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線性定價

非線性定價是指消費者就某一商品或服務支付的總價格同購買的總數量不成線性比例的一種定價方式,如通常所說的數量折扣和數量補貼(quantity discount or premium)。與此相反,單位產品或服務的價格始終保持不變的定價方式則是傳統的線性定價。自上一世紀70年代以來,工業化國家普遍放鬆了對諸如電力、通信、自來水、煤氣、鐵路、民航等公用事業企業(public utility) 的規制,非線性定價也因此在這些行業的價格政策中得到了廣泛的套用,其在理論層面的研究也得到了主流經濟學的重視,成為產業組織理論、企業理論以及規制理論(regulatory theory)等個體經濟學最新領域的核心研究內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線性定價
  • 主體:某一商品或服務支付的總價格
  • 對象:同購買的總數量
  • 行為:不成線性比例
  • 屬性:一種定價方式
  • 實例數量折扣和數量補貼
非線性定價的概述,非線性定價的類別,非線性定價的特徵,

非線性定價的概述

非線性定價也屬於價格歧視領域,但這種方法有助於壟斷廠商在識別消費者特徵(比如,消費者口味)的基礎上對消費者進行更仔細的歧視。兩部定價作為一種最簡單的非線性定價方法,已經得到了深入的研究。對非線性定價的研究已從確定性和完全壟斷條件的研究發展到隨機性和競爭性條件下的研究。應當指出,規制條件下的(壟斷)廠商定價問題也得到國內外學者的充分重視。
非線性定價一方面反映了企業家經濟效率的追求,另一方面也說明了傳統的困擾公用事業行業的固定成本回收問題可以通過這種靈巧的定價方式而得到一定程度的解決。這一定價方式在西方工業化國家的公用事業定價中隨處可見,它同H.Demsetz(1968)的競爭性拍賣理論、E.H.Chamberlin(1962)的模式間競爭理論(intermodel competition)、W.J.Baumol、J.C.Panzar和R.D.Willig(1982)的可競爭市場理論(contestability market)等一起,成為上一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世界範圍內的解除管制、引進競爭政策實踐的理論基礎,因此,它對於我國公用事業領域正在進行的市場化導向的改革也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非線性定價的類別

非線形定價模型,包括二部定價、三部定價、捆綁定價等。
1.二部定價和可選擇二部定價。所謂二部定價,是指價格中既包括一筆和消費量無關的固定費用,即月租費,又包括一筆按消費量計算的可變費用,即“從量費”。兩部定價(two-part tariff)是其中最簡單、最基本的一種,它要求消費者先交納一筆固定的進入費,然後再根據消費量支付使用費,即總價格。如電力公司對大顧客收取的容量電價和電量電價,以及電信公司對固定電話或行動電話顧客收取的月租費和通話費。
2.三部定價和可選擇三部定價。在二部定價模式的基礎上,衍生出了另一種模式——三部定價模式。這種模式也屬於非線性定價。
3.打包定價。在市場行銷學中,“打包銷售”是一種行之有效的市場行銷策略。廠商為了吸引消費者,提供了一種可以包含多種產品的產品包,即實行捆綁銷售的方式。在價格研究中,它實際也是非線性定價模式。

非線性定價的特徵

非線性定價具有兩個最為重要的特徵,一是發掘並模型化了消費者的異質性;二是可以同時提高生產者和消費者的福利,實現帕雷托改進,因此,相對於傳統的邊際成本定價這種線性定價模式而言,非線性定價不論在理論上還是在實踐上都是一種極大的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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