣戰役。
1949年4月隨軍南下到浙江,在地方一直從事公安、法院、檢察工作,曾多次立功受獎。1960年2月出席在北京召開的全國公、檢、法會議,受到國家主席及中央領導人的接見。曾兩次參加周恩來總理招待外國元首的活動,多次參與對中央、省、部級領導人的保衛工作。離休後定居杭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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