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青海湖景區範圍界定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湖是我國最大的內陸鹹水湖,是青藏高原生物多樣性寶庫,是國家級重點風景名勝區、4A級旅遊景區、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對青海湖景區範圍進行科學的劃分、界定,是貫徹落實省第十一次黨代會和全省第二次旅遊發展大會精神,保護青海湖生態環境和促進旅遊業發展的迫切需要。為了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對青海湖景區實施“統一保護、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利用”的總體部署,便於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開展工作,現就青海湖範圍界定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07-00236
  • 文  號::青政辦[2007]186號
  • 主題分類::民政、扶貧、救災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7/12/12
一、根據《青海湖景區總體策劃》、《青海湖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與綜合治理規劃》,省政府《關於青海湖景區範圍界定專題會議紀要》(青閱〔2007〕84號)精神,充分考慮青海湖景區生態保護、旅遊發展、景區建設的實際需要,在廣泛徵求各方面意見建議基礎上,確定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範圍為:東面從日月山克圖埡豁沿日月山山脊至日月山山口;南面從日月山山口沿109國道經倒淌河至省道214達蛤蟆壑山口,沿青海南山山脊至夏爾棱曲;西面從夏爾棱曲經日埃木山脊到吉爾孟;北面以吉爾孟沿315國道經熱水岔路口沿老315國道至日月山克圖埡豁。
二、今後,青海湖景區範圍內的旅遊資源利用和旅遊業發展的各項工作,由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負責;有關地區和部門在景區範圍內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基本建設、資源利用項目,須與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銜接或經其授權後實施。
三、有關地區、部門和單位要進一步統一思想,充分認識青海湖景區範圍界定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認真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的總體部署,全力配合、協助和支持青海湖景區保護利用管理局做好青海湖景區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旅遊業發展工作,認真解決景區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群策群力,形成合力,為青海湖景區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應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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