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電影分級制度

韓國電影分級制度

韓國於1998年建立電影分級制度。 規定電影分為5個等級:全民、12歲以上、15歲以上、18歲以上可以觀看和限制放映。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國電影分級制度
  • 外文名:South Korean film classification system(영상물 등급 제도)
  • 創建時間:1998
  • 分級:5級
等級,內容,發展,

等級

韓國於1998年建立電影分級制度
規定電影分為5個等級:全民、12歲以上、15歲以上、18歲以上可以觀看和限制放映。
每部電影的等級由民間組成的"影像物等級委員會"進行評級。

內容

韓國電影分級可以分為以下四級。
適合所有年齡觀看
只適合12歲以上年齡觀看
只適合15歲以上年齡觀看 (青少年觀覽可)
只適合18歲以上年齡觀看 (成年觀覽可)
另外,對於網上的色情信息,年齡限制提高至19歲或以下不能觀覽。這種分類只出現於不能在戲院上映,而只能以錄影帶或影碟發行的電影

發展

1980年後期,韓國的民主化運動如火如荼地在各領域開展,包括電影界。爭取電影表達自由通過以當事者動員民眾運動展開,從而引發社會變革。
“長山串鷹”的電影人柳寅澤、洪基善因為其以光州事件為題材創作的電影《啊!夢之國》未經審查就上映被韓國當局拘留起訴。1991年,兩人向憲法法院提出申訴。1996年10月4日,韓國憲法法院對該憲法訴訟請求事件作出了判定(憲法裁判所1996.10.4, 93憲甲13):1)電影作為思想和觀點的表現手段,依據憲法中的表達自由而得到保障;2)電影事前審查機構“公演倫理委員會”屬於憲法禁止的社差機構,應判為“違憲。
憲法裁判所的違憲判決帶來了巨大社會效應。電影審查機構“公演倫理委員會”先後更名為“韓國公演藝術振興協定會”(Korea Performing Art Promotion Commission)和“映像物等級委員會”(Korea Media Rating Board)。據此,通過行政力對於個人創作物的刪除措施取消了,轉化為根據年齡觀片的分級。
1998,金大中總統正式推行電影分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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