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鹽衛生標準

食用鹽衛生標準

GB 2721-2003《食用鹽衛生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主要起草單位:北京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輕工業部製鹽所、天津市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主要起草人:丁秀英、胡克強、劉志達、周長英。 GB 2721-2003《食用鹽衛生標準》由衛生部委託技術歸口單位衛生部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負責解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用鹽衛生標準
  • 外文名: Hygienic standard for food grade salt
範圍,引用標準,衛生要求,感官指標,理化指標,檢驗方法,感官指標,理化指標,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鹽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食用鹽,不適用於低鈉鹽。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760—86 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
GB/T 5009.42—1996 食鹽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GB 14880—94 食品營養強化劑使用衛生標準

衛生要求

感官指標

白色、味鹹,無可見的外來雜物,無苦味、澀味,無異臭。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項 目
指 標
氯化鈉(以乾基計),% ≥
97
水不溶物,%
普通鹽 ≤
0.4
精製鹽 ≤
0.1
硫酸鹽(以SO4計),% ≤
2
氟(以F計),mg/kg ≤
2.5
鎂,% ≤
0.5
鋇(以Ba計),mg/kg ≤
15
砷(以As計),mg/kg ≤
0.5
鉛(以Pb計),mg/kg ≤
1
食品添加劑
按GB 2760規定
碘化鉀,碘酸鉀(以碘計),mg/kg
按GB 14880規定

檢驗方法

感官指標

白色、味鹹,無可見的外來雜物,無苦味、澀味,無異臭。

理化指標

按GB/T 5009.42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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