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義務

體育法學術語。

體育義務是國家通過體育法律規定,要求體育法律關係的主體應該如何行為或不如何行為的一種限制和約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體育義務
  • 外文名:duty of sport
  • :體育
  • :體育法學
(1)概念
體育義務是國家通過體育法律規定,要求體育法律關係的主體應該如何行為或不如何行為的一種限制和約束。
(2)體育義務的表現形式
體育義務表現為法律要求公民必須為某種行為或禁止為某種行為,公民對體育義務的的履行不得取捨,公民若不履行體育義務,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如:體育競賽的組織者和運動員、教練員應當遵守體育道德,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利用體育 競賽從事賭博活動等。這就是國家通過法律形式做出的義務性體育規定。
(3)體育義務與體育權利的關係
體育義務和體育權利作為體育法律關係內容的要素,是緊密聯繫、不可分割的。它們共同處於體育法律關係的統一體中,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二者相輔相成,互為存在和發展的條件。比如在體育比賽中,公民有觀看體育比賽的權利,但是同時也必須履行購票、遵守賽場規章制度等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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