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龍山慈雲寺風景區

青龍山慈雲寺風景區

青龍山慈雲寺位於鞏義大峪溝鎮民權村,距鞏義市區20餘公里。這裡四山旁圍、一水中流、峰巒聯亘、林木掩映、環境十分幽靜,是休閒度假的理想境地。

青龍山慈雲寺風景區位於鞏義市東南15公里的大峪溝鎮南部。它東連五指嶺,西接石人山,南瞻中嶽嵩山,北攬黃河洛水,總面積51平方公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龍山慈雲寺風景區
  • 所屬地區:河南鞏義
  • 總面積:51平方公里
  • 主要景點:慈雲寺等
  • 景區類型:省級風景旅遊區
  • 地址:河南省鞏義市大峪溝鎮民權村
人文歷史,旅遊資源,違規事件,民眾舉報,社會評論,

人文歷史

慈雲寺始建於漢代,是鞏義第一叢林。據寺內碑載:“東漢明帝水平七年(公元64年),有僧摩騰,竺法蘭始建白馬寺於洛陽城西,既而雲遊其山,因其山
月之秀,遂開慈雲禪寺”。所以稱慈雲,是說佛之慈心廣大如雲,蔭庇整個世界。
青龍山慈雲寺
慈雲寺歷經滄桑,或興或廢,一直延續至今,它經受了兩千多年的風風雨雨,成了令人遐思的古寺。唐貞觀元年至三年(公元627—629年),唐僧唐三藏玄奘奉敕重修此寺。 宋代香火仍然很盛。到了元代, 由於戰亂和災荒,曾—度荒廢。從明正統九年(公元1444年)開始,直到清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歷代都有修葺。極盛時期殿堂櫛比,金碧輝煌,僧五六百人,香客如雲,紛至沓來。本其形勝之雄,兼之制度之美,即元公之廬山,達摩之少林,無喻此地。
古老的慈雲寺,經歷了兩千多年的歲月滄桑,清末以後逐漸走下坡路。慈雲寺現存的碑刻,無論就其藝術價值和歷史價值,都可以當作珍貴的旅遊資源;加以保護。有一通明碑上刻有“青龍山慈雲寺五十三峰呈現境圖”,四周群峰,萬壑爭流,摩騰、竺法蘭遙立青龍峰顛。飄飄欲仙,慈雲寺平面圖線刻在碑的中間,給我們留下了珍貴的歷史資料。

旅遊資源

為了開發鞏義旅遊資源,振興經濟,大峪溝鎮民權村先後投資3000多萬元修成了通往慈雲寺的盤山公路,重修了慈雲寺大雄寶殿、鐘樓、鼓樓、過廳和僧房。在進入景區的山頂上,修建了一座造型別致的山門。涼水泉水庫的建成,給慈雲寺增添了一些靈氣。高峽出平湖,風景這邊獨好。 當您離開喧器的城市,來到這空氣清新、綠樹成蔭的青龍山中,似乎又聽到當年的鐘鼓之聲,大有心曠神怡、六根清靜之感。
青龍山慈雲寺風景區青龍山慈雲寺風景區
青龍山慈雲寺風景區每年接待遊客16萬人次,門票收入100多萬元1998年6月省林業廳批准為省級森林公園。慈雲寺石刻2000年9月定為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門票30元/人,從鄭州乘鄭州至洛陽長途和鄭州至鞏義長途車在鞏義大峪溝中嶺車站下車,換乘到青龍山慈雲寺風景區的車。
主要景點:
青龍關:青龍關位於青龍山中部山脊凹腰處,原是北部進入寺河的要道,西連“忠義古寨”,北望元帥池。“忠義寨”是民間傳說 中的宋代女俠裴月娥兄妹聚眾起義的山寨。
回音壁:回音壁又稱谷回音。民眾俗稱“應聲窯”。空谷回音實際是一種聲學原理,它根據距離、空間、甚至空氣流動等因素,在特定環境裡才能形成。青龍山回間壁就具備這個條件。
福祿壽三星亭:“三星亭”三亭聯結,造形別致,為古建軍專家李傳澤設計。 三星亭是根據“福、祿、壽”三星山的名字而命名的。
先天彌勒大佛:青龍山先天彌勒大佛位於大天門溝和小天門溝之間,一座整體山峰的外表,仿佛是一座端坐的佛象。佛頭高28米,寬14.5米,相當於一個藍球場。
慈雲寺:慈雲寺的重要價值,在於她是中國佛教的源頭,最初的叢林,中華第一寺。 慈雲寺的創建是以中國傳統的“天圓地方”理念建築的。它以“山形滿月”為天體,融洽了天河,玉兔、桂樹等形象,隱喻了“天”的概念,並巧妙地與自然環境相結合,寺院的建築則是正方形。

違規事件

民眾舉報

河南省鞏義市的青龍山慈雲寺景區內,有一處違法占地近兩千平米的違建,被處罰後一年多仍沒有拆除。中國之聲對此報導後,鞏義市相關部門回應稱,該違建系民權村村民李四平所建,民眾舉報後被國土、林業部門相繼處罰。違建遲遲不拆,是由於拆掉後如無其他支撐防護,下大雨會造成山體滑坡。
目前,正在制定景區整體規劃。如果違建所在片區符合規劃,則建議對違建依法沒收,變為國有資產盤活;如不符規劃,將拆除。
鞏義市宣傳部工作人員說,“慈雲寺景區整個已經打包給融創公司了,需要集中規劃。規劃之後,如果是在景區的,統一打包,人家收購。如果不是在景區的,拆。”
當地對違法建築遲遲不拆的解釋主要有兩個,第一是拆了可能造成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第二是融創公司準備接手景區,要在制定規劃之後才能決定拆不拆。

社會評論

國土資源部近期對此事評論表示,首先,要挖出背後隱藏的各級“保護傘”。違建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正常管理秩序,必須按照黨紀、國法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嚴厲問責。同時,要“撥出蘿蔔帶出泥”,將該處違建“違法鏈”上的所有責任人按責任大小一查到底,絕不姑息。其次,要問責行政不作為或慢作為者。管理者手握國家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肩負著維護社會公共秩序的重任,有責任依法對違法事件作出果斷處置,而不是拖而不決。如此軟綿綿的行政手段令違法者“不痛不癢”,事件處置不能有效推進,相關責任人難辭其咎,應當依紀、依規予以問責。最後,堅決對違法建築進行依法拆除,警示他人。如果違法建築在限期內沒有被拆除,必須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而不應有任何變通和姑息。只有這樣,才能對“拆不了的違建”和其背後的“保護傘”真正形成震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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