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紅軍(新疆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馬紅軍(新疆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馬紅軍,男,回族,1964年12月生,新疆奇台人,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

現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馬紅軍
  • 民族:回族
  • 出生地:新疆奇台
  • 出生日期:196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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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1.10——1984.08,昌吉農校園林專業學習
1984.08——1988.07,奇台縣林業局幹部
1988.07——1990.03,奇台縣林業局護林防火辦幹部
1990.03——1991.07,奇台縣林業站副站長
1991.07——1993.01,奇台縣林業技術推廣站副站長
1993.01——1996.07,奇台縣西地鄉副鄉長
1996.07——1997.05,奇台縣半截溝鎮黨委副書記
1997.05——2000.11,奇台縣喬仁鄉黨委書記(其間:1998.08——1998.12,昌吉州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0.11——2000.12,奇台縣五馬場鄉黨委書記
2000.12——2007.08,呼圖壁縣副縣長(其間:1999.09——002.07,新疆自治區黨校函授學院行政管理專業學習;2002.06——2002.11,掛職任福建省建甌市副市;2004.09——2007.07,新疆自治區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07.08——2009.11,昌吉州黨委副秘書長
2009.11——2010.11,昌吉州黨委副秘書長、經濟辦主任
2010.11——2013.06,昌吉州環境保護局黨組副書記、局長(其間:2011.03——2011.07,在中央黨校新疆班學習)
2013.06——2014.01,昌吉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14.01——2016.12,昌吉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6.12——2018.05,昌吉州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
現任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任免信息

2018年5月15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自治州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決定接受馬紅軍的辭職,並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人物事件

昌吉市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對硫磺溝生態恢復重要性認識不清、履職不到位,推進生態恢復進展緩慢,致使環保部西北督察中心和中央環保督察組多次提出的問題沒有得到全面落實。此外,開源煤礦、金泉力揚煤礦開採破壞草原問題較為嚴重;兗礦硫磺溝煤礦矸石堆放不規範且存在自燃現象;景園集團煤礦在未落實任何環保要求的情況下,於2016年進行煤炭開採活動,廢渣和原煤就地亂堆。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自治區生態環境廳黨組成員、副廳長馬紅軍(時任昌吉市委副書記、市長)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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