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原區司法局

青原區司法局是青原區政府管理全區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承擔著全區法制宣傳教育、依法治區、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等任務,主要設有辦公室、法制辦、社區矯正管理股、普法與依法治理股、基層股和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等職能科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原區司法局
  • 辦公地址:青原區行政中心東面區司法局大樓 
  • 性質:政府部門
  • 職能:管理全區司法行政工作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區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區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擔區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審查備案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行政執法。負責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有關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行政複議和應訴案件辦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
(五)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選任和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
(六)負責指導、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七)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指導、監督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鑑定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用裝備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九)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隊伍建設。負責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警務管理和警務督察工作。
(十)完成區委、區政府、省司法廳和市司法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歐陽春英: 局長,主持局全面工作。
劉在郴: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辦公室、紀檢、幹部、人事、考核和培訓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督辦、政務公開、綜合統計、保密、信訪等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重要文稿的組織起草、公文審核、信息報送工作。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財務、物資裝備和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落實建設標準、經費保障和財務管理辦法。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司法行政隊伍建設。負責政治督查、作風巡查、組織人事、機構編制、警務管理、警務督察、表彰獎勵等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宣傳思想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落實意識形態責任制工作。指導、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輿論引導和輿情處置工作。承擔全區依法治區大數據平台建設。管理、監督、指導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網路安全、軟體正版化工作。承擔網路輿情管理和控制工作,協助做好全系統輿論引導和輿情處置工作。負責區本級指揮中心、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台的工作建設和維護工作。承擔網上巡查監督、收集匯總信息、應急處突指揮、建設互動機制、服務領導決策工作。(負責人:曾祥曦)
(二)法制辦
承辦區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以區政府名義簽訂的協定、契約、備忘錄等法律檔案和區政府對外協商、談判重要檔案的法律審核等工作。承辦區政府和區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和合法性審查申請事項工作。對全區行政執法單位貫徹實施區政府規範性檔案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開展區政府規範性檔案清理。負責局機關規範性檔案和法律事務審查工作。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向區政府徵求意見的法規、規章草案的論證工作,並受區政府委託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行政執法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行政執法工作,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負責協調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工作。協調部門之間行政執法中的有關爭議。負責區政府“放管服”改革有關工作的法制審查工作,承辦全區重大行政執法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全區行政執法監督人員、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核發、管理和監督使用行政執法有關證件,負責局機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行政複議事項的受理工作。承辦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審理和行政賠償有關工作。承辦由市政府裁決的區政府行政複議案件的有關工作。承擔區政府行政訴訟案件的行政應訴代理工作,負責區政府行政裁決的法律審查。負責指導、監督全區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區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人:龔夢緋)
(三)社區矯正管理股
負責監督檢查社區矯正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指導、監督對社區矯正對象的監督管理、教育矯正和幫扶工作。指導社會力量和志願者參與社區正和安置幫教工作。負責刑滿釋放和社區服刑人員重新違法犯罪調查研究工作。指導、督促刑滿釋放人員必接必送、安置幫教工作。(負責人:郭鶯華)
(四)普法與依法治理股
承擔區委依法治區辦日常工作。開展全面依法治區理論與實踐調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議。承辦全面依法治區工作規劃建設的協調工作。組織起草全面依法治區有關重要檔案。負責推進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承辦全面依法治國重大決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擬定全面依法治區決策部署的年度督察工作計畫。組織開展重大專項督察,提出督察意見、問責建議。負責各鄉鎮(街道)各部門法治工作重要決定和方案的備案工作。研究提出建設法治政府、推進依法行政的意見和措施。承擔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擬定法治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各鄉鎮(街道)各部門“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落實工作,推進全民普法。指導、監督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工作。指導、監督區政府各部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各行業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組織法治宣傳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法治文化建設工作。(負責人:劉興華)
(五)基層股
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指導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行業性專業性調解工作。組織和指導人民陪審員選任和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負責人:吳美玲)
(六)公共法律服務管理股(法律援助中心)
負責指導全區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和公共法律服務平台(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台、公共法律服務網路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務熱線平台)套用工作。指導、監督法律援助工作。指導社會組織和志願者開展法律服務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和律師事務所的管理工作。負責區法律顧問團的日常工作。指導、監督全區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村居法律顧問工作,指導公職律師、公司律師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負責對全區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的監督指導。指導、監督公證、司法鑑定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工作。制定全區公證工作、司法鑑定行業發展規劃和管理制度。指導、監督、管理全區司法鑑定機構、司法鑑定人工作等。指導並實施國家司法鑑定管理規定和技術規範。負責局本級行政審批事項。(負責人: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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