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康初年過華陽鎮宿胡殿中東麓書院與鹹公話別

此詩是署名岳飛靖康初年的一篇五言律詩。作者路經績溪曾專程到華陽拜訪監察御史胡舜陟的家人,留宿於胡氏所建的東麓書院。臨別之際,為感謝胡氏家人的盛意款待而作。詩是敬贈胡舜陟父親胡鹹,表示對胡舜陟在朝廷彈劾奸臣一事的稱頌。

基本介紹

  • 作品名稱:靖康初年過華陽鎮宿胡殿中東麓書院與鹹公話別
  • 創作年代:南宋
  • 文學體裁:五言律詩
  • 作者:岳飛
作品由來,作者介紹,作品原文,作品注釋,作品賞析,作者存疑,

作品由來

北宋靖康初年(公元1126年),岳飛路經績溪曾專程到華陽拜訪御侍大夫胡舜陟家人,留宿於胡氏所建的東麓書院。臨別之際,為感謝胡氏家人的盛意款待,岳飛特作這首五律《靖康初年過華陽鎮宿胡殿中東麓書院與鹹公話別》,敬贈胡舜陟父親胡鹹,表示對胡舜陟在朝廷彈劾奸臣秦檜一事的稱頌。

作者介紹

靖康初年過華陽鎮宿胡殿中東麓書院與鹹公話別
岳飛(1103~1142)字鵬舉漢族北宋相州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今河南安陽市湯陰縣菜園鎮程崗村)人。南宋軍事家,中國歷史上著名的抗金名將。岳飛作為中國歷史上的民族英雄,其精忠報國的精神深受中國各族人民的敬佩。其在出師北伐壯志未酬的悲憤心情下寫的千古絕唱滿江紅》。其率領的軍隊被稱為“岳家軍”,人們流傳著“撼山易,撼岳家軍難”的名句,表示對“岳家軍”的最高讚譽。1142年(紹興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岳飛毒死於臨安大理寺獄中。1162年,宋孝宗時詔復官,謚武穆,宋寧宗時追封為鄂王,改謚忠武,有《岳武穆集》傳世。

作品原文

靖康初年[1]過華陽鎮[2]宿胡殿中東麓書院[3]與鹹公[4]話別
杲杲[5]日初出,浮雲已半空。
梳頭促鞍馬[6],不覺東方紅。
別酒灑行淚,揮戈[7]敢立功。
聞公侍御子[8],奮臂折奸雄[9]。

作品注釋

[1]﹑靖康初年:即欽宗(趙桓)1年,公元1126年。
[2]﹑華陽鎮:在安徽省宣城市績溪縣。華陽鎮歷史悠久,文化燦爛,物阜人豐,境內山列如屏,溪回如績,桑園凝翠,文風鼎盛,勝跡煥彩,風光旖旎。古有“華陽十景”、方家園新石器時代遺址、省保單位霞間宋代陶瓷窯址、有被譽為“江南一絕”的明朝建築登科坊---楠木牌樓、還有集古建築精華、融徽派三雕為一體的周氏宗祠、江南第一學宮、紅頂商人胡雪岩紀念館及明清時代的古村落、古民居等。
[3]﹑東麓書院:東麓書院為宋殿中侍郎胡舜陟所建,坐落在華陽鎮胡舜陟府郟。胡舜陟為績溪城內金紫胡氏望族的顯祖。金紫胡氏系書噴鼻家世、官宦之家,也是“禮學三胡”的世家。胡適博士曾記載:金紫胡氏自宋胡舜陟、胡仔而好學成風;“禮學三胡”自清乾隆至道光百餘年間,胡廷璣一脈六代,名列儒林者14人,著作76種,數百餘卷。
[4]﹑鹹公:指胡舜陟之父胡鹹。
[5]﹑杲杲:明亮的樣子。《詩·衛風·伯兮》:“杲杲為日出。”
[6]﹑鞍馬:指馬和馬具。這裡指人騎的馬。白居易《琵琶行》:“門前冷落鞍馬稀。”
[7]﹑揮戈:揮動著戈,形容勇猛進軍。如, 揮戈躍馬 “揮戈”這個典故源於《淮南子》:“相傳春秋末期,楚國有個名叫文子的勇士,他不但英勇善戰,而且非常有謀略,後來楚惠王任命他為魯陽縣縣縣令。魯陽縣雖然不大,但是它地處楚國的北方邊境,與晉國和韓國接壤,是一個軍事戰略要塞。有一次,楚國與韓國發生了衝突,文子率軍前去與韓軍交戰。兩軍將士都非常勇敢,打得難分難解。從上午一直戰鬥到黃昏,也分不出勝負來,眼看太陽就要落山了,如果再打下去,雙方損失都會慘重。正在此時,只見文子舉起手中的長戈大吼一聲,向著太陽擲過去,這一擲可不得了,把太陽嚇得又升了起來,韓國將士看到文子有這么大的神力,嚇得抱頭鼠竄,於是楚國取得了這場戰爭的勝利。” 後來,人們用這則典故表示勇力勝天或扭轉危險局勢,西晉陸玄的《南征賦》里就運用了這個典故:“介夫揮戈而夙興,輕武總千而啟萬。”
[8]﹑御子:就是兩塊板,一般為竹子製成.相聲演員演唱太平歌詞的時候當作伴奏工具.太平歌詞是在“什不閒蓮花落”代表性曲調“四喜”的基礎上發展變化而來的。“什不閒蓮花落”形成於清代嘉慶(1796至1820)年間。演唱太平歌詞時,只用打擊樂器“御子板(據藝人傳說因是皇帝御賜而得名)擊節而唱,並無其他管、弦等樂器伴奏。御子的來歷。 “御子”正字應為“御賜”。相傳恩緒(相聲八德之一馬德祿的岳父)入宮為西太后表演太平歌詞,沒有伴奏樂器,只以掌擊大腿相和。西太后遂差李蓮英去御花園砍竹兩片手掌大小的竹片,賜予恩緒用來伴奏。後便以“御賜”相稱。再後來,人們叫差了,都稱為“御子”、“御板”。這裡指胡鹹的兒子胡舜陟
[9]﹑奸雄:奸人的魁首,也指弄權欺世、竊取高位的人。歷史上曹操被稱為“奸雄”。這裡指??。

作品賞析

北宋欽宗靖康(趙桓)初年(公元1126年),作者路經績溪曾專程到華陽拜訪監察御史胡舜陟的家人,留宿於胡氏所建的東麓書院。臨別之際,為感謝胡氏家人的盛意款待,作者特作這首《靖康初年過華陽鎮宿胡殿中東麓書院與鹹公話別》,敬贈胡舜陟父親胡鹹,表示對胡舜陟在朝廷彈劾奸臣一事的稱頌。
首聯“杲杲日初出,浮雲已半空”,交待探訪的時間。杲杲,明亮的樣子。太陽已經冒出平地線,金色的朝陽撒滿大地,漂浮的雲彩在半空中。這是一個晴朗的清晨。
頷聯“梳頭促鞍馬,不覺東方紅”,進一步寫主人送客的進程。早早起來梳理著頭髮,催促下人為客人準備鞍馬,在這為客人準備的過程中,不覺東方已經紅了半邊天了。
頸聯“別酒灑行淚,揮戈敢立功”。詩到此詩人寫到喝酒分別時的情景。當時,胡舜陟帶著妻兒並沒有返回老家,而仍在湖州助沿江官府和百姓設防。詩人沒有見到好朋友自然很失望。不過,他宿在胡舜陟家族的東麓書院。與胡舜陟的父錄胡鹹秉燭夜談,十分投機,不知不覺天亮了,兩人不得不依依借別,奔赴抗金前線。故有“別酒灑行淚,揮戈敢立功”之句。
尾聯“聞公侍御子,奮臂折奸雄”,是讚揚侍御史大夫胡舜陟積極抗金、奮力退敵的事跡。靖康元年(1126 )年底,汴京淪陷,北宋滅亡。這就是歷史上的 “靖康之恥”。宋高宗即位後,胡舜陟轉任朝清郎,以集英殿修撰出知廬州。任內修城池、備戰具,安定地方,使廬州成為淮西儲備州中唯一安定的州。這首詩應該就寫於此時。

作者存疑

通常這首詩認為是南宋抗金名將岳飛五言律詩作品,但是有幾點疑問:岳飛(1103~1142)字鵬舉,漢族。北宋相州湯陰縣永和鄉孝悌里(今河南安陽市湯陰縣菜園鎮程崗村)人。而靖康初年(公元1126年)時他只有23周歲,樞密院官劉浩相州募敢死義士,岳飛應募第三次投軍。既就是靖康二年(公元1127年)岳飛也只有24周歲,不可能擅離軍中,去和名臣之父話別。
胡舜陟 (1083~1143) 字汝明,晚年自號三山老人,徽州績溪(今屬安徽)人,胡仔之父。北宋大觀三年(1109)進士,調山陰縣簿。歷任會州、秀州教諭。改宣教朗,遷監察御史。宋高宗即位後,轉任朝清郎,以集英殿修撰出知廬州。任內修城池、備戰具,安定地方,使廬州成為淮西儲備州中唯一安定的州。 擢徽猷閣待制,充淮西制置使,臨安知府,徽猷閣待制,京數路宣撫使,廬、壽鎮撫使, 淮西安撫使。紹興六年(1136)為廣西經略,知靜江府。七年以政績封績溪開國男,進封子爵 。八年上疏彈劾秦檜十大罪狀,被秦檜指使御史中丞常同上奏罷免。十年,復任,進封新安伯,加封金紫光綠大夫、明國公。十一年十月,秦檜陷害岳飛,舜陟上疏為岳飛辯誣。十三年,轉運使呂源與胡舜陟有舊仇,呂向朝廷誣告胡舜陟“受金盜馬”,“訕笑朝廷”,秦檜乘機挾權報復,奏派大理寺官袁楠 、燕仰之等前往逼供。紹興十三年(1143年)六月,胡舜陟死於獄中,歸葬湖州歸安(今浙江湖州)。妻江氏向朝廷訴冤,皇帝找洪文英查問究竟,洪文英說“胡舜陟很得人心,比之古代的良臣循吏無以為過”,後詔雪平反,詔贈少師。著作有《奏議文集》、《三山老人語錄》、《胡少師總集》6卷等。
由此可見, 公元1083年出生的胡舜陟岳飛年長20歲,且只是在岳飛受誣陷時聲援過,岳飛死後彈劾秦檜。靖康年號只用了兩年,作者不可能是年輕的岳飛,可能另有其人。
所謂胡舜陟岳飛倆人的友情,在當今百姓中流傳云云,只是今人美好的願望而已。
南宋高宗即位,年號改為建炎,公元1127年(即靖康二年)為建炎元年。胡舜陟開始被任為秘閣修撰.後改任廬州(今安徽省省會合肥市)知府。胡舜陟到了廬州,安定人心,淮備器械,又招義軍劉子舜部兵萬餘人,加強力量。如果這首詩的作者還在使用靖康年號,說明並未融入南宋朝廷之中,只聽說胡舜陟在抗金而已。
南宋建炎三年(公元1129 年)11 月,胡舜陟上書率兵北上抗金。此時,金兀朮率十萬金兵過江,正遭到岳飛和韓世忠的阻擊,胡舜陟派一萬名將士從太湖包抄金兵後路,獲大勝。這可能是胡舜陟岳飛最近的合作。此後他20餘次上書,彈劾誤國權臣宦官16人。紹興八年(1139 ),又上疏彈劾秦檜,數他十大罪狀。秦檜唆使御史中丞常同上奏,以據功自傲,低毀大臣的罪名彈劾胡舜陟,偏安江南一隅的宋高宗對秦檜的主和意見正中下懷,便罷了胡舜陟的官。1142年,岳飛被害。1143年,胡舜陟也死於獄中。他倆都是死於秦檜羅致罪名。
還有一點就是這首詩的體裁,雖標為七律,但是除了韻腳相押之外,並無對仗之聯。所以嚴格地說算不得律詩,只能說是五言古體詩。注釋中對“侍御子”“奸雄”的解釋都還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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