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朝大臣

駐朝大臣

駐朝大臣:特指中國清代中央政府派駐朝鮮的欽差總理大臣。前身為“總辦朝鮮各口交涉通商事務”,負責朝鮮對外的外交事務,後因局勢需要提高職權為“欽命朝鮮總理大臣”,是中國中央政府的欽差,代表中央政府總理朝鮮的內政、外交。

正式封號為“欽命駐紮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宜”,簡稱“駐朝大臣”,也稱欽差總理大臣,管理朝鮮的國事、外交。光緒八年(1882年)始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駐朝大臣
  • 外文名:His Imperial Chinese Majesty’s Resident,Seoul 
  • 朝代:清代
  • 職責:代表中央政府總理朝鮮內政外交 
  • 全稱:欽命駐紮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宜大臣
設立背景,正式設立,壬午兵變,中國朝鮮商民水陸貿易章程,甲申政變,欽命駐朝總理大臣,重要意義,

設立背景

朝鮮王朝自1392年建立以來,就奉行事大主義,與中國封建王朝
外國版清朝地圖(均包含朝鮮)外國版清朝地圖(均包含朝鮮)
明朝清朝)保持宗藩關係。1636年丙子之役以後,朝鮮成為清朝的屬國。朝鮮奉大清正朔,定期朝貢,並於節慶時遣使朝賀,朝鮮國王王妃世子必須經清廷冊封,但清廷並無在朝鮮的常駐機構,且絕少干涉朝鮮內政。
中國清代政府看來,中朝關係可用西周時候的宗法封建,朝鮮是中華帝國之一部,朝鮮國王是中國皇帝的外諸侯,地位和中國督撫這樣的內諸侯相當。朝鮮國王相當於中國體制內的“親郡王”一級是代中國天子守疆的一方諸侯。
1876年2月,日本強迫朝鮮簽訂《江華條約》,將朝鮮納入條約體系,第一條就聲明朝鮮是“自主之邦”,企圖否定宗藩關係,排擠清朝在朝鮮半島的傳統地位,引起了清政府的警惕。

正式設立

壬午兵變

1882年7月,中國的屬國朝鮮發生壬午兵變,清政府迅速派馬建忠、丁汝吳長慶等帶兵前去助朝鮮“平亂”。戰後清廷轉變傳統的“治以不治”觀念,形成“治以需治”的思想觀念,以吳長慶為統帥駐軍朝鮮,加強對朝鮮的控制。
駐朝大臣

中國朝鮮商民水陸貿易章程

1882年10月,《中朝商民水陸貿易章程》發布。章程發布後,清政府任命陳樹棠為商務委員駐在朝鮮,料理中朝商務事宜。這一章程打破了傳統宗藩關係中,中央政府不向藩屬國派出常駐官員的常例。同年指派穆麟德、馬建常主管朝鮮稅務司和海關。
中國朝鮮商民水陸貿易章程在政治上的意義則甚於經濟,最主要的就體現於序言中的特別聲明“惟此次所訂水陸貿易章程,系中國優待屬邦之意,不在各與國一體均沾之列”,這句話明確了朝鮮是中國屬邦的事實,實現了清朝自朝鮮開港以來在朝鮮對外條約中加入“屬國條款”的夙願,成為中朝宗藩關係的法理依據。章程中也明文規定朝鮮國王與清朝北洋大臣平級。總而言之,清朝利用這個條約大大強化了對朝鮮的宗主權,朝鮮也成為了中國名副其實的屬國

甲申政變

1884年4月,中法戰爭爆發,李鴻章調吳長慶率所部慶軍三個營回國,駐防金州,以加強東北海防,餘三營繼續留駐朝鮮,派吳長慶部將提督吳兆有辦理朝鮮軍務,並奏薦袁世凱“總理營務處、會辦朝鮮防務”。袁世凱成為駐朝清軍要員。中法戰爭的爆發給了日本扶持的開化黨(親日派)可趁之機,親日派認為清廷在中法戰爭期間無暇東顧,是發動政變的絕好時機,遂決意起事。
1884年12月,甲申政變發生,金玉均等開化黨(親日黨)人勾結日本軍隊起事,挾持朝鮮國王,暗殺諸多親華朝鮮大臣,引起朝鮮人民的不滿。迅速被袁世凱帶領的中國駐軍平叛。這次政變讓清廷認識到朝鮮內部存在著脫離清朝宗藩關係的潛流,且這種潛流已經發展成為可以依靠日本等列強,通過武裝政變等形式,欲圖強行改變清朝關係的實質性行動。李鴻章認識到要加強清政府對朝鮮國政的管控,產生了變革商務委員制度,與聞朝鮮國政的想法。
1885年7月,朝俄密約事件暴露,清廷任命墨賢理替代穆麟德“由統署委令接辦朝鮮各海關經徵事宜”。從此全面控制朝鮮海關。而直到甲午戰爭之前,朝鮮海關總稅務司一職幾經更替,均由北洋大臣委派人員赴朝鮮任職,並在實際事務中受到北洋大臣李鴻章及總理交涉通商事宜的袁世凱監管。

欽命駐朝總理大臣

1885年11月,正式封袁世凱為“駐紮朝鮮總理交涉通商事宜大臣”,行“監國”之實,左右朝鮮政局。

重要意義

駐朝總理大臣重要意義是在“各國通商”、“友邦環伺”的情況下,使朝鮮“明尊親之義,定搖惑之志,內修政治,外聯邦交”,換言之即加強清朝中央政府對朝鮮的管控,防止日俄等國的窺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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