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景侯(戰國時期韓國國君)

韓虔一般指本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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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景侯(?—公元前400年),姬姓韓氏,名虔,晉卿韓武子之子,戰國時期韓國國君,公元前408年—公元前400年在位。

公元前408年,攻打鄭國,奪取雍丘。公元前407年,韓軍在負黍遭鄭軍擊敗。公元前403年,與趙氏、魏氏一同受封諸侯,正式建立韓國。

公元前400年,聯合趙、魏二國攻打楚國,攻至桑丘(一作乘丘)。不久,都城陽翟遭鄭軍包圍。同年,韓景侯去世,其子韓烈侯繼位。

基本介紹

  • 本名:韓虔
  • 別稱:韓景侯
  • 所處時代:戰國時期
  • 民族族群華夏族
  • 去世時間公元前400年
  • 主要成就:受封諸侯,正式建立韓國
  • 身份:韓國國君
  • 在位時間:公元前408年—公元前400年
  • 諡號:景侯
人物生平,為政舉措,政治,農業,軍事,經濟,歷史評價,史籍記載,家庭成員,

人物生平

韓景侯,姬姓,韓氏,名虔,是晉國大夫韓武子之子。韓武子十六年(公元前409年),韓武子去世,韓虔繼任其父的大夫之位。
韓景侯元年(公元前408年),韓虔派兵攻打鄭國,奪取鄭國的雍丘(今河南杞縣)。
韓景侯二年(公元前407年),鄭國出兵攻打韓氏,在負黍(今河南登封西南)打敗韓氏的軍隊。
韓景侯六年(公元前403年),周威烈王冊封韓虔與趙烈侯趙籍、魏文侯魏斯為諸侯,韓虔正式建立韓國,是為韓景侯。
韓景侯九年(公元前400年),韓虔聯合魏國、趙國進攻楚國,打到楚國桑丘(一作乘丘)而回。不久,鄭國出兵包圍韓國都城陽翟(今河南禹縣)。同年,韓景侯去世,其子韓取繼位,是為韓烈侯(一作韓武侯)。

為政舉措

政治

  • 建國遷都
韓景侯在位時期,周威烈王冊封韓、趙、魏三氏為諸侯,韓景侯正式建立韓國,並且遷都陽翟(今河南禹縣)。
  • 以術治國
韓景侯在位時期,韓國政治混亂,法律、政令前後不一,群臣吏民無所適從。韓景侯於是實行改革,提倡中央集權的君主專制體制,主張以“術”治國。
“術”主要是指國君任用、監督和考核臣下的方法。國君委任官吏,要考察他們是否名符其實,工作是否稱職,言行是否一致,對君主是否忠誠,並根據考察的結果進行賞罰,提拔重用忠誠可靠之臣,貶除狡詐奸滑之人。
最好採取隱密的權術,表面上不露聲色,裝作不聽、不看、不知,使臣下捉摸不透國君的真實意圖,實際上卻可以聽到一切、看到一切、知道一切,這樣就可以做到“獨視”、“獨聽”,從而“獨斷”。韓景侯的改革取得一定的成效。

農業

韓景侯在位時期,鐵制農具已廣泛套用於農業生產,鐵耕已是很平常的事情。建國後考古發現的鐵制農具主要有:鐵鏵、钁、鋤、鐮等。鐵農具的推廣和使用,有利於大量荒地的開墾和耕作效率的提高。
韓景侯時期,牛耕在戰國時期更加普遍。鐵農具和蓄力的結合,為深耕細作提供條件。如果沒有畜力和鐵農具,深耕細作是不可能的。
農民在長期的耕作實踐中,生產經驗更加豐富,他們已經能從土壤的色澤,性質和肥沃程度去認識和區別土壤,因地制宜地進行耕作,農民已很重視對土地的施肥,“掩地表畝,刺草殖穀,多糞肥田,是農夫眾庶之事也。”
韓景侯時期,通過施肥改良土壤,是提高農業產量的重要因素。隨著農具的改進和耕作技術的進步,糧食的單位面積產量大大提高,有的地方還推廣一歲兩熟制。總之,戰國時期的農業生產發展十分迅速,生產水平有了根本性的提高。

軍事

韓景侯在位時期,曾多次與鄭國等給發生戰爭,雙方各有勝負。

經濟

  • 商業
韓景侯在位時期,韓國商業也很發達,主要表現在商人的活躍,城市的繁榮和貨幣的流通等方面。
1、韓國商人們販運於列國之間,擴大商品交換的範圍,各地的特產如北方的馬匹,南方的魚,東方的鹽,西方的皮革在中原市場上都能買到。大商人更加活躍,如東周大商人白圭,他採取“人棄我取,人取我與”的方法,大搞投機交易,賺取大量財富;河東鹽商猗頓和邯鄲冶鐵商郭縱,富甲天下,交結諸侯,干預政治;陽翟大商人呂不韋,通過販賤賣貴,家至千金,參與政治,官至相國
2、韓景侯時期,城市的繁榮是商業發展的重要表現,戰國時期出現許多工商業發達的大城市,比如韓國的都城陽翟(今河南禹縣)。
3、韓景侯時期,隨著商業的發展和城市的繁榮,金屬貨幣的流通更加廣泛。當時金屬貨幣有銅幣和金幣兩大類,銅幣主要有四種:燕、齊兩國使用刀幣,周、秦一帶使用圓錢,三晉使用布幣,楚國使用蟻鼻錢,金幣一般以斤(十六兩)、鎰(二十兩)為計量單位,還有餅金郢爰(餅金為餅狀金塊,郢爰為方形金塊)。金屬貨幣進入商品流通領域,是商品經濟發展的重要表現。
  • 手工業
韓景侯時期,手工業發展迅速。
1、與農業相結合的家庭手工業。隨著井田制的瓦解,小農經濟成為封建生產方式的基礎,小農經濟的特點是男耕女織,其產品主要是滿足家庭的需要,是一種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
2、個體手工業。指民間具有一定專門技能的工匠,依靠自己的“技藝”從事的小商品生產,他們分布於各個行業中,如木工、皮革工、鞋工、陶工、漆工等,其產品多是自產自銷。
3、私營手工業。指“豪民”經營的規模較大的手工業。如魯國猗頓經營的煮鹽業,趙國卓氏和魏國孔氏經營的冶鐵業等,其勞動者主要是依附農民、僱工和奴隸,私營手工業要向國家交納賦稅,個別大手工業主積累大量財富,富比王室。
4、官營手工業,一般規模較大,由官府設立專門官吏掌管,其生產者由奴隸、罪犯和僱工,其產品主要是兵器、禮器及生活奢侈品,主要用來滿足統治者的需要。

歷史評價

司馬貞史記索隱》:“景趙俱侯,惠又僭主。”

史籍記載

史記·卷四十·楚世家第十》
《史記·卷四十二·鄭世家第十二》
《史記·卷四十五·韓世家第十五》
資治通鑑·卷一》

家庭成員

祖父:韓康子
父親:韓武子
兒子:韓烈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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