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見義務

預見義務指按照醫學科學的規律及醫務人員應該掌握的醫學知識,在疾病的病程發展過程中或者治療過程屮可能出現的情況應當預見並且採取相應的措施加以避免或者做好預防準備工作。一種疾病的多種臨床表現可能並不同時出現,但按照醫學科學的認識其可能出現;一種疾病可能影響到器官、組織的功能或誘發其他疾病的發生,雖然其具有不確定性,但仍有一定的規律和趨勢,可以預見某些情況會發生。因此醫生有義務採取預防措施阻止病情發展或做好準備工作,在出現病情變化時採取積極措施。預見義務在於預見發生結果的可能性。

損害結果是否發生,本質上屬於幾率問題,可分為絕對不會發生、很少發生、經常發生、確實會發生。發生的幾率越高,應注意的程度越大。如何判斷,應以科學的合理性為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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