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宗記

一卷。唐·荷澤神會著。全稱《荷澤大師顯宗記》。收在《景德傳燈錄》卷三十、《全唐文》卷九一六。據傳本書是作者在天寶四年(745),於滑台北宗禪者攻擊時所著,主要敘述南宗頓悟之旨,並論述傳衣在禪宗傳承中的重要性。 全篇為六六○字之短文(參見附錄一),內容大體以《金剛般若經》之“般若空智、應無所住而生其心”為立足點,並承繼後秦·僧肇之《般若無知論》、《涅般無名論》,以及六祖惠能《法寶壇經》中《定慧第四》之思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顯宗記
  • 外文名:無
  • 全稱:《荷澤大師顯宗記》
  • 創作時間:天寶四年
簡介,附,

簡介

在敦煌所發現之禪籍中有《頓悟無生般若頌》一文,為本篇之異本,胡適所編《神會和尚遺集》卷四中對該文曾有介紹。

《景德傳燈錄》卷三十《荷澤大師顯宗記》
無念為宗,無作為本,真空為體,妙有為用。夫真如無念非想念而能知,實相無生豈色心而能見。無念念者即念真如,無生生者即生實相,無住而住常住涅般,無行而行即超彼岸。如如不動,動用無窮;念念無求,求本無念。菩提無得淨五眼而了三身,般若無知運六通而弘四智,是知即定無定,即慧無慧,即行無行。
性等虛空體同法界,六度自茲圓滿,道品於是無虧,是知我法體空,有無雙泯。心本無作,道常無念,無念無思、無求無得、不彼不此、不去不來,體悟三明,心通八解,功成十力,富有七珍,入不二門,獲一乘理,妙中之妙即妙法身,天中之天乃金剛慧。湛然常寂,套用無方,用而常空,空而常用,用而不有即是真空,空而不無便成妙有。妙有即摩訶般若,真空即清淨涅般。
般若是涅般之因,涅般是般若之果,般若無見能見涅般,涅般無生能生般若,涅般般若名異體同,隨義立名,故云法無定相。涅般能生般若,即名真佛法身;般若能建涅般,故號如來知見。知即知心空寂,見即見性無生,知見分明,不一不異,故能動寂常妙,理事皆如如,即處處能通達,即理事無礙。
六根不染即定慧之功,六識不生即如如之力。心如境謝,境滅心空,心境雙亡,體用不異。真如性淨,慧鑒無窮,如水分千月能見聞覺知,見聞覺知而常空寂。空即無相,寂即無生。不被善惡所拘,不被靜亂所攝,不厭生死,不樂涅般,無不能無,有不能有,行住坐臥,心不動搖。一切時中獲無所得,三世諸佛教旨如斯,即菩薩慈悲,遞相傳受。
自世尊滅後,西天二十八祖共傳無住之心,同說如來知見,至於達磨,屆此為初,遞代相承,於今不絕。所傳秘教要藉得人,如王髻珠終不妄與。福德、智慧二種莊嚴,行解相應方能建立。衣為法信,法是衣宗,唯指衣法相傳更無別法,內傳心印印契本心;外傳袈裟將表宗旨。非衣不傳於法,非法不受於衣。衣是法信之衣,法是無生之法,無生即無虛妄,乃是空寂之心,知空寂而了法身,了法身而真解脫。
◎附二:胡適《新校定的敦煌寫本神會和尚遺著兩種》(摘錄自《胡適禪學案》第二部)
《頓悟無心般若頌》,又叫作《荷澤大師顯宗記》,現存三本:
(甲)《景德傳燈錄》卷三十收的《荷澤大師顯宗記》。《全唐文》所收《神會顯宗記》即是根據《傳燈錄》。
(乙)矢吹慶輝影印倫敦英國博物院藏的敦煌寫本《頓悟無生般若頌》,原編號Stein296。收在矢吹慶輝編的《鳴沙餘韻》的第七十八版。《鳴沙餘韻》是矢吹博士影印的二百三十件倫敦英國博物院藏的敦煌寫本佛教“珍篇佚書”,昭和五年(民國十九年,1930)十月出版。
此本有頭而無尾,殘存二十行,首題“頓悟無生般若頌”。
(丙)胡適校寫倫敦英國博物院藏的敦煌寫本《頓悟無生般若頌》,原編號Stein468,收在《神會和尚遺集》卷四,民國十九年(1930)四月出版。
此本有尾而無頭,殘存三十一行,尾題“頓悟無生般若訟(頌)一卷”。我在民國十五年(1926)在倫敦發見此殘葉,偶然認得其中“所(傳)秘教,意在得人,如王系(髻)珠,終不妄與”一句話,好像是我讀過的《荷澤大師顯宗記》的文字。後來翻檢《景德傳燈錄》卷三十收的《顯宗記》,與敦煌殘葉對照,我才考定這幾葉《頓悟無生般若頌》是神會的《顯宗記》的最古本的後半篇。(看《神會和尚遺集》)
我當時鈔了這殘卷,後來用《顯宗記》補了殘缺的前面二百三十三字,又詳記後半篇敦煌本與《傳燈錄》本的異同,寫作《神會遺集》的第四卷。我當時沒有夢想到《頓悟無生般若頌》的前半篇也在英國博物院裡,被編作Stein296號,在前一年(1925)已被日本的矢吹慶輝博士照了相片帶回東京去了。
昭和五年(1930)矢吹先生印行他的《鳴沙餘韻》,只有圖版一百零四幅,而沒有解說。目錄里並沒有記出那寥寥二十行的《頓悟無生般若頌》。
兩年之後(民國二十一年,昭和七年,1932),矢吹博士寫他的《鳴沙餘韻解說》時,他已讀了我的《神會和尚遺集》,已見了我校寫的《頓悟無生般若頌》和我的短跋了。所以他在《解說》(第二部)里,特別提到那寫在“無心論一卷”之後的《頓悟無生般若頌》二十行,還引我的短跋,說此頌即是神會的《顯宗記》,說此頌無“西天二十八祖”的話而有“傳衣”之說,故我推測“似此頌真出於神會之手”,可能是《顯宗記》的原本。
但矢吹博士當時不曾仔細分析我用《顯宗記》補了二百三十三字的此頌全文,他沒有注意到我的校補本只有後面的三百十二字是倫敦鈔來的敦煌寫本。他誤把那補全的五百多字都看作倫敦的Stein468號了,所以他說:“斯坦因所蒐集的寫本題作“頓悟無生般若頌”的,至少有兩本(一)第二九六號,鈔在《無心論》之後;(二)第四六八號,首有闕,尾題“頓x無生般若訟一卷”。兩相對比,異句異字不少,而(一)相當於(二)的首部。”
他又說:“對照(一)、(二),(二)比(一)增出頗多,故近於《顯宗記》。若(二)為(一)之原形,(一)更可認為(二)的稿本。……”
我在今年十一月中,才得讀矢吹先生的《解說》。我試把他的圖版第七十八版的二十行《頓悟無生般若頌》校寫出來,方才發現他在三十三年前照相的二十行正是我在三十二年前校寫的三十一行的前半篇。這五十一行,原是一篇鈔在六葉粗紙上,每葉折成兩半。前面的兩葉半編作Stein296號,被矢吹慶輝先生照了相片,影印在《鳴沙餘韻》里了。後面的三葉半脫落了,被編作Stein468號,被我鈔寫了,校印在《神會和尚遺集》第四卷里,矢吹本末句到“用而”兩字為止,胡適本開頭是“不有”二字,合起來正是“用而不有”一句!這兩個殘本合併起來正是一篇完整的《頓悟無生般若頌》!
矢吹先生說的“(一)相當於(二)的首部”,本來不錯,他又說“兩相對比,異句異字不少”,“(二)比(一)增出頗多”,那就大錯了。(一)(即乙)與(二)(即丙)是一篇的前後兩半,故沒有異句異字可以互校。
[參考資料]《禪籍志》卷上;印順《中國禪宗史》第七章;忽滑谷快天《禪學思想史》上卷;鈴木大拙《禪思想史研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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