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國有化

非國有化,某些國有生產資料轉歸私人所有的過程。亦稱私有化 (Privajation)資產階級國家經常根據形勢的需要調整國有資產的範圍,時而擴大,時而收縮; 收縮時,即出現了國有資產非國有化的情況。無論是國有化還是非國有化,都是資產階級國家干預、調節經濟的重要手段。20年代末、30年代初,資本主義世界陷入空前深重的經濟危機,各資本主義國家普遍奉行凱恩斯的國家干預主義政策,因而都不同程度地出現了擴大國有資產範圍的情況。但到了70年代初,由於“滯脹”局面的出現,各資本主義國家轉而奉行貨幣主義理論和政策,因而在世界範圍內掀起了一股私有化的浪潮。擴大或縮小國有經濟範圍的問題還與不同執政黨的不同主張有關。戰後初期到70年代,英國的三次國有化高潮都是在工黨執政時掀起的。而在保守黨執政時,則一般都採取非國有化的政策措施,其中,70年代末柴契爾夫人的保守黨政府上台後,非國有化的規模最為可觀。在各傳統社會主義國家的經濟改革中,為了打破國家對經濟生活的壟斷,發揮市場機制的作用,也不同程度地實行了國有資產的非國有化。在東歐的一些國家中,除了把部分以前被沒收的私人財產歸還原主或其繼承人,並把部分國有資產 (一般占全部國有資產的20—30%)以股票或所有證的形式發給每個年滿18歲的成年公民外,其餘國有資產的非國有化 (或稱私有化) 主要採取如下形式: (1) 小企業的公開拍賣;(2) 被租賃企業由租賃者直接購買; (3) 大型國營企業的股份化; 等等。在原蘇聯,80年代末則提出了“非國家化”(разогосударствление)的問題。其經濟內容實質上就是非國有化;有的經濟學家則稱之為 “民有化”(приватизауия)。按照這些經濟學家的解釋,非國有化將使大部分國有企業擺脫國家管理機關的直接控制,並把它們改組成獨立的股份企業、租賃企業、集體企業、合作社、合營企業、個體或私人企業。在蘇聯解體後所出現的“獨立國協”各國,實行大規模的其方式和途徑也不同以往。在許多開發中國家,80年代末,也掀起了一股私有化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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