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丘縣政府辦公室

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丘縣政府辦公室
  • 地點:靈丘縣
  • 類別:政府部門
  • 職能:)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各類公文。辦理中共中央、國務院及各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省、市各部門傳送縣政府的各類公文。指導全縣政府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五)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六)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七)對全縣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及縣政府各項政策、決策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八)指導、監督全縣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九)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統一刻制、頒發縣政府各委、局、辦的印章。
(十一)負責縣政府駐外聯絡處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政府法制、民族宗教、人民防空及外事僑務方面的工作。
(十三)辦理縣人民政府和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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