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保險基金理論

馬克思保險基金理論是馬克思社會再生產理論的一個重要內容。馬克思認為: 利潤的一部分,即剩餘價值的一部分,從而只體現新追加勞動的剩餘產品的一部分,必須充當保險基金。保險基金作為一種具有專門用途的補償基金,既不能作為消費基金,也不能用作積累基金。對於異常的自然災害、火災、水災等引起的破壞所作的保險,它和損耗的補償及維修勞動完全不同。保險必須由剩餘價值補償,是剩餘價值的一種扣除。

馬克思在 《哥達綱領批判》 中指出,保險基金扣除的數量,應當根據現有的資料和力量來確定,部分地應當根據機率論來確定,所能提供的剩餘產品的多少和根據機率論預測出來的機率來確定。他還認為,保險基金是任何社會都需要的,並且是一切社會發展的重要的物質保證。馬克思的上述理論,對社會主義建立保險基金具有重要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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