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實施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促進旅遊投資和消費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5〕62號)和全省第六次旅遊發展大會精神,進一步擴大旅遊投資和消費,持續打造大美青海,努力建成旅遊名省,現提出以下意見:
一、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改善旅遊消費環境
(一)著力改善旅遊消費軟環境。建立健全旅遊產品和服務質量標準,規範旅遊經營服務行為,提升賓館飯店、景區景點、旅行社等管理服務水平。健全旅遊監管體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在年底前要指定或者設立統一的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建立健全部門聯動、屬地管理、動態監管的旅遊綜合執法機制。堅持綜合整治和聯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虛假廣告、價格欺詐、欺客宰客、超低價格惡性競爭、非法“一日游”等旅遊市場頑疾,保障遊客合法權益。建立健全服務等級退出機制,根據滿意度調查、遊客投訴等情況,在明察暗訪的基礎上,對管理秩序混亂的等級景區、星級飯店作出警告或摘牌處理,對嚴重違法的旅行社,依法吊銷旅遊經營許可證。建立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誠信記錄製度,加大對典型事件的曝光力度。深化景區門票價格改革,景區所有收費項目要向社會公示,嚴格嚴懲景區門票捆綁銷售、隨意提價,景區商品強制消費、價格欺詐,景區餐飲偷工減料、摻雜使假。做好景區信息發布、客流疏導、諮詢服務、應急處置等服務工作,建立健全景區突發事件、高峰期客流應對處理機制,確保旅遊安全有序。大力弘揚文明旅遊風尚,提高遊客文明素質,提倡旅遊者文明出遊。
(二)完善城市旅遊諮詢中心和集散中心。各地要根據實際需要,在3A級以上景區、重點鄉村旅遊區以機場、車站等建設旅遊諮詢中心。西寧要發揮中心城市輻射帶動作用,完善遊客集散中心、諮詢中心和消費中心功能,2016年6月底前建成西寧旅遊集散中心並全面啟用。海東、格爾木、德令哈、玉樹、同仁等重要旅遊城市要加快餐飲、住宿、交通、購物、娛樂、諮詢等服務配套設施建設,促進旅遊城市向城市旅遊轉變。遊客密集區、重要交通節點城鎮要完善諮詢、服務和救援體系,增強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滿足遊客需求。已建設遊客諮詢服務中心的地區、景區景點要完善設施,加強人員培訓,提升服務功能,真正發揮作用、2020年前,實現重點旅遊景區、旅遊城市、旅遊線路旅遊諮詢服務全覆蓋。
(三)加強旅遊交通建設。加快果洛、祁連等機場建設,規劃建設青海湖、年保玉則(久治)等支線機場和貴德、瑪多等通用機場。加快格敦、格庫鐵路建設,儘快開工西成鐵路,積極爭取將西崑、格成鐵路納入國家鐵路網,規劃建設門源到祁連地方旅遊鐵路。積極推進大通至張掖、武威,循化至尖扎等一批高等級公路,改造、拓寬通往青海湖、門源、坎布拉等重要景區公路,加快普通國省幹線路網升級改造,打通國省道、縣鄉道路與旅遊景區的連線線路,逐步實現各種運輸方式有效銜接,加大解決旺季遊客“進不來、出不去、走不動”問題。
(四)大力推進旅遊廁所建設。2016年旅遊旺季新建、改造、提升500座旅遊廁所,2017年累計建成1000座旅遊廁所,力爭旅遊廁所儘快覆蓋旅遊景區、鄉村旅遊點、旅遊交通沿線和旅遊集散地。省旅遊局負責規劃指導全省旅遊景區、星級農家樂旅遊廁所新建工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交通沿線廁所建設、管理工作,省商務廳負責督查全省加油站廁所建設、管理及開放工作,並將廁所建設納入加油站審批前置和年度覆核條件,各市州政府負責屬地農家樂廁所的建設及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分工、加大投入,協調解決廁所建設資金、用地、用水、用電等問題。實行廁所屬地管理、政府補貼,鼓勵以商養廁、以商管廁。社會經營場所和機關企事業單位內部廁所要對遊客免費開放,著力解決旅遊旺季廁所不足問題。引導遊客愛護設施、文明如廁,努力營造健康文明的廁所文化。到2017年實現全省旅遊景區、鄉村旅遊點、旅遊交通沿線、旅遊集散地的旅遊廁所全部達到數量充足、乾淨無味、實用免費、管理有效的要求。
二、加大旅遊投資力度,拓展旅遊消費市場
(五)加快發展自駕車和腳踏車旅遊。編制全省腳踏車營地建設規劃,制定自駕車營地建設標準,明確營地住宿登記、安全救援等政策。完善現有自駕車營地建設,推進“一圈三線三廊道三板塊”自駕車旅遊精品線路建設。到2020年,鼓勵引導社會將本建設自駕車營地100個。鼓勵和支持建設跨區域汽車租賃公司,辦理異地租車、收車業務,發展房車旅遊業務。建設環湖地區專用腳踏車道,完善腳踏車旅遊驛站等配套設施,大力發展腳踏車旅遊。
(六)培育發展遊艇旅遊大眾消費市場。鼓勵發展適合大眾消費水平的中小型遊艇,鼓勵青海湖、黃河水域等區域根據實際情況制定遊艇碼頭建設規劃,形成互聯互通的遊艇休閒旅遊線路網路,培育形成遊艇大眾消費市場。提升通航水域水運服務能力,儘快疏通貴德至坎布拉水路運輸航線,開展黃河貴德至坎布拉段航道養護,及時清除水上漂浮物,提升和完善水上通航能力,確保2016年6月底前航線達到安全、正常運營條件。進一步完善積石峽庫區、公伯峽庫區水運基礎設施,培育水路運輸市場,力爭2016年底前具備水上旅遊接待能力。支持航運企業充分利用好水運基礎設施,進一步增強旅遊服務能力。
(七)大力發展特色旅遊城鎮。推動新型城鎮化建設與現代旅遊產業發展有機結合,在城鎮規劃與建設中注入旅遊元素,把烏蘭縣茶卡鎮、共和縣龍羊峽鎮、大通縣東峽鎮等5到10個城鎮打造成為國家級特色旅遊名鎮。
(八)大力開發休閒度假旅遊產品。加快貴德、互助國家旅遊度假區及樂都等省級旅遊度假區建設,完善休閒度假功能。加快推動西寧市等環城市休閒度假帶建設,鼓勵城市發展休閒街區、城市綠道、騎行公園、慢行系統,拓展城市休閒空間。鼓勵社會資本大力開發溫泉、滑雪、山地、養生、健身等休閒度假旅遊產品。在鞏固發展傳統大眾旅遊產品的同時,重點規劃一批自駕游、徒步游、腳踏車游精品線路,大力發展野外拓展訓練、戶外露營,形成適應不同層次需求的旅遊產品體系。重點開發冬春旅遊產品。打造一批豐富多彩、停留時間長的旅遊產品,推出一批富有特色的民俗風情之旅、冰湖穿越之旅、雪山探秘之旅、攝影採風之旅,把“拳頭”產品做出來,讓冬春旅遊“火”起來。推動旅遊業與信息諮詢、文化創意、影視娛樂、會展博覽等現代服務業互動發展,完善旅遊要素,延長產業鏈條,促進旅遊業由門票經濟向“吃住行游購娛”發力、向“商養學閒情奇”拓展。促進旅遊與文化深度融合,充分挖掘山水文化、歷史文化、民族文化、紅色文化等資源、創演一批高水準文化演藝節目,將文化元素植入旅遊各個環節,講好青海故事,彰顯青海旅遊的獨特魅力。充分發揮我省生態環境獨特優勢,積極推動“可可西里”申報世界自然遺產,推進以國家公園、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森林公園、地質公園等為代表的旅遊開發建設模式,適度開發雪山、草原、濕地、森林、湖泊等生態旅遊產品,努力打造生態旅遊品牌。
(九)加快發展旅遊裝備製造業。鼓勵發展遊艇、遊船、旅遊房車、旅遊小飛機、遊樂設施等旅遊裝備製造業,培育具有自主品牌的休閒、登山、滑雪、露營、探險等各類戶外用品。支持有條件的企業與國內先進旅遊裝備製造企業開展合資合作,鼓勵企業開展旅遊裝備自主創新研發,按規定享受國家鼓勵科技創新政策。
(十)大力發展智慧旅遊。加快寬頻青海建設,在重要旅遊景區和鄉村旅遊點增設4G基站,擴大光纖、光纜和無線網路覆蓋面。積極推動“網聯網+旅遊”,加快建立集交通、氣象、治安、客流信息等為一體的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儘快實現景區門票、住宿餐飲、旅遊購物、汽車租賃等線上預定和支付。建立旅遊公共微信平台,及時發布旅遊信息,接受遊客投訴建議。加強與網際網路公司、釣金融企業合作,發行實名制國民旅遊卡,落實法定優惠政策,實行特惠商戶折扣。加快建設一批智慧城市、智慧景區,力爭到2020年,西寧、海東以及納入國家智慧城市試點的格爾木、貴德、共和建成智慧城市,所有三星級以上飯店和4A級以上景區、旅遊集散中心等主要旅遊場所實現免費WIFI、智慧型導遊、電子講解、信息推送等,提升旅遊服務信息化水平。
三、促進旅遊消費,培育新的消費熱點。
(十一)豐富提升特色旅遊商品。紮實推進旅遊商品的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培育一批集研發、生產、展示、銷售於一體的旅遊商品企業。支持旅遊商品文化創意設計和老字號紀念品、特色工藝品開發,定期舉辦旅遊商品創意設計大賽,推出具有高原特色、有影響力的“青海旅遊必購商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規範旅遊紀念品市場,整合或創辦集演藝、休閒、旅遊、餐飲、購物、文化旅遊產品開發、銷售於一體的文化旅遊一條街,鼓勵優質特色旅遊商品進駐重點景區、機場、車站等旅遊集散地和城市大型商場超市,支持線上旅遊商品銷售。積極爭取在我省設立入境免稅店,增強旅遊業輻射能力和發展後勁。到2020年,旅遊商品收入占旅遊總收入的30%左右。
(十二)積極發展老年旅遊。加強老年旅遊研究鼓勵開發多層次、多樣化老年人休閒養生度假產品。規劃引導各類景區建設老年旅遊服務設施,嚴格執行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合理配備老年人、殘疾人出行輔助器具,推出慢游休閒產品,落實老年人門票及服務收費的優惠措施。制定老年旅遊服務規範,推動形成專業化的老年旅遊服務品牌。加大對鄉村養老旅遊項目的支持,推動鄉村養老旅遊發展,鼓勵民間資本依法使用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舉辦非營利性鄉村養老機構。做好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工作。鼓勵進一步開發完善適合老年旅遊需求的商業保險產品。
(十三)支持研學旅行發展。依託自然和文化遺產、科研教育機構、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工廠礦山、大型農場等開展研學旅行,把研學旅行等納入學生綜合素質教育範疇,寓教於樂,讓“讀萬卷書、行萬里路”成為一種行為常態和時尚追求。建立健全研學旅行安全保障機制。旅行社和研學旅行場所應在內容設計、體驗參與、導遊配備、安全設施與防護等方面結合不同年齡段學生特點,寓教於游。加強國際研學旅行交流,規範和引導中小學生赴境外開展研學旅行活動。鼓勵對研學旅行給予價格優惠。
(十四)積極發展中藏藥健康旅遊。依託青海省藏醫院、藏醫藥文化博物館及藏醫藥村研發生產地等資源,推出一批以藏醫藥文化傳播為主題,集藏醫藥康復理療、養生保健、文化體驗于于一體的藏醫藥健康旅遊產品。規範藏醫藥健康旅遊市場,加強行業標準制定和質量監督管理。擴大藏醫藥健康旅遊宣傳推廣,推動藏醫藥健康旅遊國際交流合作,使傳統藏醫藥文化通過旅遊走向全國、走向世界。
四、提升鄉村旅遊,開拓旅遊消費空間
(十五)大力發展鄉村旅遊。加大投入,加強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特色村的道路、電力、飲水、廁所、停車場、垃圾污水處理設施、信息網路等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加強相關旅遊休閒配套設施建設。立足青海農牧區資源特色和生態環境優勢,依託高原美麗鄉村建設和特色景觀旅遊名鎮名村創建,突出鄉村生活生產特點,深入挖掘鄉村文化內涵,開發建設有山水依託、鄉土記憶、地域特色的鄉村旅遊產品,培育一批高品質農(牧)家樂、休閒農莊和庭院旅遊實體,打造提升鄉村旅遊品牌。通過加強政策引導和專業培訓,積極引導和支持返鄉農民工、大學畢業生、專業技術人員等通過開展鄉村旅遊實現自主創業,建設鄉村旅遊創客示範基地。至2020年,全省鄉村旅遊接待點達到4000家,其中星級鄉村旅遊接待點達到1200家,省級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示範點達到190家,全省鄉村旅遊收入達到5億元,帶動16萬農牧民從中受益。
(十六)大力推進鄉村旅遊扶貧。加大對鄉村旅遊扶貧重點村的規劃指導、專業培訓、宣傳推廣力度,組織開展鄉村旅遊規劃扶貧公益活動,對建檔立卡貧困村實施整村扶持,2015年抓好53個建檔立卡貧困村鄉村旅遊扶貧試點工作。到2018年,扶持243個旅遊扶貧重點村開展鄉村旅遊,通過旅遊扶貧項目的實施,帶動貧困戶增收致富。
五、最佳化休假安排,激發旅遊消費需求
(十七)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強化全社會依法休假理念,將帶薪休假制度管理納入各級政府議程,依法推動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
(十八)鼓勵錯峰休假。除國家法定節假日之外,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和企業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將帶薪休假與本地傳統節日、地方特色活動相結合,合理安排錯峰休假。
(十九)鼓勵彈性作息。有條件的地區和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依法最佳化調整夏季作息安排,為職工周五下午與周末結合外出休閒度假創造有利條件。
六、加大改革創新力度,促進旅遊投資消費持續增長
(二十)加大政府支持力度。組建省旅遊發展委員會,進一步加強統籌協調,推動旅遊業快速發展。各地區要建立旅遊協調聯運機制,旅遊旺季各類資源要素要為旅遊服務,為遊客讓路。各級政府要牢固樹立抓旅遊就是抓經濟、抓發展的意識,進一步加強旅遊機構建設,充實工作力量。各級政府主管部門要認真履職,加大產業規劃、市場監管、政策研究和宣傳推介力度。各涉旅企業要誠信經營,創新發展,積極開展旅遊精品線路和旅遊商品。要建立健全旅遊發展考核評價和激勵機制,對旅遊業發展貢獻突出、成效顯著的地方政府、部門、企業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充分調動和激發各方積極性。從2016年起,省財政每年要安排3億元旅遊發展專項引導資金,加大對重點旅遊景區、“一帶一路”、鄉村旅遊扶貧村等旅遊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旅遊商品開發等支持力度。各市(州)縣也要加大對旅遊業發展的投入力度。積極借鑑外省成功經驗,以國有旅遊企業為依託,以政府投入為牽引,以產權為紐帶,以資源整合為手段,對相關企業優良資產進行戰略重組,組建省旅遊投資集團,打造省級專業化旅遊產業投融平台。
(二十一)落實差別化用地政策。對投資大、發展前景好的旅遊重點項目,保障安排用地指標。鼓勵社會資本和個人利用荒地、荒坡、荒灘、垃圾場、廢棄礦山等開發旅遊項目,政府給予補助或貼息貸款支持。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以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形式開辦旅遊企業。
(二十二)拓展旅遊企業融資渠道。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個性化金融產品,開展收費權、經營權抵(質)押等融資,加大對旅遊項目建設的信貸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旅遊企業通過上市、發債等方式直接融資,加強金融政策與旅遊產業的銜接和協調、建立銀企、銀政旅遊項目開展合作機制,擴大旅遊投融資規模,鼓勵社會資本通過PPP模式投資、建設、運營旅遊大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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