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暴露

風險暴露(risk exposure)

未來收益有可能受金融變數變動影響的那部分資產組合的資金頭寸被稱為風險暴露。

也稱風險敞口,是指因債務人的違約行為所導致的可能承受風險的信貸業務餘額。客戶風險權重一般是由外部評級機構根據客戶的資料信息加以評定的,分為0%、10%、20%、50%、100%和150%六級。在標準法下,信用風險加權資產=信用風險敞口(EAD)×客戶風險權重。

所謂風險敞口,是指未加保護的風險。例如,某公司2010年末的逾期未收款為100萬元,而公司批准的未收款不能超過80萬元,則該公司還有20萬的應收款敞口(100-80=20)。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風險暴露
  • 外文名:risk exposure
  • 也稱風險敞口
  • 定義:指未加保護的風險
在現代信用風險度量體系中,在計算風險暴露Risk Exposure)即債務人違約所導致的可能承受風險的信貸業務餘額時,可以使用押品的價值進行全部或部分地對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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