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財產制

非常財產制是相對於普通財產制而言的,指在特殊情況下,出現法定事由時,依據法律之規定或經夫妻一方(或夫妻之債權人)的申請由法院宣告,撤銷原依法定或約定設立的共同財產制,改設為分別財產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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