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曲江區地方稅務局

韶關市曲江區地方稅務局

根據國務院實施分稅制財政體制及組建中央和地方兩個稅務機構的總體部署,曲江縣地方稅務局於 1994 年 12 月 28 日組建成立。2004 年 8 月,韶關市行政區劃調整,更名為韶關市曲江區地方稅務局。現內設股室 5 個,直屬單位 1 個,基層稅務機構 3 個,事業單位 1 個, 在職幹部116人,負責全區的地方稅徵收管理及社保費、堤圍費的征繳工作。

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曲江區稅務局,是由原韶關市曲江區國家稅務局、原韶關市地方稅務局曲江區分局合併而成。

2018年7月20日,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曲江區稅務局掛牌成立,標誌著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在曲江正式落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曲江區地方稅務局
  • 地區:廣東
機構設定,內設機構,直屬行政單位,地方稅務機構,事業單位,現任領導,機構職能,

機構設定

韶關市曲江區地方稅務局先後獲得省、市、縣三級的各種榮譽獎勵達 31 次,其中,多次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行業”稱號,局班子多年被市局評為“團結、廉潔、開拓”好班子,在全區的行業行風評議中,我局多次名列前茅。系統中多名幹部分別被授予“全國稅務系統優秀稅務工作者”、“廣東省精神文明創建設活動積極分子”、“縣地稅系統先進工作者”等稱號。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處理、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和檔案、信訪、保密、督辦等工作;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報告、文電及其他綜合性材料;組織局機關會議、稅法宣傳、稅收調查研究、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辦公自動化工作;制定局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指導本區稅務學術團體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地方稅務系統的經費、財務、裝備和固定資產的管理、檢查工作;監督執行系統財務制度,審核彙編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預、決算;辦理經費的劃撥。
2.稅政股
負責地方各稅種(包括涉外地方稅收)和教育費附加、社會保險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對地方各稅、費在執行中的政策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擬定地方各稅、費在徵收管理中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地方各稅、費政策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地方各稅種具體稅政問題的調查研究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和處理本區地方稅務機關執行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中的有關事項;制定本局綜合性地方稅收征管規定及制度;組織地方稅收征管質量檢查、考核;負責稅收執法檢查和稅收法制工作;負責稅務登記管理;負責發票管理;負責稅源監控;組織、協調納稅評估工作;負責稅收計畫、會計、統計和稅收票證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計算機信息系統的運行管理和維護。
4.人事教育股
按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直屬單位和基層稅務分局的人事管理、外事管理、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方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制定全區地方稅務系統幹部教育規劃,組織幹部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黨務及知道工、青、婦工作。
5.監察室(與紀檢組合署辦公)
負責執法教育和廉政教育,受理檢舉、控告和申訴地方稅務人員行政違紀和執法違法案件,負責本級機關並指導下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按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幹部離任審計工作;負責組織本級機關和下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直屬行政單位

稽查局
1.辦公室(與選案股合署辦公)。
負責局文秘、檔案、保密、財務、行政後勤、稅務檢查證管理、思想政治、廉政教育和業務培訓工作;貫徹實施稽查工作報告制度;協助局領導做好內部協調及外部聯繫工作;負責制定稅收專項檢查計畫和稽查計畫;負責確定稅務稽查對象;負責本局稅務違法案件舉報管理和統計分析。
2.稽查股。
負責所轄範圍內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檢查,協助有關部門查辦涉稅刑事案件。
3.審理股。
負責審理本局查處的各類稅務違法案件;組織對大案要案的集體審理;製作有關稅務稽查文書。
4.執行股。
負責本級查處案件有關稅務稽查文書的送達工作;負責稅款、滯納金、罰款等的追繳入庫及統計工作;負責將涉稅刑事案件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負責執行稅務行政強制措施;負責向法院提出稅務司法強制執行的申請。

地方稅務機構

1.馬壩稅務分局
負責曲江經濟開發區、馬壩、白土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2.烏石稅務分局
負責烏石、沙溪、樟市、羅坑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3.大塘稅務分局
負責大塘、楓灣、小坑鎮範圍內地方稅納稅人稅務登記以及應納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和日常檢查工作。

事業單位

納稅服務中心
無償提供地方稅收涉稅事項的諮詢,辦理地方稅務事項和了解稅收政策法規提供指引服務。受理納稅人對偷、逃、騙稅,違章、違法行為的舉報。受理納稅人對本區地稅系統的投訴。定期舉行稅收政策法規新聞發布並編髮稅收政策法規公告。策劃組織稅法宣傳、表彰納稅人等重大稅收宣傳活動。管理納稅服務熱線。負責韶關地稅服務業定額發票在本區域的兌獎工作。

現任領導

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曲江區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譚林
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曲江區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何佩強
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曲江區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杜建榮、黃志堯、胡志振、黃鐵誠、王文勝、饒其首
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曲江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蘭東啟
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曲江區稅務局黨委委員、總會計師:歐國強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曲江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上級稅務機關和曲江區委、區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九)負責組織實施本單位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單位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一)負責本單位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單位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國家稅務總局韶關市稅務局和曲江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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