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保證中國小體育課課時的通知

自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工作開展以來,各地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精神和《體育(1-6年級)、體育與健康(7-9年級)課程標準》(以下簡稱《課程標準》)的要求,認真組織新課程標準的實驗工作。各實驗區教育行政部門、中國小校和廣大體育教師,按照《課程標準》的理念和要求,積極開展體育課程的改革和實踐,不斷更新教學觀念,打破了傳統的按運動項目劃分課程內容和教學時數的框架,“健康第一”的指導思想逐步得到落實,新的教學方法和學習方式不斷湧現,學生學習體育的興趣普遍提高,體育課的健身育人功能得到了充分的發揮。《課程標準》實驗工作取得的顯著成效,為全面實施《課程標準》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保證中國小體育課課時的通知
  • 發文單位:教育部
  • 發布日期:2004-11-8
  • 執行日期:2004-11-8
目前,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工作進入全面實施階段,為保證《課程標準》的貫徹實施和體育課程改革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貫徹《課程標準》要求,保證體育課課時
根據《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教基[2001]28號)規定的義務教育階段體育(體育與健康)課占總課時10-11%的比例,1-2年級體育課相當於每周4課時,3-6年級體育課和7-9年級體育與健康課相當於每周3課時。各地在制訂體育課程實施計畫時,應明確國小體育和國中體育與健康課的周課時要求,確保開足體育課。
二、採取有效措施,保證體育教師的數量和質量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應按照《學校體育工作條例》中有關學校體育教師配備的要求,結合《義務教育課程設定實驗方案》課程設定方案和國小體育、國中體育與健康課時比例提高的實際,科學核定體育教師的工作量,相應增加中國小體育教師編制數額,避免因缺少體育教師而削減體育課課時的現象。
要建立健全貫徹《課程標準》的教師培養、培訓機制,通過職前培養、崗前培訓,提高體育教師隊伍的質量;要完善以校為本的教研製度,立足學校開展經常性培訓和研究;要充分調動中國小校長、體育教研員、體育教師參與課程改革的積極性,激勵廣大體育工作者投身到體育課程改革中去,認真學習《課程標準》,切實領會新課程標準的精神實質和基本要求。
三、加強領導和管理,保證體育課程改革順利進行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體育課程改革的領導和管理,依據國家課程管理政策和本地實際情況,制訂本地實施《課程標準》具體措施;要及時總結和推廣實施《課程標準》先進經驗,積極開展教學研究和教學成果的交流活動,樹立典型,表彰先進;要加強對新課程標準實施情況的檢查評估,督促學校做好體育教學場地、器材、設施的保障工作;要進一步推進體育課程改革,努力構建符合素質教育要求的體育課程體系,全面提升體育教學的質量和水平。
教育部
二00四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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