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股東會

類別股東會,又稱專門股東會或分類股東會(Separate Meeting of Claeeses of Shareholders),是指公司股份在分成若干類別如普通股、優先股的情況下,當其類別股的權益需要變更時,由屬於同一類別的股東們組成的會議。

股東的類別因其持有的股份分為不同的類別而劃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類別股東會
  • 外文名:Separate Meeting of Claeeses of Shareholders
  • 又稱:專門股東會或分類股東會
  • 類別普通股優先股
會議介紹,相關機制特徵,推出類別表決,

會議介紹

類別股東會,又稱專門股東會或分類股東會(Separate Meeting of Claeeses of Shareholders),是指公司股份在分成若干類別如普通股優先股的情況下,當其類別股的權益需要變更時,由屬於同一類別的股東們組成的會議。召開類別股東會的目的是充分保護特定種類股份持有人的權益。

相關機制特徵

類別表決機制,也就是所謂的類別股東會,是指一項涉及不同類別股東權益的議案,需由各個類別股東分別審議,並獲得各自的多數同意才能通過的機制。
股東的類別因其持有的股份分為不同的類別而劃分。類別股份指因認購股份時間、價格不同,認購者身份不同,交易場所不同等而在流通性、價格、權利及義務上有所不同的股份。持有類別股份的股東為類別股東。類別股東在國外證券市場上普遍存在著。如普通股、優先股、存托憑證、不同交易所上市的股份、關聯股東股份、非關聯股東股份等。在我國證券市場上,最有現實意義的劃分就是流通股東與非流通股東。
不同類別股東的權利、義務不同。在傳統的公司治理領域,同類別股東的權利義務相同,不同類別股東權利義務不同。如優先股在財產分配順序上優先於普通股,但在表決權上劣後於普通股。因不同類別股份在認購時
這種權利、義務的差異是明確的,而且一般所有股份都有流通性,只是流通市場及鎖定期有區別,價格方面沒有大的差異,不存在明顯的套利機會,所以類別股東衝突較少。但在我國目前的公司制度中,流通股與非流通股在表決權上處於不平等的地位,但沒有類別表決機制加以平衡,利益衝突不斷發生。

推出類別表決

從媒體公開的股東大會決議公告可知,一家上市公司召開2003年度股東大會,出席會議的股東及授權代表僅有3人,創下了一個新的紀錄。而該公司的年報顯示,2003年末該公司股東總數達42424戶。股東大會成了名副其實的"大股東會"。
只要股份公司和證券市場存在,就會有控制股東濫用控制權的發生,就會有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不同利益群體的利益衝突。類別股東會絕對不僅僅是解決全流通問題的過渡性政策,而是股份公司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項議決形式
統計顯示,我國上市公司股東大會的參加人數及其所代表的股份比例呈逐年下降趨勢。2000年度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或代理人平均為25人,代表股份占公司總股本比例平均為59.86%,2001年平均為17人、57.72%,2002年平均是12人、55.96%。而且,其中大部分流通股股東沒有在參會人員的數據之中。
股東大會是股份公司的權力機構,也是股東參與公司管理、維護自身利益的重要渠道,為何受到流通股股東的如此冷落?原因首先來自於我國上市公司特殊的股權結構,非流通股股東占絕對控股地位,流通股與非流通股的現狀導致了上述狀況。類另表決機制就是針對這種股權結構的不合理之處而推出:
非流通股占總股本的70%左右,而且持有非流通股的股東非常集中,所以通過證券交易所交易買人流通股幾乎不可能實現對上市公司的收購目的。流通股占總股份的比例在30%左右,導致證券市場上的股票價格極易操縱,坐莊行為大行其道。
在流通股與非流通股分置,且非流通股絕對控股的情況下,流通股東的價值取向與非流通股東完全不同。由於非流通股份不能在證券市場上流通,致使大股東不寄希望於在二級市場上獲得利益。他們只關心如何擴大對公司的控制力及通過證券市場再融資以控制更多的資金資源。關聯交易盛行。儘管證券市場管理層十分關註上市公司的關聯交易,但大股東(幾乎均是非流通股東)占用上市公司的資金等損害上市公司利益的現象仍屢禁不止。
大部分股份不流通造成流通股的價格畸高,與非流通股的淨資產價值有相當大的落差,促使證券市場之外存在著非流通股的市場。
在非流通股東與流通股東基礎不一樣的情況下,要求非流通股東按同樣的配股價格配股卻不能在證券市場上流通,必然導致絕大多數非流通股東在配股時放棄配股。
總之,為了解決股權分置條件下證券市場上的諸多弊端,提高流通股東參與公司治理的積極性,保護中小股東的合法權益,在我國的股份公司中引入類別表決機制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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