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福(明朝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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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福者,西安前衛人也。成化十七年進士。為御史,按宣府、大同,數條奏軍民利病,邊人悅之。弘治中,遷大名知府,奸盜屏跡,道不拾遺,政績為畿輔冠。以卓異舉,遷浙江左參政,病免。

基本介紹

  • 本名:韓福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西安前衛
  • 主要成就:成化十七年進士、大名知府、大理右少卿etc.
韓福者,西安前衛人也。成化十七年進士。為御史,按宣府大同,數條奏軍民利病,邊人悅之。弘治中,遷大名知府,奸盜屏跡,道不拾遺,政績為輔冠。以卓異舉,遷浙江左參政,病免。
武宗立,言官交薦,召為大理右少卿。正德二年以右僉都御史督蘇、松糧儲。未幾,召入為右副都御史。坐累,下詔獄。獄上,劉瑾以同鄉故,立命出之。召與語,大悅,即用為戶部左侍郎。福強結幹吏,所在著能聲。至是受挫,為瑾所拔擢,遂精心事瑾,為效力。瑾亦時召與謀,委寄亞於彩。會湖廣以缺餉告,命兼僉都御史往理之。瑾喜操切,福希指,益務為嚴苛。湖廣民租自私弘治改元後,逋六百餘萬石,皆遇災蠲免。福欲追徵之,劾所司催科不力,自巡撫鄭時以下凡千二百人。奏至,舉朝駭愕,戶部尚書劉璣等議如福言。瑾忽怒福,取詔旨報曰:“湖廣軍民困敝,朕甚憫之。福任意苛斂,甚不稱朕意,令自劾,吏部舉堪代者以聞。”福引罪求罷,乃召還。四年復命核遼東屯田。福性故刻深,所攜同知劉玉等又奉行過當。軍士不能堪,焚掠將吏及諸大姓家。守臣發帑撫慰之。亂始定。給事中徐仁等極論之。瑾迫公議,勒福致仕。明年瑾敗,籍其貲,則福在湖廣時所饋白金數十萬兩,封識宛然,遂遣戍固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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