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軍連坐法

革命軍連坐法

《革命軍連坐法》是一種針對作戰時臨陣退縮行為的嚴酷軍刑法,是國民革命軍早期軍法體系的重要組成,由蔣介石親自製訂,1925年1月14日由黃埔軍校頒布。該法正文字數僅400多字,條文極簡潔,所定之罪只有一種,即“臨陣退卻”,而量刑亦只有一種,即死刑。該法在東征、北伐諸役中發揮了一定的震懾作用,“南京十年”階段效用日漸衰微。抗戰爆發後,軍事委員會於1938年2月25日頒布《國軍抗戰連坐法》,《革命軍連坐法》廢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革命軍連坐法
  • 制訂者:蔣介石
  • 頒布單位:黃埔軍校
  • 頒布時間:1925年1月14日
法條全文,前言,正文,背景緣起,套用情況,研究情況,

法條全文

前言

現在軍隊,不知節制,所以上下不相連繫,以致進前者徒死而無賞,雖欲賞之,無從查考;退後者偷生而無罰,雖欲罰之,亦無從查考。今定有節制矣!如一班同退,只殺班長。一排同退,只殺排長。一連同退,只殺連長。一營同退,只殺營長。一團同退只殺團長。一師同退,只殺師長。以上皆然。如此看之,所殺不過三五人,似與士兵無涉,還可退走,然你們要仔細思忖,此法一行,便是百萬士兵,一時進前退後,也都有查考。所殺雖只幾個人,不怕你百萬人,都退不得。聽我說這個緣故,比方一團人齊退,必殺團長,團長但見他一團人退時,他決不退。若是他團長一個人不退,必不能夠支敵,必要陣亡在前方,我便將他部下三個營長都殺了,來償你團長之命。營長見團長不退,恐陣亡了團長,就該他自己償命,便是營長亦不敢退。他的部下連長,見營長不退,恐陣亡了營長,他的連長怕要償命,就護著營長,亦不敢退。連長不退,若被陣亡,他部下的排長都該殺,排長怕殺,便不敢退。他的部下班長,怕陣亡了排長,必被司令官拿問槍斃,他亦不敢退,就護著排長站住了。班下士兵,恐怕陣亡班長,其全士兵都該槍斃,便都護著班長,站住不退。如此不是所死的,止於陣亡的部下三五個人。便是百萬人也要同心,那個還敢輕先退走?這個連坐法一行,就是全軍之中,人人似刀架在頭上,似繩子縛著腳跟,一節一節互相顧瞻,連坐牽扯,誰亦不能脫身。兵法雲,強者不得獨進,弱者不得獨退。又雲“萬人一心”“萬人齊力"。真是要得這個成效,非實行此連坐法不可!從今以後,革命軍即實行此連坐法,仰各將士奉行無違,勿視此為普通具文也。

正文

第一條 本黨以完成國民革命,實行三民主義為目的,各官兵應具犧牲精神,與敵方交戰時,無論如何危險,不得臨陣退卻。
第二條 本連坐法,即適用於戰時臨陣退卻之官兵。
第三條 連坐法之規定如左:
一、班長同全班退,則殺班長。
二、排長同全排退,則殺排長。
三、連長同全連退,則殺連長。
四、營長同全營退,則殺營長。
五、團長同全團退,則殺團長。
六、師長同全師退,則殺師長。
七、軍長亦如之。
八、軍長不退,而全軍官兵皆退,以致軍長陣亡,則殺軍長所屬之師長。
九、師長不退,而全師官兵皆退,以致師長陣亡,則殺師長所屬之團長。
十、團長不退,而全團官兵皆退,以致團長陣亡,則殺團長所屬之營長。
十一、營長不退,而全營官兵皆退,以致營長陣亡,則殺營長所屬之連長。
十二、連長不退,而全連官兵皆退,以致連長陣亡,則殺連長所屬之排長。
十三、排長不退,而全排皆退,以致排長陣亡,則殺排長所屬之班長。
十四、班長不退,而全班皆退,以致班長陣亡,則殺全班兵卒。
第四條 各級黨代表亦適用本連坐法。
第五條 本連坐法自公布日施行。

背景緣起

中國是連帶責任實施的歷史最悠久、手段最嚴厲的國家之一,早在夏商周時期就出現了連坐制度,至中華民國時期仍有成文連坐法律。明代軍事家戚繼光制訂軍事連坐法記載於《練兵實紀·申連坐》和《紀效新書·臨陣連坐軍法篇》兩部文獻,是蔣介石制訂《革命軍連坐法》的主要思想來源。1924年11月29日,蔣介石首次公開表達了對戚繼光“申連坐”的推崇。一個月後,蔣對教導團士兵作了題為《重階級,齊心力,行連坐法》的演講,詳細介紹了他籌劃中的連坐法內容。 1925年1月11日,黃埔軍校軍法處成立,5日後,蔣介石親手制定的《革命軍連坐法》頒布。
戚繼光連坐法中有“若一哨下各隊長兵俱退走者,斬其哨長。如哨長不走,致被陣亡,而隊兵棄之退走者,斬其各隊長”,“由是而上,至把總、領兵將領等官,皆照此一體連坐行之”等規定,不難看出革命軍連坐法對戚法的明顯模仿。軍事連坐法基於“忠”的理念,要求下級為上級死節,兵士為官長捨命。蔣介石十分推崇軍事連坐法中以死盡忠的理念,若軍人不願意“盡忠”,那么就要用軍事連坐法來制裁。
《革命軍連坐法》的思想來源《革命軍連坐法》的思想來源

套用情況

1925年2月國民革命軍發動第一次東征,在淡水之役中,第二團第七連連長孫良臨陣率部退卻,觸犯了《革命軍連坐法》,被蔣介石下令處死。孫良案,是《革命軍連坐法》見諸記載的第一次施行,給黃埔眾師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劉峙顧祝同李默庵等都在回憶錄中提及此事。軍事連坐法起到了強大的震懾力,棉湖之戰,教導第一團幾覆,卒無一人後卻,此後在討伐林虎、棉湖之戰、驅逐楊劉、二次東征諸役中,黃埔軍隊攻無不克,戰無不勝,成為一支令敵人聞風喪膽的勁旅。
北伐戰爭期間,軍事連坐法的“不施行”也首開先例。1926年秋國民革命軍第一軍攻打南昌時,孫元良任第一師第一團團長,戰鬥期間孫元良棄守奉新,按連坐法處死,但孫被逮捕後又被秘密釋放,送往日本陸軍士官學校第21期炮兵科學習,歸國後很快又提升為第二師第七團團長。 孫元良案存在歸責歧義,遠不是“臨陣脫逃”能夠說得通的,副軍長王柏齡和代師長王俊亦對此事負有責任,有指揮協調的問題,也有個人原因,其中的責任歸屬很難作出一個公允的評判。由於連坐條文只問結果(退卻),不問動機(因何退卻),機械地執行法條規定將產生大量錯殺、誤殺,顯然不利於作戰,因此執行起來是有困難的。加之北伐戰爭期間國民革命軍急劇擴張,吸收了大量舊軍閥部隊,黃埔軍人革命意志也發生退化,軍紀大不如前,革命軍連坐法也就“法不責眾”,漸漸棄之不用。
孫元良孫元良
在對中國工農紅軍發動的“剿匪”戰役中,蔣介石深感軍紀廢弛,需嚴加整飭。在第四次“圍剿”期間,國民革命軍第五十二師師長李明、第五十九師師長陳時驥陣亡,其部下紛紛逃散,蔣介石對此要求嚴格實施連坐法,但最終不了了之。當年那支東征北伐、以少勝多、所向披靡的國民革命軍連強大的北洋軍閥都能打敗,卻奈何不了區區“共匪”,這是一個令國民黨高層頭疼不已的難題。中共領導的武裝及其鬥爭方式不同於以往的對手是重要原因,但主要還是國民黨政權及其軍隊”變質“的結果。
1937年盧溝橋抗戰開始後,正面戰場湧現出千千萬萬勇敢無畏之將士的同時,也暴露出某些部隊或因經年派系爭鬥積怨而不聽命、不配合,或因保存實力消極避戰,或因貪生怕死而棄守陣地的現象。為了整飭軍紀,加強連坐法的威懾力,避免韓復榘那樣的惡性案件再度發生,軍事委員會於1938年2月25日頒布《國軍抗戰連坐法》,《革命軍連坐法》停止使用。

研究情況

對《革命軍連坐法》進行記載和研究的文獻主要有:李默庵口述、高建中記錄的《話說國民黨軍隊的“連坐法”——訪黃埔一期生李默庵》,季德源主編的《中國軍事制度史》,周健的《周健軍事法文集》 ,陳舒顏的《國民黨軍事連坐法的發展及其效用分析》等。
李默庵李默庵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