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燒傷

電灼傷一般指本詞條

指電流通過人體產生熱電效應、電生理效應、電化學效應和電弧、電火花等致人體以及皮膚、皮下組織、深層肌肉、血管、神經、骨關節和內部臟器的廣泛損傷。

觸電、雷擊均可引起電燒傷。皮膚角質電阻高,觸電時產熱而造成出、入口的電燒傷。電擊傷輕者僅有一過性神志喪失、頭暈、噁心、心悸、耳鳴、乏力等,不留後遺症;重者可發生電休克或呼吸、心跳驟停。此外,電火花或電弧使衣服燃燒,熱力燒傷面積較大。

電流通過人體可以造成全身電擊傷和局部電燒傷。損傷範圍主要決定於電流強度和通電時間,其次是觸電部位的電阻大小。一般地說,電壓愈高、通電時間愈長,損傷愈嚴重;如果電壓相同,交流電要比直流電的危害大。越厚的皮膚,電阻越大,局部燒傷越淺;越薄的皮膚,特別是表面潮濕時,電阻則小,燒傷較深。

基本介紹

  • 英文名稱:electric burn
  • 就診科室:急診科
  • 常見病因:電接觸
  • 常見症狀:噁心、心悸、頭暈或短暫的意識障礙;重者昏迷,呼吸、心跳驟停、電流通過人體有“入口”和“出口”
病因,臨床表現,治療,預防,

病因

電接觸。

臨床表現

1.全身性損害
輕者有噁心、心悸、頭暈或短暫的意識障礙;重者昏迷,呼吸、心跳驟停,但如及時搶救多可恢復。
2.局部損害
電流通過人體有“入口”和“出口”,入口處較出口處重。入口處常炭化,形成裂口或洞穴,燒傷常深達肌肉、肌腱、骨周。損傷範圍常外小內大;淺層組織尚可,但深部組織可夾心壞死,沒有明顯的壞死層面;局部滲出較一般燒傷重,包括筋膜腔內水腫;由於鄰近血管的損害,經常出現進行性壞死,傷後壞死範圍可擴大數倍。在電流通過的途徑中,肘、腋或膝、股等屈面可出現“跳躍式”傷口。
電擊傷表現為面色蒼白、頭暈、短暫意識喪失等,嚴重者為電休克。如果電流通過心臟或腦,可造成心跳和呼吸停止。
常見臨床表現有入口與出口,常呈橢圓形,一般限於導電體接觸的部位,但實際破壞較深,可達肌肉,骨骼或內臟,以入口處更嚴重。外觀局部黃褐或焦黃,嚴重者組織完全炭化、凝固,邊緣整齊,乾燥,早期疼痛較輕,水腫不明顯但在24~48小時後,周圍組織出現炎症反應和明顯水腫。電燒傷的周圍皮膚常因電火花或衣服著火燒傷,一般也多為深度燒傷。由於電流穿過皮膚後,迅速沿體液及血管運動(血液含電解質,易於導電),使鄰近組織和血管壁損傷,發生變性及血栓形成。傷後一周左右開始出現進行性組織壞死,傷口擴大加深,嚴重者往往有成群肌肉壞疽;或因血管破裂發生大出血。

治療

1.現場急救
立即切斷電源,或用不導電的物體撥離電源;呼吸心跳驟停者進行心肺復甦;復甦後還應注意心電監護。
2.液體復甦
補液量不能根據其表面燒傷面積計算,對深部組織損傷應充分估計。
3.清創時特應注意切開減張,包括筋膜切開減壓。
4.早期全身套用較大劑量的抗生素(可選青黴素)
因深部組織壞死供氧障礙,應特別警惕厭氧菌感染,局部應暴露,過氧化氫溶液沖洗、濕敷。注射破傷風抗毒素是絕對指征。

預防

避免電接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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