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黃金期貨

香港黃金期貨是以黃金為買賣基礎的期貨契約。簡稱“期金”,是香港期交所經營的期貨契約之一。1980年9月,期交所的前身一香港商品交易所獲準從事黃金期貨交易。交易所買賣的期金契約,仿照美國紐約期金市場而定,每宗交易單位為100盎司,成色為99. 5%的純金,交易用美元結算。交易月為即月起的連續三個月及其後的雙數月份。最長的交易期限可達25個月。交易採用粵語公開叫價方式,輔以手號進行。交收金條等級標準為100盎司、50盎司及1公斤,交收地點在香港。交易所為降低投資者所承擔的風險,設有停板及按金制度。

香港黃金期貨市場的停板限價為40美元。按金制度是每份契約的買賣雙方,須繳付相當於契約總值的10%的按金,如契約面值因價格波動而虧減至指定最低水平(按金的70%)時,投資者需另繳欠價保證金至原來數目。在香港的黃金市場中,由於受到香港金銀貿易場和本地倫敦金市場的競爭,又因兩者制度均容許延期交收,早已兼具期金市場的特色和功能,所以香港的黃金期貨市場交易不太活躍,其重要性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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