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選定

項目選定亦稱“項目鑑定”或“項目初選”。它是對已提出的項目意向進行初期鑑別和篩選,以初步選定那些需要優先考慮並符合國家投資政策和銀行貸放原則的項目。項目選定是項目周期的開始階段,這一階段是使國家投資規劃和部門發展戰略轉化為具體的投資項目和投資行動的關鍵步驟,也是銀行開展項目貸款工作的前提條件。

申請借款者在初步選定項目時,必須收集必要的數據,從技術上、經濟上進行綜合分析,對不同的項目意向認真遴選,以保證初步選定的項目既有助於實現國家和地區的發展計畫,又是銀行認為可行的項目。申請借款者初步選定的項目,經過銀行篩選同意後,方可編入貸款計畫,成為擬議中的項目。對於擬議中的項目,應明確規定項目的目標,列出項目的概要,說明完成項目的關鍵性問題,並初步安排好項目的執行時間表。這些既是初步可行性研究的總結,也是以後進行項目準備工作的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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