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態評價

靜態評價是指對投資項目進行財務評價時,若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因素,稱為靜態評價方法。

靜態評價是指不考慮資金的時間價值,主要用於項目可行性研究初始階段的粗略分析和評價,以及技術方案的初選。這種評價方式能夠反映技術方案的經濟性和風險性的指標,在建設項目評價中具有獨特的地位和作用,被廣泛用作建設項目評價的輔助性指標。
靜態評價首先是要計算投資回收期,其次是計算平均年淨收益,最後是從財務現金流量表來計算靜態投資的回收期。
靜態評價的這樣方式能夠反映方案的盈利能力,與各年的實際收益有關,收益越大,回收效果越好,回收期也越短。這種評價方法計算方法簡單易行,並能明確地反映資金的回收速度,在多個方案的選定方面可以提供經濟參考。但是其缺點在於沒有考慮時間因素,捨棄項目建設期、壽命期等眾多經濟數據,並且不能反映投資所承擔的風險,若投資時間過長,項目的經濟性就會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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