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外匯銀行公會

香港外匯銀行公會是80年代以前香港外匯銀行的同業組織。1897年成立。20世紀70年代以前,香港的銀行業尚處於興起和發展階段,並實行外匯管制。受當時的法規限制,經營外匯的銀行需要由港英政府指定,被指定者稱為 “授權外匯銀行”;未被指定者為 “非授權銀行”。當時外匯銀行公會的主要職能是,統一同業的外匯買賣價格,以及有關外匯業務的各項收費和處理辦法。

60年代中期,外匯銀行公會的作用得到加強。其中最重要的是在1964年制訂了 “利率協定”,對維護香港金融市場的穩定和發展,發揮了積極的作用。自1973年元月1日起,香港取消了外匯管制,隨之“授權外匯銀行” 也就失去了其實際意義。1975年,在港英政府財政司的授意下,該會開始修改會章,以便吸收全體銀行參加,使之成為進一步配合政府金融政策的行業組織。1981年1月,根據港英政府制定的《香港銀行公會條例》,外匯銀行公會被改組為香港銀行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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