霜凍預警信號

霜凍預警信號

霜凍預警信號分三級,分別以藍色黃色橙色表示。霜凍藍色預警信號:48小時內地面最低溫度將要下降到0℃以下,對農業將產生影響,或者已經降到0℃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影響,並可能持續。霜凍黃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地面最低溫度將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對農業將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已經降到零下3℃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嚴重影響,並可能持續。霜凍橙色預警信號:24小時內地面最低溫度將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對農業將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已經降到零下5℃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嚴重影響,並將持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霜凍預警信號
  • 顏色:藍色、黃色、橙色
  • 分級:三級
  • 災害類型:霜凍
預警信號,霜凍藍色,霜凍黃色,霜凍橙色,防禦指南,規範,

預警信號

霜凍藍色

標準:48小時內地面最低溫度將要下降到0℃以下,對農業將產生影響,或者已經降到0℃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影響,並可能持續。
防禦指南:
1.政府及農林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霜凍準備工作;
2.對農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業育種要採取一定的防護措施;
3.農村基層組織和農戶要關注當地霜凍預警信息,以便採取措施加強防護。

霜凍黃色

標準:24小時內地面最低溫度將要下降到零下3℃以下,對農業將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已經降到零下3℃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嚴重影響,並可能持續。
防禦指南:
1.政府及農林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霜凍應急工作;
2.農村基層組織要廣泛發動民眾,防災抗災;
3.對農作物、林業育種要積極採取田間灌溉等防霜凍、冰凍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霜凍橙色

標準:24小時內地面最低溫度將要下降到零下5℃以下,對農業將產生嚴重影響,或者已經降到零下5℃以下,對農業已經產生嚴重影響,並將持續。
防禦指南:
1.政府及農林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霜凍應急工作;
2.農村基層組織要廣泛發動民眾,防災抗災;
3.對農作物、蔬菜、花卉、瓜果、林業育種要採取積極的應對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防禦指南

1.政府及農林主管部門按照職責做好防霜凍應急工作;
2.農村基層組織要廣泛發動民眾,防災抗災;
3.對農作物、林業育種要積極採取田間灌溉等防霜凍措施,儘量減少損失;
4.對蔬菜、花卉、瓜果要採取覆蓋、噴灑防凍液等措施,減輕凍害。

規範

為貫徹執行中國氣象局《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辦法》,規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的發布與傳播工作,有效防禦和減輕氣象災害,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7〕49號)、《江蘇省氣象災害防禦條例》和《蘇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精神,結合蘇州實際,提出如下意見:一、發布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以下簡稱預警信號)共十三類,分別為颱風、暴雨、暴雪、寒潮、大風、高溫、乾旱、雷電、冰雹、霜凍、大霧、霾和道路結冰。預警信號的級別依據氣象災害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劃分為四級:Ⅳ(一般)、Ⅲ(較重)、Ⅱ(嚴重)、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同時以中英文標識。預警信號的名稱、圖示、標準和防禦措施見附屬檔案。
霜凍橙色預警信號霜凍橙色預警信號
二、氣象災害預警信號是政府啟動《蘇州市氣象災害應急預案》和相關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預案的重要參考依據。各級政府應根據氣象災害的發展趨勢和具體情況,決定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
三、市、縣(市、區)兩級氣象主管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預警信號發布與傳播的管理工作,氣象主管機構所屬氣象台站(以下簡稱氣象台站)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預警信號發布工作。
市、縣(市、區)兩級廣播電台、電視台(以下簡稱廣電部門)和電信、移動、聯通等電通信部門(以下簡稱通信部門)負責預警信號的傳播工作。
其他具備實時公共傳播能力的單位應積極參與預警信號的傳播工作,並嚴格按規定播發預警信號。
教育、公安、建設、市政公用、房管、城管、交通、水利、農林、衛生、環保、安監、糧食、宗教、園林、旅遊、國土等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預警信號的種類、級別和防禦措施,組織實施氣象災害、氣象衍生災害的防禦工作。
四、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實行統一發布制度。各氣象台站應嚴格執行預警信號發布流程,建立完善預警信號製作、審核、簽發制度,按照許可權開展本行政區域內預警信號的發布工作,並及時向政府和相關防災部門通報。其他任何組織或個人不得向社會發布預警信號。
五、各級廣電部門、通信部門和參與預警信號傳播的單位應當使用氣象台(站)直接提供的預警信號,按照規定及時、完整、準確播發預警信號。不得擅自更改預警信號內容;不得傳播虛假、過時的預警信號;不得無故拒絕傳播或隨意中斷預警信號播出。
六、氣象台站與預警信號傳播部門和單位之間應建立固定、可靠、快速的傳遞方式。共同建立預警信號傳遞工作機制和內容審查制度,確保預警信號按規範及時、準確傳播。
預警信號傳遞和播發的具體業務細則,由當地氣象台站與相關傳播部門和單位協商制定,報氣象主管機構備案。
七、各級傳播部門和單位在收到《氣象災害預警信號發布或變更通知單》後,應在15分鐘內應實施播發、變更和解除工作。具體播發要求如下:
1、廣播電台
採用口播(插播)方式播發預警信號名稱、等級及防禦措施等內容。播發頻次為:
紅色預警信號:每小時播出不少於三次,每次不少於兩遍。
橙色預警信號:每小時播出不少於兩次,每次不少於兩遍。
黃色、藍色預警信號:每小時播出不少於一次,每次不少於兩遍。
2、電視台
採用螢幕固定位置持續懸掛預警信號圖示,輔以遊動字幕方式,播發預警信號名稱、等級和防禦措施等內容。播發頻次為:
紅色預警信號:懸掛預警信號圖示,遊動字幕每小時不少於四次,每次不少於兩遍。
橙色預警信號:懸掛預警信號圖示,遊動字幕每小時不少於三次,每次不少於兩遍。
黃色、藍色預警信號:懸掛預警信號圖示,遊動字幕每小時不少於兩次,每次不少於兩遍。
3、通信和其它信息傳播單位
採用手機簡訊、彩信、語音外呼、電子顯示屏等方式播發預警信號名稱、等級及防禦措施等內容。應在規定的時效內開始播發、更新、解除預警信號,並採取有效措施,在最短時間內傳送完畢。
八、當同時有兩種或以上預警信號需要播發時,各級傳播部門和單位應當播發同時播發所有預警信號名稱和防禦措施,並按最高等級預警信號的頻次播發。
九、各級政府應當加強預警信號發布和傳播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和完善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專用發布系統。在政府、學校、社區以及車站、港口、交通要道、旅遊景點、重要商貿區等人口密集公共場所的顯著位置設定氣象災害預警信號電子顯示裝置或充分利用各種傳播設施傳播預警信號。
十、新聞宣傳、廣播電視、教育、氣象等部門應當加強氣象災害預警信號及其含義、相關防禦措施的宣傳,普及氣象防災減災知識,增強社會公眾對氣象災害的防範意識。
十二、本實施意見自2007年9月1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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