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製高強混凝土薄壁鋼管樁

預製高強混凝土薄壁鋼管樁

《預製高強混凝土薄壁鋼管樁(JG/T 272-2010)》的附錄C為規範性附錄,附錄A、附錄B為資料性附錄。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標準定額研究所提出。由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建築工程標準技術歸口單位歸口。嘉興學院管樁套用技術研究所、上海二十冶工程技術有限公司負責起草。國鼎(南通)管樁有限公司、蘇州混凝土水泥製品研究院、中國二十冶建設有限公司、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東莞樺業土木基礎工程有限公司、巨匠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溫州中城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福建永強岩土工程有限公司、徐州三元桿塔有限公司、上海鑫鼎建設工程技術有限公司參加起草。

基本介紹

  • 外文名:Precast Thin-wall Steel and Spun Concrete Composite Pile
  • 書名:預製高強混凝土薄壁鋼管樁
  • 作者: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 出版日期:2010年8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21077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15頁
  • 開本:16
內容簡介,文摘,

內容簡介

《預製高強混凝土薄壁鋼管樁(JG/T 272-2010)》由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

文摘

著作權頁:



插圖:



8.2.2批量和抽樣
8.2.2.1混凝土抗壓強度
混凝土拌合物應在澆注地點隨機抽取,每一個工作班至少製作三組試件。
8.2.2.2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
以同規格同型號的樁連續生產10000節為一檢驗批,但在三個月內生產總數不足10000節時仍作為一檢驗批,隨機抽取10節進行檢驗。
8.2.3判定規則
8.2.3.1混凝土抗壓強度
檢查生產記錄,混凝土抗壓強度應符合6.1的規定。
8.2.3.2外觀質量
10節受檢樁中,A類項目必須全部合格;每項B類項目的超差不超過2根,B類項目的超差不超過2項,則判定該批產品的外觀質量為合格。
8.2.3.3尺寸偏差
10節受檢樁中,A類項目必須全部合格;每項B類項目的超差不超過2根,B類項目的超差不超過2項,則判定該批產品的尺寸偏差為合格。
8.2.3.4總判定
混凝土抗壓強度、外觀質量和尺寸偏差全部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合格,否則判為不合格。
8.3型式檢驗
8.3.1檢驗條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均應進行型式檢驗:
a)新產品投產或老產品轉廠生產的試製定型鑑定;
b)當結構、材料或工藝有較大改變時;
c)正常生產每一年進行一次;
d)停產半年以上恢復生產時;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
f)國家或地方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8.3.2檢驗項目
包括混凝土抗壓強度、外觀質量、尺寸允許偏差、抗彎性能等項目。
8.3.3抽樣
從同規格同型號且不少於30節的出廠檢驗合格產品中隨機抽取10節進行外觀質量和尺寸允許偏差檢驗,10節中隨機抽取二節進行抗彎性能檢驗。
8.3.4判定規則
8.3.4.1混凝土抗壓強度
檢查同批次預製高強混凝土薄壁鋼管樁用混凝土抗壓強度檢驗原始記錄,應符合6.1的規定。
8.3.4.2外觀質量
10節受檢樁中,A類項目必須全部合格;每項B類項目的超差不超過2根,B類項目的超差不超過2項,則判定該批產品的外觀質量為合格。
8.3.4.3尺寸偏差
10節受檢樁中,A類項目必須全部合格;每項B類項目的超差不超過2根,B類項目的超差不超過2項,則判定該批產品的尺寸偏差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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