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簡稱青海省影視家協會)於1998年在原青海省電視藝術家協會的基礎上經省文聯研究並報省編委批准設立的。原青海省電視藝術家協會成立於1978年。青海省影視家協會首屆代表大會於2007年11月召開。

青海省影視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全省影視藝術家與工作者自願組成的專業性人民團體,是青海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和中國電影家協會、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的團體會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
  • 地點:青海
  • 性質:公辦
  • 職能:藝術家協會
協會簡介,領導機構,協會章程,

協會簡介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的主要任務是:對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組織會員學習政治理論、深入生活、藝術創作和學術研討等方面活動;發現、扶植新生力量,表彰和獎勵在影視藝術創作方面的優秀成果;積極向中國影協、中國視協、青海省文聯推薦優秀影視藝術工作者、優秀影視作品參加全國性的影視藝術工作者和作品的各類評獎;單獨或聯合有關單位舉辦全省性的優秀影視藝術工作者和作品的評選活動;發展和繁榮青海省的電影、電視藝術事業。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會員包括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目前已發展團體會員2個,個人會員有100餘名。

領導機構

2007年11月召開的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第一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了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第一屆主席團和34人組成的第一屆理事會。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第一屆主席團
主席:
白居璧
副主席:
張 民 張秋良 張海濤 張景元 索南多傑 尹海傑
榮譽主席:
王貴如
秘書長:
張秋良(兼)
副秘書長:
葛建中 史 強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第一屆理事會成員
(按姓氏筆畫為序)
馬 鈞 王建平 尹海傑 仁青才讓(藏族)
史 強 艾 紅(女) 龍仁青 白居璧
吉太加(藏族) 曲周太(藏族)孫勝年 劉海雄
李小虎(藏族) 李世東 張 民 張輝
張興民 張啟元 張秋良 張海濤
張景元 沈延濱 更嘎才旦(藏族)金 強
羅紫雲 胡西寧 陶 林 桓文彬(土族)
賈晶華 郭國慶 索南吉(女藏族)索南多傑(藏族)
格桑才讓(藏族)葛建中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主席團成員分工
主席:
白居璧 主持全面工作。
副主席:
張民 協助主席工作。
張秋 良 兼秘書長,負責協會日常工作。
張海濤 負責電影創作、研究工作。
張景元 負責協會電影創作和民族語電影譯製、推廣、發行放映的組織管理工作。
索南多傑 負責民族語電視譯製、推廣工作。
尹海傑 負責電影、電視劇創作工作

協會章程

一、總 則
第一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青海全省各民族電影電視藝術工作者組成的人民團體,是中國電影家協會、中國電視藝術家協會和青海省文學藝術界聯合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的宗旨是: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行動指南,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堅持科學發展觀,堅持文藝“為人民服務、為社會主義服務”的方向,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團結全省各民族電影電視藝術工作者,與時俱進,開拓創新,為繁榮電視藝術,弘揚和培育民族精神,為建設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先進文化,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而奮鬥。
第三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各項法律,按自身的特點開展活動。
第四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英文全稱是“QHTV&MOVIE”。
二、會 員
第五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會員包括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六條 全省各州、地、市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或電影電視藝術創作、生產、譯製單位、主管部門為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團體會員。全省性的產業影視家協會和有關機構經申請由省影視藝術家協會主席團審議批准可為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團體會員。
第七條 凡在青海省內居住和工作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電影電視藝術領域有一定的成就,贊成本會章程,本人提出申請,經主席團會議審議批准可為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個人會員。
第八條 會員有參加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活動,對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建議的權利。會員有退會自由。
第九條 會員的義務是:遵守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章程,執行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決議,完成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交付的工作,按時交納會費。
第十條 個人會員有嚴重違法行為或不履行會員義務者,經主席團審議批准,取消其會員資格。
三、組 織
第十一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實行民主集中制。
第十二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最高權力機構為全省代表大會。全省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理事。當選理事組成理事會。理事會選舉產生主席、副主席。當選主席、副主席組成主席團。主席團聘任正副秘書長。秘書長負責協會日常工作。
第十三條 以各州、地、市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廣播電視管理部門、生產單位負責人身份當選的理事,如不再擔任所在單位負責人,理事職務即由所在單位推舉另一位負責人接任,並報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主席團備案。
第十四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全省代表大會每五年召開一次,主席團和理事會會議每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提前或延期召開。提前或延期召開時間均不得超過一年。
第十五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可根據需要設名譽職務和聘請顧問,由主席團提交理事會決定。
四、任 務
第十六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對會員開展聯絡、協調、服務工作。
第十七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通過組織會員學習政治理論、深入生活、藝術創作和學術研討等方面活動,提高會員的政治、藝術素質,為繁榮電影、電視藝術事業服務。
第十八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通過信息諮詢、業務交流、人才培訓、推優評選及各專業委員會的活動,加強與會員的業務聯繫。
第十九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作為中國影協、中國視協、青海省文聯的團體會員,積極向中國影協、中國視協、青海省文聯推薦優秀影視藝術工作者、優秀影視作品參加全國性的影視藝術工作者和作品的各類評獎;單獨或聯合有關單位舉辦全省性的優秀影視藝術工作者和作品的評選活動。
第二十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依法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五、其 他
第二十一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經費來源:國家撥款;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會費;社會資助;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二條 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會址設在西寧。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修改權屬於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全省代表大會,本章程解釋權屬於青海省電影電視藝術家協會理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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