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認真執行農民工工作綜合性政策,推動農民工相關政策的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承擔區農民工工作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所屬地區:青浦區
  • 管理範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
  • 屬性:政府機關
讀音,機構職能,內設機構,領導分工,地圖信息,

讀音

青浦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qīng pǔ qū rén lì zī yuán hé shè huì bǎo zhàng jú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規;結合本區實際,擬訂本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研究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實施意見,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擬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建立統一、規範、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實現人力資源合理流動和有效配置;負責本區人才引進的管理工作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就業援助制度;最佳化就業環境,促進創業帶動就業;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貫徹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做好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做好對社會職業中介、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指導服務監管工作。
(四)擬訂本區公務員行為規範、職業道德建設和能力建設政策,落實本區公務員職位分類、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依法對公務員實施監督,負責公務員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五)完善本區公務員考試錄用制度,負責組織本區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的考試錄用工作;完善本區公務員考核制度,配合相關部門擬訂政府績效考核管理辦法。承擔區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指導各級機關做好公務員的績效考核;完善本區公務員申訴控告制度、公務員人事爭議仲裁制度,保障公務員合法權益。完善本區公務員交流制度,擬訂公務員國(境)內外培訓和實習的規劃、計畫和標準,組織本區公務員培訓工作。
(六)貫徹執行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福利和離退休政策;落實企業職工工資收入的巨觀調控政策和最低工資制度,完善工資支付保障機制。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強事業單位人員管理;參與人才管理工作,制定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實施意見,推進深化專業技術人員評價和職稱制度改革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
(八)負責軍隊轉業幹部安置工作,組織軍隊轉業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jpg高校畢業生專場招聘.jpg
(九)圍繞保民生、保增長、保穩定,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完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切實提高農保退休人員的保障水平。對征地農民繼續落實鎮保,鼓勵企業為繳納農保的職工逐步過渡到鎮保。
(十)貫徹執行有關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本區實際,負責組織實施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落實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用藥及服務設施範圍、定點醫療機構與定點藥店費用結算審核等管理方法,負責基本醫療保險就醫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相關醫療保險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相關政策。
(十一)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各類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十二)完善本區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制,規範勞動、人事用工,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對各項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公文處理、會議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檔案管理、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綜合治理、保密、後勤管理等日常事務。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組織人事科
協助局黨委、行政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本局組織、機構編制、紀檢監察、宣傳、政風行風及督查、統戰、人事工作,協助黨委抓好工、青、婦、老幹部工作。負責黨委工作督辦、落實,做好有關檔案的起草、信息反饋、會議組織等事務性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春季大型招聘會活動圓滿落幕春季大型招聘會活動圓滿落幕
(三)法制科(增掛勞動爭議、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本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貫徹落實上級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情況的指導、督促檢查工作。擬定本區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政策、實施意見以及重要課題、熱點難點問題的調研。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組織落實本局聽證案件,做好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策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加強對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工作的指導,就重大疑難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向仲裁委員會提出意見建議。指導基層完善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機制,強化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幹部管理科
負責公務員職位分類、錄用、考核、職務任免與升降、獎懲、交流與迴避、辭職辭退、職位聘任。負責本區各級機關績效考核辦法的制定和實施工作。負責事業單位的分類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以及事業轉制改企相關工作。負責事業單位公開招錄、崗位設定及聘用契約管理等工作。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接收安置及其他政策性安置工作,做好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工作,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工資福利科
綜合管理全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計畫和工資基金工作。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工作。負責本區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統計和分析工作。研究擬訂機關、事業單位的福利制度,負責機關、事業單位幹部職工的療休養工作。研究擬訂本區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管理辦法,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機關、事業單位退休、退職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人力資源開發與市場管理科
負責人力資源的預測、分析、統計,制定區人力資源發展規劃及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和協調管理。負責專業技術崗位設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專業技術資格評定(考試)、職業資格審核,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推進深化職稱制度工作。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負責跨省市職工商調、知(支)青子女回滬落戶和本區緊缺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工作,做好職業中介的審批,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高校應屆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工作。按政策做好人才對口支援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職業能力建設科(增掛職業技能鑑定分中心牌子)
負責各類以技能培訓為主的職業培訓機構評估、審批與管理。管理以技能為主的職業資格鑑定工作。組織各類職業技能競賽,營造主動學技能的氛圍。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社會保障科
負責征地勞動力安置審批工作。負責企業工作時間的審批和管理工作。負責對農村養老保險工作的管理,加強對農村養老保險基金和征地養老基金的監管。負責推進小城鎮社會保險工作,加強對征地人員落實小城鎮保險及戶籍農轉非工作的指導服務,並進行社會保障的統計和考核。負責城鎮無保障老人的納保審核工作。落實調整城鎮老居民在原鄉鎮辦企業退休(職)養老待遇。負責企業職工連續工齡的認定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工傷保險科(增掛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及其從業人員的工傷認定,及因工非因工負傷勞動能力鑑定工作。承擔區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醫療保險辦公室
負責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醫保基金的使用、指導、監督、檢查、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的定點規劃、受理、資格初審、監督檢查。負責醫保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管理轄區內公務員醫療補助工作。管理局級幹部、部分高知、武警中隊、武裝部的醫療保障工作。負責離休老幹部特殊用藥補貼的審核、報銷工作。協調轄區內的補充醫療保險、醫療救助等多層次醫療保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勞動關係和綜合科
負責民眾來信來電來訪和網上信訪工作。負責支援外省市建設退休回滬人員的補貼、“農來農去人員”、下放老職工、支邊支內和農婚知青回滬幫困工作。完善勞動關係三方協調機制,協調、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發展。依據《勞動契約法》及相關規定,全面推進勞動契約制度,做好用人單位集體契約的受理審查和裁員報告受理工作。負責企業欠薪保障金制度的實施協調工作。實施企業工資手冊備案,對區域內企業工資進行巨觀調控。指導企業開展工資集體協商,建立企業正常的工資增長和調節機制。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局行政班子領導工作分工如下:
張小弟:全面負責局行政工作,主管局辦公室、人事人才工作。
趙宏明:分管局幹部管理科、職業能力建設科、區職業培訓指導中心,協管局人力資源開發與市場管理科、
區人才服務中心。
顧興華:分管局工資福利科、區就業促進中心、區機關事業單位退管幹部管理服務所。
王德平:分管局社會保障科、工傷保險科、區農村社會養老保險事業管理中心、區征地養老事務所、
區醫療保險事務中心。
徐衛軍:分管局勞動關係和綜合科、法制科、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區外地勞動力管理所、
區勞動爭議仲裁院。

地圖信息

地址:青舟路220號3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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